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新寬
民長紀17〜18章記載了一個故事。講述一個厄弗辣因人米迦,做了尊神像供在家中;並請了一位從猶大白冷來找住處的肋未人作他家的司祭,這按法律規定是允許的。這個肋未人很高興,他不但找到了住處,還另有報酬。米迦說:「如今我知道上主必施恩於我,因為有位肋未人作了我的司祭。」他的心裡也踏實多了。
後來,丹支派的人也到米迦所住的地方尋找居住地,不但仗著強勢搶走了米迦家的神像,還將司祭帶走。這位肋未人司祭又高興地跟著丹支派的人走了。因為丹支派的人許諾讓他作為支派的司祭,他的權利因此比以前更大了。
這肋未人當家庭司祭是為了有安定的住處,作支派司祭是為了得到更大的權利。他高興自己獲得了意想不到的物質利益,卻忘記了事奉天主的司祭職責。無論他作家庭司祭,還是作丹支派司祭,都不是作天主的司祭,而只是為得到權利。
對照這位司祭,今天每一位牧人都應常問自己:誰領我到這裡來?我在這裡做什麼?我的職務是什麼?以這三個問題來反省自己的牧靈工作,從中領悟一位牧者的重心及最該關心的事:蒙召該做什麼?要得到什麼?釐清了這些問題,就能減少許多毫無意義的瑣事。
我們看見那肋未人司祭不是沒做事,只不過他並非為天主做事,而是為自己的利益做事。為此,聖保祿敘述他與厄弗所信徒三年之久的來往,給牧者指出了一個牧靈指南,給任何時代的教會,推展出一個重要的牧靈作風。
保祿深刻認為一位牧者首要的任務是事奉上主。一位牧者首先是一個事奉耶穌基督的人,而不單是個為教會團體服務的人。換句話說,牧者的使命是緊緊地跟隨耶穌,對教會團體滿懷熱忱、並保持著以四海為家的心態。我們常說,牧人的工作是服務教會、教區、信友等,但其最首要的任務應是事奉基督。只有這樣,他所有的服務才有堅實的根基,才能持之以恆。
我在很多地方為神父、修女、教友帶領避靜和講課。據我了解,好多神父在一個堂區,看似很忙碌,其實內在生活很空虛。從外表看確實做了不少事,建堂、修堂、修路、看望病人、成立各種組織等,把堂區帶領得有聲有色,但內心卻缺乏靈性生命,沒有扎實的牧人靈修,往往忽略了牧人應有的祈禱生活。內心空虛,沒有根基。當遇到困難和挑戰時,不能面對和克服,經常怨天尤人。
還有一些神父在教區人事調動時,從大堂區被調到偏遠的山區小堂口,會找各種理由推辭,不聽命甚至反抗;相反地若從小堂區調到大的堂區,就非常高興,因為大堂區條件優渥。假使一位神父是基於堂區的條件優劣來選擇去留,他就忘了身為牧者的本質:牧人該做什麼?要的是什麼?而如果一位神父只是想透過牧靈工作來滿足個人利益的話,那他和民長紀裡的肋未人司祭又何區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