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十字架之路
依50:4-7;詠22;斐2:6-11;瑪26:14-27:66
耶穌通過將自己的臉龐和背部轉給司祭和士兵們任其處置,實現了依撒意亞的預言(依50:6;瑪26:67,27:30、67)。亞當想要變得如同天主一樣(創3:5),而耶穌取了一個受苦僕人的形體(斐2:6-8)。這樣,因亞當的悖逆所失去的,便因耶穌的服從得以恢復(羅5:19)。
主的受難始於逾越節晚餐。門徒們沒有吃逾越節羔羊,卻吃了天主羔羊的體和血(瑪26:26-28)。接著,從晚餐廳到了革則瑪尼山園。耶穌即將面對天主的最後一個仇敵(格前15:26),祂經歷著內心的掙扎。受強烈的憂悶和悲傷情緒的影響(瑪26:37),祂人性的意願是逃避這一苦難之杯,但祂天主性的意願是順服於天父(瑪26:39-45)。
耶穌順服於天主的旨意之下,然後被交付在人手中(瑪26:45-50)。祂的行為是對「山中聖訓」最好的詮釋。「不要抵抗惡人」(瑪5:39)。祂不要求「十二軍以上的天使」幫助(瑪26:53)。「但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瑪5:39)司祭和士兵們向祂吐唾沫,打祂耳光,敲祂的頭(瑪26:67,27:30)。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祂就像山上的城和臺上的燈,照亮全地上所有的人(瑪5:14-15)。
公議會指控耶穌褻瀆天主,彼拉多聽信聲稱祂是猶太人的君王。對褻瀆的指控,基於達尼爾的著名預言,談論某人像人子一樣,從天主那裡領受永久的統治權(達7:13-14;瑪26:63-64)。而十字架上刻有的文字,指向一個政治犯:「猶太人的君王耶穌」(瑪27:37)。然而,這兩項指控都是正確的。耶穌就是人子,建立了正義、仁愛與和平的永恆王國。耶穌也是君王,但祂的國不屬於這個世界(若18:36)。
「【他】被列於罪犯之中」(依53:12)。天父的愛子耶穌,被置於另一個「耶穌」旁邊。在某些手抄本中,巴辣巴的全名是耶穌巴辣巴,巴辣巴並不是姓,而是一個綽號,意思是「父親的兒子」(瑪27:17)。一個治癒病人、寬恕罪人、復活死人,而另一個打鬥、屠殺。然而,耶穌巴辣巴獲得了釋放,耶穌基督卻代他贖罪。依撒意亞的預言再次得以應驗:祂承擔大眾的罪過,並為罪犯代禱(依53:12)。
在曠野中,撒旦要求耶穌:祂若是天主子(瑪4:3、6),就證明給他看。現在他們又要求耶穌,祂既然是天主子,就該從十字架上下來,好讓人相信祂(瑪27:42)。耶穌斷然拒絕了這最後的試探,沒有從十字架上下來;祂反而用聖詠第22篇的話祈禱,說:「我的天主,我的天主,祢為什麼捨棄我?」(詠22:2)成了血肉的聖言,用寫在聖經上的天主聖言祈禱。
耶穌去世的那一刻,大地震動(瑪27:51),墳墓自開,聖者們復活起來了(瑪27:52-53)。一位羅馬百夫長宣認信仰說:「這人真天主子!」(瑪27:54)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已開始吸引人歸向祂(若12:32)。
耶穌死了,葬於哥耳哥達一個被稱為「髑髏」的地方(瑪27:33;若19:41-42)。根據古老的猶太傳統得知,這一地名來源於一種信念,即那裡是埋葬第一個人的屍體之地。對此,保祿以下的陳述具有深遠意義:「就如在亞當內,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內,眾人都要復活。」(格前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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