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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廣場】新世紀倫理〈反西方≠反「基督信仰」(下)〉 金象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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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象逵
 
  天主教怎樣看回教的宗教信仰?2005年8月20日,教宗本篤十六世在德國科隆(Cologne)第二十屆世界青年日,有一次特別向穆斯林代表講話。他說:梵二大公會議的《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Nostra Aetate)》中,論到回教的那一段文字是與穆斯林對話的「大憲章(Magna Charta)」1。在本文上篇曾零落地引用這大憲章;因著教宗如此重視它,這裡要寫出全段憲章,依照教宗演講中的文字譯出:
 
  「教會懷著敬意(with respect)面對穆斯林。他們敬拜唯一天主,生活、常存、仁慈、全能、創造天地、對人類講了話的天主。他們努力使自己全心順從天主的定斷(decrees),包括隱密的在內,就如同亞巴郎那樣順從天主;伊斯蘭信仰心甘樂意地把自己與亞巴郎聯結。……在時代的過程中,基督徒與回教徒曾經發生可觀的爭執與仇恨,本屆大公會議敦促大家忘掉過去,培訓自己(train themselves)指向誠實的互相諒解,共同衛護、促進社會正義、道德價值、以及為全人類的和平與自由」。
 
  過了四天,8月24日教宗向全體與會者講話(General Audience)中,他說:
 
  「今年是《Nostra Aetate》頒布四十週年。這宣言開始了對非基督信徒(猶太教與其他偉大宗教傳統)對話的新氣氛。伊斯蘭教在各宗教之中佔有特殊地位。伊斯蘭信徒恭敬的(與我們恭敬的)是『同一天主』,他們十分情願地(willingly)把自己與亞巴郎聯親。這是為什麼我願意與伊斯蘭代表相會……」(仝)。(按:「聯親」也許過多地譯refer to這英文字。但伊斯蘭多次說他們來自亞巴郎的兒子依巿瑪耳【參創十六12】)。
 
由「大憲章」一詞導引出來的教訓
 
  《辭海》這樣解釋〈大憲章(Magna Charta or Great Charter)〉:「1215年英王約翰暴虐無道,英國貴族草一大憲章逼王簽字,是為英國憲法之始……」。《三民大辭典》說:「它是英國憲政史上最重要的文件」,是基本憲法。筆者坦白承認對回教知道的太少;有的一些認識都來自西方媒體,本國媒體受它們的影響很大。因此,對回教有不少誤解與輕視。這相反「大憲章」:它首先指出對回教要「敬重」。
 
  教宗的話不是指著這次「漫畫風波」。教宗的話是在2005年8月說的,而那些漫畫是在那年9月30日首次刊出,回教國家抗議,丹麥政府拖延、遲遲不肯正面回應。2006年元月該系列漫畫又經挪威雜誌轉載,終於引爆中東回教國家群情激憤2。雖然教宗不是講漫畫風波,但他所引的「大憲章」的第一句話就說出所以發生這可悲的動亂的根本原因:教宗說:「對回教要懷著敬意」。而西方世界面對非西方的態度是什麼呢?是香港《明報月刊》指出的:「歐洲主流媒體和知識界基本上展示了一種『集體的傲慢』,即認為言論自由作為一種普世價值觀,也應為穆斯林世界所認同和接受」3。而他們的言論自由是「不忍受任何對媒體自由發表的限制」4。這自由還包括「譏諷宗教或任何其他事情」的權利(仝,頁37)。另一件事情值得體味深思:約旦國王訪問華府與布希總統會談,想博取布希的支持,他說:「雖然我們尊重新聞自由,但在我看來,任何詆毀先知穆罕默德的行為顯然應該受到譴責。」這話說的並不強硬,但布希連句客套的回覆都沒有5。使得《中時》記者也覺得訝異。報導之題目是〈美國對漫畫褻瀆事件立場好奇特〉。
 
  筆者覺得西方文明,尤其是歐洲,可說是失去了「神聖感」「超越感」,也就是Rudolf Otto不朽名著《論神聖》中說的「令人畏懼的奧秘」6。西方文明已經俗化了,天主不見了;如果還講天主,祂只是促成人類進步幸福的「工具」。什麼「上帝已死啦!」「解放神學啦!」只講瑪竇福音廿五31~46,說這是公審判。卻不提默廿11由天主(不是基督)作判官的公審判。於是「給最小弟兄的……」成了福音的焦點,卻不講若三5「人除非由水和聖神再生,不能見到天國」。跟這樣的文明起衝突,根本談不上宗教信仰之戰爭。這僅是西方霸權、唯我獨尊的表現。譏笑回教先知的漫畫刊出後,登載漫畫的刊物完全不理睬回教徒要求道歉的呼聲。於是駐丹麥的十一個回教國家使節,請求共同會見丹麥首相Rasmussen商討此事;然而首相拒絕跟這些使節見面。歐洲「反民族優越主義Racism」主席B.Luraishy批評說:「這真是重大錯誤。在我悠久的政治生涯中,從來沒聽過一群外交使節請求討論如此重要事件而被拒絕了」。7
 
  於是,穆斯林社會感到極大憤怒。今年正月,57個伊斯蘭國家在麥加(Mecca)集會。許多穆斯林相信那些漫畫「Sole purpose was to humiliate them」(仝7)。筆者用英文寫出這句話,因為筆者認為「漫畫風波」引發今天這麼大的動亂,而且還看不到會有和平的結局,原因就是伊斯蘭民族國家長久以來被輕視。別忘了,伊斯蘭文明曾一度非常燦爛;而今天「阿拉伯國家常認為受到西方壓迫,已經很不滿」(魏明德神父語。《聯合報》06,2,13,頁14);「穆斯林仍舊對千年前的十字軍深惡痛絕」(顏敏如同道語,《中時》06,2,13,頁A15)。……而在西方社會,「伊斯蘭教的負面形象一直遠比其他任何一種形象來得盛行」(撒依德──E.Said語,8)。「中世紀時代大部分時期以及文藝復興早期,歐洲都視伊斯蘭教為一種叛教、褻瀆、晦澀的邪惡宗教。……在一般文化或特別是在對於非西方人的討論中,都很少看到以同情態度來談論任何伊斯蘭事物,如果要他們舉出一位『現代』伊斯蘭作家,大部分人恐怕只能舉出紀伯倫(Khalil Gibran)(按:《先知》的作者),實則他並非伊斯蘭作家,他是黎巴嫩人,出身馬龍派基督徒家庭」(仝,正文,第一章,頁5,7)。
 
  西方人的傲氣與伊斯蘭人民的悶氣,是此次漫畫風波的最深原因。
 
基督信仰與伊斯蘭信仰之同異
 
  最大相同之處,也是最可慶幸的,是教宗本篤十六世說的:「雙方敬拜的是同一天主」(仝1)。當然任何正派的宗教所拜的神都是同一的神、造物主,宇宙真神必然是唯一的。教宗說我們與回教拜的是同一真神,不是說抽象的、哲學的神,而是在人的歷史中,出現過的,而且記載在我們的聖經與古蘭經內的。
 
  《古蘭經》第二章136節說:「我們信安拉和降給我們的,和降給易普拉欣(按:亞巴郎是天主教譯名)、易司馬衣(依市瑪耳、亞巴郎和埃及婢女生的兒子。創十六)、易司哈各(依撒格)、葉而孤白(雅各伯)及其後代的;和賜給母撒(梅瑟)、爾撒(耶穌)的」。此處註108,特別指出葉而孤白是易司馬衣的姪子。伊斯蘭很看重易司馬衣,那是他們的祖先。而我們的聖經講到雅各伯就轉到我們熟知的雅各伯的十二個兒子。之後幾乎找不到依市瑪耳(Ishmael)在我們的聖經內有何故事,只有創廿五12〜18寫的是依市瑪耳的後代。第18節寫:「依市瑪耳的子孫,……在往亞述的道上,對著自己的眾兄弟支搭帳幕」。──「支搭帳幕」有沒有「與之對峙」的意義?
 
  另一個回耶相同的事,是極使人高興的,也是對天主教具提醒味道的,那就是回教的「真主唯一,別無神聖」和我們的〈天主經〉的第一個冀望:「我等願爾名見聖」。「見聖」希臘文動詞「hagiazesthai」與形容詞「hagios」有關,此形容詞原初的意思是「有分別、不同、獨特……」。聖殿是「hagios」,因為它與其他建築物不同……「見聖」是求著願天主在「絕對獨一」的地位上受欽崇朝拜,祂無限地超越一切。
 
  至於在信仰上有何不同呢?A. Guillaume把使徒信經列出來,有括弧的是回教拒絕的:「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被聖靈感孕,為童貞女瑪利亞所生,在本都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下到陰間)(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要再來,(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9。看來「耶穌是真神、天主的獨生子、坐在聖父右邊……」是回耶信仰最大、可說是最重要的分歧點,換句話說,回教不信「三位一體」。坦白地說,天主教教友相信基督是真人也是真天主;然而怎樣「真天主是見聖、唯一又是三位」?那真是奧秘中的奧秘了。
 
  本文特別重視「信仰」這方面的介紹。至於回教的教規只有從略了。本文上期,講到回教的五種功課,只講了「念功」。其他四功:「拜」:每天五次。星期五,有一次聚會禮拜。「齋」:齋月:每日自東方初現曙光起至日落時止,此間不飲不食,共一個月。「課」:即捐款濟貧,稱「天課」;「朝」:一生至少去一次麥加,朝拜那裡的黑玄石(Kaabah),此石是人類始祖亞當出樂園後首次祭獻給真主之處。9
 
結語:不必像林語堂先生那樣「出走」
 
  愛德華.撒依德(E.Said)的《東方主義》書中,有這樣的一句話:「『西方』是所有受苦於西方殖民主義及偏見之下的伊朗人、中國人、印度人以及其他所有的非歐洲人的『敵人』」10。撒依德又說:「我個人是更傾向相信東方主義其實便是歐洲大西洋對東方權力施展的符號展現」(仝,頁8)。而蔡源林先生的導讀中,有這麼幾句警醒的話:「自十九世紀下半葉起,不論是近東或遠東世界,都已經被納入西方帝國主義的勢力範圍了,也都開始其不可逆轉的西化與現代化了……。台灣本土知識分子以西方的東方學者所建構出的東方來看待自己的母文化……。台灣的知識界和一般大眾對美式文化及美式理論趨之若鶩……」(仝,頁10)。
 
  不要把西方當代文明與基督信仰混為一談,你便不會像林語堂先生那樣經過崎嶇坎坷的旅途,才會晤真神。
 


附註:
1. Liberia Editrice Vaticana網站。
2. 台北清真大寺教長馬超賢《漫畫引爆伊斯蘭怒火》《中國回教》2006,3月號,頁10。
3. 《明報月刊》2006,3月號。邱震海〈讓我們確立文明尊重──對穆罕默德漫畫風波的省思〉,頁43~45。引句在頁44。
4. 《Newsweek》06,3月6日,頁36。
5. 《中國時報》06,2月11日,頁A11。
6. (漢譯)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頁15。
7. 《Time》06,2月20日,頁19。
8. 《遮蔽的伊斯蘭──西方媒體眼中的穆斯林世界》(漢譯)台北,立緒,2003。頁192。
9. 董芳苑《現代世界宗教選讀:伊斯蘭教》輔仁大學,2004。頁67-76。
10. 愛德華.撒依德(E.Said)《東方主義》(漢譯)2003新版。台北,立緒。頁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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