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懷仁基金會
  • 鲁汶中心
    • 魯汶南懷仁研究中心
      • 中心介紹
    • 研究出版介紹
      • 英文研究出版
      • 中文研究出版
  • 台北中心
    • 台北南懷仁研究中心
      • 中心介紹
    • 中華南懷仁文化交流協會
      • 協會介紹
    • 獎學金與培育計畫
      • 宗旨
      • 中華學苑國內助學金
      • 海外獎學金
      • 培育補助計畫
      • 南懷仁基金會申請項目暨時間表
    • 培育課程
      • 2019聖體服務員培訓
      • 2018聖體服務員培訓
      • 2017聖體服務員培訓
      • 2016聖體服務員培訓
      • 聖體服務員培訓
    • 發展計畫
      • 地方教會及社會發展計畫
    • 見證觀點
      • 見證雜誌
      • 見證出版
      • 華明出版
    • 協助合作
      • 協助合作
  • 仁義書苑
    • 魯汶仁義書苑
      • 介紹
  • 關於我們
    • 南懷仁基金會
      • 介紹
    • 南懷仁基金會
      • 歷史沿革
    • 南懷仁基金會
      • 基金會宗旨
    • 南懷仁基金會
      • 基金會計畫
    • 地方教會與教區發展計畫
      • 地方教會教區發展
  • 最新消息
  • 出版訂購
    • 中文研究出版
      • 懷仁叢書
      • 見證出版
      • 華明出版
    • 英文研究出版
  • 見證網誌
  • 學術研究
  • 贊助支持
    • 了解並支持我們的計畫
      • 贊助支持我們
TW
|
简体中文
|
English

【宗座訊息】牧者指南〈宣講真道 責無旁貸──《宗徒的繼承人》第五章:教區主教的訓導權〉 喬瑟夫主教

  • 首頁
  • 見證網誌
  • 見證雜誌2012
  • 2012年07月 (Vol. 42 No.428)

見證網誌

  • 見證網誌
    • 專題
      • 《中國 吾心之重》 讀後感
      • 淺說梵二大公會議 范京生編著
      • 淺說天主教歷史-西歐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 范京生編著
      • 淺說天主教歷史-第二卷 范京生編著
      • 淺說天主教歷史-第一卷 范京生編著
      • 紮根了沒?
      • 移動的教會
      • 自發自傳-教友團體自發性福傳的經驗分享
      • 牧民現象-華人教會牧靈福傳的現況與挑戰
    • 華人教會
    • 學者分享
    • 福傳追憶
      • 邊疆公教社會事業
      • My Life 我的故事-常令我驚喜的生命
    • 主編的話
      • 主編的話
      • 目錄
  • 天路行腳
    • 天路行腳之台北回眸
  • 傳揚主道
    • 傳揚主道之美麗腳步
  • 主日講道
    • 2025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 華人觀點
    • 懷仁通訊
    • 好書推薦
    • 懷仁之驛
  • 見證雜誌2015
    • 見證雜誌簡介
    • 2015年5月 (Vol. 45 No.445)
    • 2015年3月 (Vol. 45 No.444)
    • 2015年1月 (Vol. 45 No.443)
  • 見證雜誌2014
    • 2014年11月 (Vol. 44 No.442)
    • 2014年09月 (Vol. 44 No.441)
    • 2014年07月 (Vol. 44 No.440)
    • 2014年05月 (Vol. 44 No.439)
    • 2014年03月 (Vol. 44 No.438)
    • 2014年01月 (Vol. 44 No.437)
  • 見證雜誌2013
    • 2013年11月 (Vol. 43 No.436)
    • 2013年09月 (Vol. 43 No.435)
    • 2013年07月 (Vol. 43 No.434)
    • 2013年05月 (Vol. 43 No.433)
    • 2013年03月 (Vol. 43 No.432)
    • 2013年01月 (Vol. 43 No.431)
  • 見證雜誌2012
    • 2012年11月 (Vol. 42 No.430)
    • 2012年09月 (Vol. 42 No.429)
    • 2012年07月 (Vol. 42 No.428)
    • 2012年05月 (Vol. 42 No.427)
    • 2012年03月 (Vol. 42 No.426)
    • 2012年01月 (Vol. 42 No.425)
  • 見證雜誌2011
    • 2011年11月 (Vol. 41 No.424)
    • 2011年09月 (Vol. 41 No.423)
    • 2011年08月 (Vol. 41 No.422)
    • 2011年07月 (Vol. 41 No.421)
    • 2011年06月 (Vol. 41 No.420)
    • 2011年05月 (Vol. 41 No.419)
    • 2011年04月 (Vol. 41 No.418)
    • 2011年03月 (Vol. 41 No.417)
    • 2011年01月 (Vol. 41 No.416)
  • 見證雜誌2010
    • 2010年12月(Vol. 41 No.415)
    • 2010年11月(Vol. 41 No.414)
    • 2010年10月(Vol. 41 No.413)
    • 2010年09月(Vol. 41 No.412)
    • 2010年08月(Vol. 41 No.411)
    • 2010年07月(Vol. 41 No.410)
    • 2010年06月(Vol. 41 No.409)
    • 2010年05月(Vol. 41 No.408)
    • 2010年04月(Vol. 41 No.407)
    • 2010年03月(Vol. 41 No.406)
    • 2010年01月(Vol. 41 No.405)
  • 見證雜誌2009
    • 2009年12月(Vol. 40 No.404)
    • 2009年11月(Vol. 40 No.403)
    • 2009年10月(Vol. 40 No.402)
    • 2009年9月(Vol. 40 No.401)
    • 2009年8月(Vol. 40 No.400)
    • 2009年7月(Vol. 39 No.399)
    • 2009年6月(Vol. 39 No.398)
    • 2009年5月(Vol. 39 No.397)
    • 2009年4月(Vol. 39 No.396)
    • 2009年3月(Vol. 39 No.395)
    • 2009年1月(Vol. 39 No.394)
  • 見證雜誌2008
    • 2008年12月(Vol. 39 No.393)
    • 2008年11月(Vol. 39 No.392)
    • 2008年10月(Vol. 39 No.391)
    • 2008年9月(Vol. 39 No.390)
    • 2008年8月(Vol. 38 No.389)
    • 2008年7月(Vol. 38 No.388)
    • 2008年6月(Vol. 38 No.387)
    • 2008年5月(Vol. 38 No.386)
    • 2008年4月(Vol. 38 No.385)
    • 2008年3月(Vol. 38 No.384)
    • 2008年1月(Vol. 38 No.383)
  • 見證雜誌2007
    • 2007年12月(Vol. 38 No.382)
    • 2007年11月(Vol. 38 No.381)
    • 2007年10月(Vol. 38 No.380)
    • 2007年9月(Vol. 38 No.379)
    • 2007年8月(Vol. 37 No.378)
    • 2007年7月(Vol. 37 No.377)
    • 2007年6月(Vol. 37 No.376)
    • 2007年5月(Vol. 37 No.375)
    • 2007年4月(Vol. 37 No.374)
    • 2007年3月(Vol. 37 No.373)
    • 2007年2月(Vol. 37 No.372)
    • 2007年1月(Vol. 37 No.371)
  • 見證雜誌2006
    • 2006年12月(Vol. 37 No.370)
    • 2006年11月(Vol. 37 No.369)
    • 2006年10月(Vol. 37 No.368)
    • 2006年9月(Vol. 37 No.367)
    • 2006年8月(Vol. 36 No.366)
    • 2006年7月(Vol. 36 No.365)
    • 2006年6月(Vol. 36 No.364)
    • 2006年5月(Vol. 36 No.363)
    • 2006年4月(Vol. 36 No.362)
    • 2006年3月(Vol. 36 No.361)
    • 2006年2月(Vol. 36 No.360)
    • 2006年1月(Vol. 36 No.359)
  • 見證出版品
  • 華明出版品
喬瑟夫主教
 
  宗徒繼承人主教通過晉牧禮,在天主聖三內領受教導、聖化和管理的職權,以基督之權威領導天主子民。主教始終是天主子民中的一分子,他領受了傳承的信仰寶藏,並將信仰寶藏傳遞給信友們,與他們保持同一的信仰,結出豐碩美果。所以,主教必須為真道作證,畢生宣講真道,既是他的責任,更是他的義務。
 
主教是教會中的真正導師
 
  當主教領導一個地方教會時,必須明白這是天主聖言滋養的一個團體、一個祈禱和聖事的團體、一個奉獻愛的團體、一個傳播基督救恩的團體和一個見證天主救贖的團體。
 
  主教最重要的使徒工作,是要勇敢地宣講天主聖言,更要謹慎地抵制損害教會的謬論。他的訓導權必須與自己的生活見證密切地結合,才能體現權威性,更能表達可信度。
 
  主教不僅要默想天主聖言,更要慷慨地為天主聖言奉獻一切,通過見證和宣講,使天主子民得到天主聖言的滋養。而除了要照顧聆聽天主聖言的信友,也要尋找和教育那些放棄、或者不再實踐基督信仰的信友,甚至勸導不信基督的人。
 
  主教必須牢記宣講天主聖言是宗徒的使命、義務,也是職責。不但要為信友們指出永生之路和救贖奧祕,更要指明為獲取永恆生命應該信什麼、做什麼,以及遵守社會道德和公共秩序,進而讓天主聖言扎根於每個人的心中,明白和接受生命的價值、自由的意義、家庭的和諧、物質的應用、科技的價值、和平共存的目標等。
 
  主教必須牢記宣道是使人歸向並誠服於天主,以獲得高尚的情操與追求,決不是取悅於民眾的世俗心境和口味。他的生活必須深深扎根於天主聖言之內,正確地傳遞教會教義和聖經內容。
 
  主教必須牢記「釋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它是教會生活源泉和頂峰的重要組成部分。主教應以簡明扼要和通俗易懂的方式和語言,把天主的真理充分地詮釋出來。
 
  對於信友們的世俗生活要以多種方法進行引導,而「牧函」恰好是比較合適的方法,教導信友們如何面對現實社會而活出信仰、如何避免社會不良生活傾向或相反教會信仰的導向與輿論。
 
  根據實際情況,主教也可以通過其他形式來宣講真道,不錯過任何一個宣講天主救恩的途徑,比如: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宗教論壇或相關會議等,以引導各界人士瞭解天主聖言和教會訓導,也明白教會的生活原則和道德要求。
 
主教是聖言服務的仲裁者
 
  主教不僅要宣講天主的真道,傳遞基督救恩的真諦,更要保護和持守真道的完整性和神聖性。他有責任督察聖言的服務者是否勝任和忠於職守。特別對堂區司鐸、執事和授權宣講真道的人員,無論通過什麼樣的修辭、演說、溝通藝術、還是其他途徑的培育,一定要維護好真道的完整性、正統性和神聖性。又根據實際情況,善用一切資源,推動、組織和規範宣講真道。
 
  在主日和法定慶節舉行的感恩聖祭,都必須釋經;教理講授、避靜靈修或堂區神操活動等,也必須闡明天主真道。總之,要以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將天主聖言帶給他人,使他們在生活中實踐天主聖言的教誨。
 
  主教通過宗徒的繼承,擁有真理的確實特恩,有維護和詮釋天主聖言的職責,並權威性地判斷如何傳遞天主聖言。他既要堅定地維護信仰的完整性與共融性,又要忠實地將信仰寶藏傳承,更要本著尊重和愛德的原則,與神學家友好合作和有效對話。而神學家在教會訓導的共融中,不斷地加深理解聖經和教會傳承,克服分歧與爭端,將真理和基督救恩的完整性共同傳遞。
 
主教是教理講授的首要負責人
 
  教理講授是傳遞天主聖言內涵的重要方法和途徑,主教要確保其不被篡改、不被歪曲、不被遺漏。教理講授是解釋基督的救贖奧蹟,必須與神聖禮儀緊密相結合,不能讓教義或聖事成為空洞的形式,而缺乏活力。
 
  教理講授要因人而宜,使人歸依天主。特別關注年輕一代,引導他們正確認識信仰和教會道理、人的內在價值和道德素質。教理講授的目標,在於生活實踐。如果基督徒失去了愛德的實踐,那麼,他的信仰就失去生命力和人生價值。
 
  教理講授是主教牧職中重要任務之一。他不僅要積極地推動教理講授,而且要提供最適合的、各種形式的教理講授。他必須培育一批優秀的教理講授者,讓他們得到良好的神學培訓,掌握足夠的教學技巧,以及使用合適的教材。
 
  教理講授既為兒童,也為成人慕道者,並對所有人開放,進行系統性地講授,採取不同的形式與不同的場合相結合。
 
  教理講授者有時需要到農村,有時需要在城市裡;有時要在學校,有時要到工廠。同時既要照顧身體健康的人,也要注意身體或心靈殘障者的需求;更應強調家庭信仰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教理講授,是為引導聆聽者正視人生的信仰。他們不僅學習和掌握教會教義,還要在家庭、工作、公眾生活中,表達出自己的信仰和社會責任,實踐天主愛的教導,真正成為基督的門徒,發揮傳播基督福音的酵母作用,營造符合人性尊嚴的和諧環境。
 
主教與社會傳媒
 
  教會宣講真道不僅為個人,也為社會。主教必須意識到傳媒對福傳的有效性和必要性,通過合適的社會傳媒宣講真道,比如:期刊、雜誌、電視、電影、廣播以及互聯網等。不僅傳遞教區的福傳計畫資訊,更要表達普世教會的福傳理念,和人類共沐天主救恩的喜訊。不僅提升教會團體的凝聚力,更要促進信友的信仰素質。
 
  主教應鼓勵信友,通過自己的特殊地位和身分傳遞教會信仰,介紹教會教義和基督救恩,宣講教會的倫理道德與和平正義,使他們真正能夠在生活中實踐出基督徒的信仰價值。
 
  主教不僅要認識傳媒的價值和影響力,更要加強教會傳媒的建設和發展,盡可能在不同場合中宣講真道。特別通過電視和廣播來傳遞教會對人的尊重,和人類得救的喜訊。
 
  主教要告誡所有的信友,在家庭及基督徒的環境中,務必要謹慎選用傳媒,避免任何有害於信友的良心和倫理道德。他必須謹慎地審閱有關信仰和道德方面的文章、刊物和書籍等出版物,一定要抵制和校正損害教會形象的文章或言論,特別是對教會進行誹謗,危害教會名譽和信仰的傳媒內容,確保傳媒在教會訓導範圍內,進行闡述教會的教導,澄清不真的言論,表達出與普世教會的共同宣道宗旨,讓人獲得靈性生命的益處。
 
回上層
聯絡電話:(02)2314-9631
Fax傳真  : (02)2311-9794
聯絡地址:
臺北復興橋郵局第8-121號信箱
電子信箱:
vftaipei@seed.net.tw
活動項目
獎學金
培育方案
教區發展計畫
社會發展計畫
研究與出版
協會活動
見證觀點
見證網誌
華人觀點
見證雜誌
協助合作
如何幫助我們
贊助服務方案
捐款
出版訂購
訂購出版物
好書推薦
 
電子報
訂閱 退訂
Designed by 米洛網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