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懷仁基金會
  • 鲁汶中心
    • 魯汶南懷仁研究中心
      • 中心介紹
    • 研究出版介紹
      • 英文研究出版
      • 中文研究出版
  • 台北中心
    • 台北南懷仁研究中心
      • 中心介紹
    • 中華南懷仁文化交流協會
      • 協會介紹
    • 獎學金與培育計畫
      • 宗旨
      • 中華學苑國內助學金
      • 海外獎學金
      • 培育補助計畫
      • 南懷仁基金會申請項目暨時間表
    • 培育課程
      • 2019聖體服務員培訓
      • 2018聖體服務員培訓
      • 2017聖體服務員培訓
      • 2016聖體服務員培訓
      • 聖體服務員培訓
    • 發展計畫
      • 地方教會及社會發展計畫
    • 見證觀點
      • 見證雜誌
      • 見證出版
      • 華明出版
    • 協助合作
      • 協助合作
  • 仁義書苑
    • 魯汶仁義書苑
      • 介紹
  • 關於我們
    • 南懷仁基金會
      • 介紹
    • 南懷仁基金會
      • 歷史沿革
    • 南懷仁基金會
      • 基金會宗旨
    • 南懷仁基金會
      • 基金會計畫
    • 地方教會與教區發展計畫
      • 地方教會教區發展
  • 最新消息
  • 出版訂購
    • 中文研究出版
      • 懷仁叢書
      • 見證出版
      • 華明出版
    • 英文研究出版
  • 見證網誌
  • 學術研究
  • 贊助支持
    • 了解並支持我們的計畫
      • 贊助支持我們
TW
|
简体中文
|
English

【生活捕手】藝享世界〈禮儀與美感──讓美感伴隨你的祈禱〉 作者:Mary Anthony E. Basa PDDM(主徒修女會)譯者:趙一舟

  • 首頁
  • 見證網誌
  • 見證雜誌2010
  • 2010年05月(Vol. 41 No.408)

見證網誌

  • 見證網誌
    • 專題
      • 《中國 吾心之重》 讀後感
      • 淺說梵二大公會議 范京生編著
      • 淺說天主教歷史-西歐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 范京生編著
      • 淺說天主教歷史-第二卷 范京生編著
      • 淺說天主教歷史-第一卷 范京生編著
      • 紮根了沒?
      • 移動的教會
      • 自發自傳-教友團體自發性福傳的經驗分享
      • 牧民現象-華人教會牧靈福傳的現況與挑戰
    • 華人教會
    • 學者分享
    • 福傳追憶
      • 邊疆公教社會事業
      • My Life 我的故事-常令我驚喜的生命
    • 主編的話
      • 主編的話
      • 目錄
  • 天路行腳
    • 天路行腳之台北回眸
  • 傳揚主道
    • 傳揚主道之美麗腳步
  • 主日講道
    • 2026
    • 2025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 華人觀點
    • 懷仁通訊
    • 好書推薦
    • 懷仁之驛
  • 見證雜誌2015
    • 見證雜誌簡介
    • 2015年5月 (Vol. 45 No.445)
    • 2015年3月 (Vol. 45 No.444)
    • 2015年1月 (Vol. 45 No.443)
  • 見證雜誌2014
    • 2014年11月 (Vol. 44 No.442)
    • 2014年09月 (Vol. 44 No.441)
    • 2014年07月 (Vol. 44 No.440)
    • 2014年05月 (Vol. 44 No.439)
    • 2014年03月 (Vol. 44 No.438)
    • 2014年01月 (Vol. 44 No.437)
  • 見證雜誌2013
    • 2013年11月 (Vol. 43 No.436)
    • 2013年09月 (Vol. 43 No.435)
    • 2013年07月 (Vol. 43 No.434)
    • 2013年05月 (Vol. 43 No.433)
    • 2013年03月 (Vol. 43 No.432)
    • 2013年01月 (Vol. 43 No.431)
  • 見證雜誌2012
    • 2012年11月 (Vol. 42 No.430)
    • 2012年09月 (Vol. 42 No.429)
    • 2012年07月 (Vol. 42 No.428)
    • 2012年05月 (Vol. 42 No.427)
    • 2012年03月 (Vol. 42 No.426)
    • 2012年01月 (Vol. 42 No.425)
  • 見證雜誌2011
    • 2011年11月 (Vol. 41 No.424)
    • 2011年09月 (Vol. 41 No.423)
    • 2011年08月 (Vol. 41 No.422)
    • 2011年07月 (Vol. 41 No.421)
    • 2011年06月 (Vol. 41 No.420)
    • 2011年05月 (Vol. 41 No.419)
    • 2011年04月 (Vol. 41 No.418)
    • 2011年03月 (Vol. 41 No.417)
    • 2011年01月 (Vol. 41 No.416)
  • 見證雜誌2010
    • 2010年12月(Vol. 41 No.415)
    • 2010年11月(Vol. 41 No.414)
    • 2010年10月(Vol. 41 No.413)
    • 2010年09月(Vol. 41 No.412)
    • 2010年08月(Vol. 41 No.411)
    • 2010年07月(Vol. 41 No.410)
    • 2010年06月(Vol. 41 No.409)
    • 2010年05月(Vol. 41 No.408)
    • 2010年04月(Vol. 41 No.407)
    • 2010年03月(Vol. 41 No.406)
    • 2010年01月(Vol. 41 No.405)
  • 見證雜誌2009
    • 2009年12月(Vol. 40 No.404)
    • 2009年11月(Vol. 40 No.403)
    • 2009年10月(Vol. 40 No.402)
    • 2009年9月(Vol. 40 No.401)
    • 2009年8月(Vol. 40 No.400)
    • 2009年7月(Vol. 39 No.399)
    • 2009年6月(Vol. 39 No.398)
    • 2009年5月(Vol. 39 No.397)
    • 2009年4月(Vol. 39 No.396)
    • 2009年3月(Vol. 39 No.395)
    • 2009年1月(Vol. 39 No.394)
  • 見證雜誌2008
    • 2008年12月(Vol. 39 No.393)
    • 2008年11月(Vol. 39 No.392)
    • 2008年10月(Vol. 39 No.391)
    • 2008年9月(Vol. 39 No.390)
    • 2008年8月(Vol. 38 No.389)
    • 2008年7月(Vol. 38 No.388)
    • 2008年6月(Vol. 38 No.387)
    • 2008年5月(Vol. 38 No.386)
    • 2008年4月(Vol. 38 No.385)
    • 2008年3月(Vol. 38 No.384)
    • 2008年1月(Vol. 38 No.383)
  • 見證雜誌2007
    • 2007年12月(Vol. 38 No.382)
    • 2007年11月(Vol. 38 No.381)
    • 2007年10月(Vol. 38 No.380)
    • 2007年9月(Vol. 38 No.379)
    • 2007年8月(Vol. 37 No.378)
    • 2007年7月(Vol. 37 No.377)
    • 2007年6月(Vol. 37 No.376)
    • 2007年5月(Vol. 37 No.375)
    • 2007年4月(Vol. 37 No.374)
    • 2007年3月(Vol. 37 No.373)
    • 2007年2月(Vol. 37 No.372)
    • 2007年1月(Vol. 37 No.371)
  • 見證雜誌2006
    • 2006年12月(Vol. 37 No.370)
    • 2006年11月(Vol. 37 No.369)
    • 2006年10月(Vol. 37 No.368)
    • 2006年9月(Vol. 37 No.367)
    • 2006年8月(Vol. 36 No.366)
    • 2006年7月(Vol. 36 No.365)
    • 2006年6月(Vol. 36 No.364)
    • 2006年5月(Vol. 36 No.363)
    • 2006年4月(Vol. 36 No.362)
    • 2006年3月(Vol. 36 No.361)
    • 2006年2月(Vol. 36 No.360)
    • 2006年1月(Vol. 36 No.359)
  • 見證出版品
  • 華明出版品
Mary Anthony E. Basa PDDM
(主徒修女會)
趙一舟 譯
 
  禮儀是與天主奧蹟的相遇,讓我們體驗祂愛心和慈悲心的臨在;是與整個逾越奧蹟的相遇,此奧蹟是天主對所有世人之愛的最偉大、最美好的表達。
 
  在禮儀中我們能體驗並瞻仰那真正的「美」、即耶穌的聖祭,它藉由五官能感覺到的行動、記號及象徵拯救世界。由於禮儀是基督及教會的行動,而成為「超越教會其他行動的神聖行動」。如此,禮儀的每個象徵和動作,亦即基督自己的動作,就要求做得美。對天主崇拜禮的外在行動,如劃十字、單膝和雙膝下跪,以及鞠躬,就成為使我人生活中之尊敬及美感的內在化方式。因為,如果我們看到那被釘十字架而復活的主的美,並聽到祂的聲音時,怎能緘默不語?
 
  禮儀每天都在建樹教會內所有的人,把他們建造成主的聖殿、聖神內天主的居所,直到在每位信者身上形成基督的模樣並擁有祂的生命。如此禮儀之美就深深地觸及人的內心,並陶冶我們不但與天主、而且與近人之間產生適當的關係,因而也使我們具備改變人性文化的能力。如果我們讓神聖禮儀之美藉由其精神、即基督之精神陶冶我們,那麼禮儀將具有一種巨大的能力,去改變「那影響今日世界的死亡及冷漠文化。」
 
  當天主創造世界時,是從混沌、黑暗中造成了井然有序的美好萬物(參創第一章)。所以禮儀中的美,始自井井有條。因此,禮儀就其本質而言要求規程,如果無禮規、適當的指引或儀式,就不能存在。在禮儀中,我們參與天主的創造行動,並分享祂所創造的盡善盡美的傑作。那麼,當我們的救主基督那美好、光耀的面容成為神聖禮儀之中心時,所有受造萬物都渴望與這首聖詠作者同樣高呼:「上主的工程確實偉大,祂的作為輝煌光明」(詠一一○3)。如此,禮儀的最終目的是以完美的方式光榮天主,並為聖化所有舉行禮儀者。
 
  我們主徒修女會的聖召及使命,源自逾越奧蹟,並指向一個目標:對耶穌的愛;在感恩聖事中的耶穌、在司鐸聖職中,以及在禮儀中的耶穌。我們藉由促進美感的方式來宣揚天主對人類那無條件的愛,美感能促進基督信仰與今日文化之間的互動。我們也認為「美」同時具有救贖和使徒的力量。在主耶穌啟發、導引和牧養下,我們在遭受傷害的世界,擴展許多創新的使徒愛德行動,為天主的美好臨在作見證。
 
  藉著與聖職及信友共同從事的牧靈禮儀,我們努力準備信友,進入並生活在領受聖事及聖儀的聖寵奧蹟中。我們委身於講授「釋奧的教理」,領導信眾發現並深入瞭解禮儀的動作、象徵及經文,而使人易於從記號進入到奧蹟本身內。就如同在司祭服飾上所看到的麥穗、葡萄、魚類等圖案或象徵,都指向我們的主的一項奧蹟或紀念。


圖案一 麥子與葡萄(瑪二六26~30)
 
  他們正在吃飯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去吃罷,這是我的身體。」然後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由其中喝罷!因為這是我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了,直到在我父的國裡那一天,與你們同喝新酒。」他們唱了聖詠,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我們在祭台上所呈獻的禮品,餅和酒來自麥麵和葡萄。在最後晚餐中,耶穌將麵餅稱之為其身體、杯中酒稱之為其血。當主耶穌命令門徒吃其肉、喝其血時,祂邀請我們把祂的生命納入到我們生命的中心。祂所犧牲獻出的生命就是天主自己的生命。耶穌在十字架的死、在晚餐中所賜與的祂的體、血,以及將來天國完全來臨時,祂將與門徒們同飲新酒的許諾,彼此都密切相關,不可分割。耶穌曾命令門徒們「你們要這樣做,為紀念我」,今天耶穌也要我們同樣做,來紀念祂。


 圖案二  魚和餅 (若二一7~14)
 
  「你們來吃早餐罷!」沒有一個門徒敢問祂:「你是誰?」他們知道那就是主。耶穌遂上前拿起餅來,遞給他們,也同樣拿起魚來遞給他們。耶穌從死者中復活後,向他們顯現,這是第三次。
 
  耶穌復活後,以不同的方式顯現給祂的門徒們。但是,是在祂分餅及魚時,才被認出來是死而復活的主。餅和魚是基督顯著的象徵,特別表示祂與門徒們聚餐。感恩祭也是我們與耶穌分享此聚餐,藉此我們在分餅時能認出來天主之愛的奧蹟。

圖案三 魚 (谷一14~18)
 
  若翰被監禁後,耶穌來到加里肋亞,宣講天主的福音說:「時期已滿,天主的國臨近了,你們悔改,信從福音罷!」當耶穌沿著加里肋亞海行走時,看見西滿和他的兄弟安德在海裡撒網,他們原是漁夫。耶穌向他們說:「來跟隨我罷,我要使你們成為捕人的漁夫。」他們便立刻拋下網跟隨了祂。
 
  門徒丟下網,回應基督的召叫,跟隨了祂,為了天主的國,做了捕人的漁夫。魚是大海中的寶藏,現在此寶藏被更大的寶藏所取代,那就是門徒在他們的主內所發現的大愛和救恩的寶藏。
 
  我們修女所從事的每項藝術活動(建築、刺繡、雕刻、繪畫、音樂、書法、插花等),都是為福傳工作服務,並特別藉由符合禮儀和熱心敬禮之需要的一些創新活動,而為禮儀生活服務。我們在推行禮儀及聖藝方面的培育,都是為了使基督信徒團體能以尊嚴、美感去生活、祈禱並舉行禮儀,進而達到與天主,與他人,以及與萬有的完美共融。讓美感伴隨著你的祈禱罷!
 
參考資料:
Sacrosanctum Concilium, Restoring Beauty in the Liturgy, by Rev. Scott A.Haynes, S.J.C>
Introduction to the Liturgy, by Fr. Anscar Chupungco,O.S.B.
The PDDM New Rule of Life

 
 
譯後語
 
  譯完了Basa修女這篇英文稿,發覺拙著《如何正確地舉行彌撒》一書中,似乎應加寫一章專論「美的禮儀」或「禮儀的美」。禮儀就其本質而言,一如修女文中所言,要求美感,也就是禮儀的舉行,不但要求正確,也要求「美」。
 
  教宗本篤十六世在其《愛的聖事》勸諭中(參38~42號)特別提出了舉行禮儀的藝術(Ars Celebrandi),亦即舉行禮儀要藝術化,要美化。
 
  教宗也提出了藝術化、美化的範圍。在此簡述使禮儀美化的要點:
 
  • 服飾的美:包括主禮用的祭披、領帶等製作須具有美感,其功能是要表達主禮者身分,並顯示其美貌、美姿,及其對參禮的重視。其他所有參禮者,均應穿著適當的美服,以示對禮儀的尊重,尤其參與彌撒聖宴─羔羊的婚宴─時,信友也不可身著辣妹裝或運動裝之類的服飾。
  • 禮儀空間的美:耶穌在準備最後晚餐時,讓門徒去找一家「準備好」的大廳。這提示我們為舉行彌撒要做適當的準備,也就是把行禮場所加以美化,除美麗的造型外,包括祭台、祭台間、讀經臺、主禮及輔禮座位等的布置和裝飾,均宜藝術化。
  • 禮儀歌曲的美:在禮儀慶典中,歌曲佔有特殊的地位,是藝術化、美化禮儀的必要因素。猶太人的聚會、逾越祭宴,耶穌的最後晚餐中,肯定都有聖詠的歌唱。沒有歌曲的禮儀,原則上,不可稱為「慶典」,所以有多數信友參與的彌撒,要盡可能詠唱。時至今日,東方禮教會的彌撒祭典一直是用唱的,並無我們西方教會的「誦讀彌撒」(Missa Lecta)。
  • 禮儀用品的美:除祭服外,禮儀慶典中所用各種器具,如聖爵、聖盒、酒水壺、祭台布、蠟燭、主禮及讀經所用禮書等都要精心設計,凸顯其精美特點,也表達對神聖禮典的敬重。
  • 禮儀動作的美:禮儀是行動,包括語言,如誦讀或歌唱的經文,以及主禮與會眾的對話等;還有身體的舉動或稱肢體語言,如進堂及出堂時的遊行;在行禮中之鞠躬、下跪,伸手、合十等。都應做得盡善盡美。誦經時,要不疾不徐;各種禮儀動作,要穩重端莊。 
  這一切在主禮與參禮者身上都需要適當的培養,才能使我們的禮儀盡善盡美。教宗在其勸諭中提出:修生與司鐸的培育須接受藝術史的教育,特別是神聖建築和相關的禮儀規範。任何與感恩祭有關的事物,都要突顯出美。(《勸諭》41號)


 
回上層
聯絡電話:(02)2314-9631
Fax傳真  : (02)2311-9794
聯絡地址:
臺北復興橋郵局第8-121號信箱
電子信箱:
vftaipei@seed.net.tw
活動項目
獎學金
培育方案
教區發展計畫
社會發展計畫
研究與出版
協會活動
見證觀點
見證網誌
華人觀點
見證雜誌
協助合作
如何幫助我們
贊助服務方案
捐款
出版訂購
訂購出版物
好書推薦
 
電子報
訂閱 退訂
Designed by 米洛網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