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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加油站】聖經小典故〈寡婦〉 蕭永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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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永倫
 
  寡婦在聖經裏有一個特殊的身份,聖經裏有好多處都特別提到她們。章節中,寡婦常與孤兒並提,且被列於世間不幸的人之中。梅瑟法律明文要善待和周濟他們。比如規定每過三年,應取出全部出產的十分之一,分享給那些沒有分得產業的肋未人,城鎮內的外方人,孤兒和寡婦都可來吃喝,得享飽飫(申十四28~29)。如果有人苛待寡婦,必將受到天主的懲罰,使苛待寡婦者的妻子也成為寡婦(出廿二21~23)。法律雖然如此規定,但以民很多時候未能遵守,因此先知們在講道中,常針對此事對以民和他們的領袖加以譴責。先知說:「在你中間有人輕視父母,在你中間有人壓迫外方人,在你中間也有人欺壓孤兒寡婦」(則廿二7,匝七10等)。
 
  人若輕忽照顧寡婦的責任,那麼天主要親自干預。〈列王紀上〉十七17~24描述厄里亞先知向一位寡婦請求作客,也受她款待。她有一個患病的兒子,在先知到訪後不久死了。寡婦對這件事感到非常困擾,並自問這個死亡有何意義。她向先知說:「你到我這裏來,竟叫上主記起我的罪惡,殺死了我的兒子!」婦人和許多以色列人一樣,認為遇到不幸是因為自己犯了錯所致。於是厄里亞把孩子抱到樓上,放在床上,三次伏在孩子身上大聲呼求上主垂憐。結果上主俯允了他的祈禱,讓孩子活了過來。厄里亞便把孩子交給他的母親。這事件印證上主對孤兒寡婦的眷顧!
 
  舊約中著名的寡婦有好幾位。其中兩位的名字還被用來做為書名,即〈友弟德傳〉和〈盧德傳〉。據說友弟德是一極富有的寡婦,曾出面解救了被圍困的以色列城,而被全民族譽為女中英雄。友弟德原是嫁給了一個與她同屬一支派的默納舍。婚後不久就喪夫。她尚年輕而且沒有子嗣,就過著獨居守寡的生活。除了安息日與猶太人的慶節外,每天以守齋祈禱度日。就在她寡居三年多時,以民遭遇亞述大軍的入侵,後者的統帥是敖羅斐乃。他的軍隊包圍了拜突里雅城,並截斷了通往該城的水道。一個多月後,城裏無飲用水,因此該城首長準備投降。當時友弟德挺身而出,自薦以美人計將亞述統帥殺死,解救該城。友弟德和以民都認為,這計畫的成功不但是她本人的好主意,更是天主的默示與助佑。
 
  以民有所謂的代兄弟立嗣法。法律明文規定:丈夫死後若無子,而丈夫有兄弟者,其兄弟有責任娶寡婦為妻。如無兄弟或兒子者,則可返回父家自由再嫁。〈盧德傳〉提到摩阿布人盧德嫁給了猶太人,但丈夫英年早逝,又沒有兄弟。婆婆納敖米勸她回到自己族人那裏。但盧德答說:「請你別逼我離開你,而不跟你去。你到那裏去,我也到那裏去;你住在那裏,我也住在那裏;你的民族,就是我的民族;你的天主,就是我的天主」(盧一15~16)。婆婆於是收留了她,帶她回本鄉白冷。在那裏認識並嫁給猶太人波阿次,所生的兒子就是達味的祖父。因此盧德的名字,後來被列入〈瑪竇福音〉所記載的耶穌之族譜中。
 
  舊約中與兄弟立嗣法有密切關係的另一個寡婦是塔瑪爾。根據〈創世紀〉38章,她是雅各伯第四個兒子、猶大的媳婦,丈夫是厄爾。經文說厄爾娶塔瑪爾不久,還未留下後代就過世了。塔瑪爾年少守寡,應該委身於前夫的兄弟敖難,若生下孩子就算在前夫的名下。敖難知道與塔瑪爾生的孩子不歸自己,所以不願盡這份義務。但為了應付父親猶大,仍常去塔瑪爾房中,但是每當交合時卻將精液遺洩在地上。根據古猶太人的倫理觀,他的作法是可厭惡的,不受上主悅納,結果被罰跟哥哥一樣早逝。
 
  猶大並不知道其中的詳情,看到兩個兒子都在與塔瑪爾同房後不久就去逝,恐怕小兒子舍拉也會像他的兩個哥哥一樣死去,就打發塔瑪爾回娘家守寡,對她說:「妳先在妳父親家裏守寡,等小兒子舍拉長大成人,才派人去接妳。」塔瑪爾不知道公公對自己有顧慮,就順從地回了娘家,一住就是好幾年,眼看小叔已經長大成人,卻不見猶大派人來接她。這時她才明白,公公把兩個孩子的逝世歸罪於自己。心中有苦難言。
 
  又過了許久,猶大的妻子死了。那時正是剪羊毛的季節,猶大閑著無事,就天天去剪羊毛。塔瑪爾打聽到這個消息,心想自己死活都是猶大家的人,一定得給他家留下後代。一天下午,她決定脫了身上的寡婦衣裳,蒙上手帕,又用斗篷遮住自己的身體,等候在路口。果然猶大路過看到了她,以為她是妓女,就要與她親近。塔瑪爾見公公沒有認出自己,便答道:「你給我什麼,好與我親近?」猶大說,打發人從羊群裏取一隻小公山羊送給她。塔瑪爾認為口說無憑,要他給一點東西作抵押。結果要了他的印章、繫印帶和手裏的棍杖。猶大來不及多想,便按照塔瑪爾的要求給了她那三樣東西。
 
  兩人親近以後,塔瑪爾懷了孕。她回家,就除去面紗、斗篷,穿上寡婦的衣裳。猶大託了朋友送一隻公山羊到與塔瑪爾幽會的地方,好換回那女人手裏的抵押品,但卻找不到她。向人打聽,當地人都說這裏沒有什麼妓女。大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媳婦塔瑪爾作了妓女,而且懷了孕。」猶大一聽暴跳如雷,說要把她拉出來用火燒死!這是古以色列人對淫亂婦女的處罰。塔瑪爾便派人對她公公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跟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章、印帶和棍杖,都是誰的?」猶大拿過來一瞧,這些物品原來都是自己的,這才恍然大悟,並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理,因為我尚沒有將她嫁給我的兒子舍拉。」
 
  塔瑪爾後來生了一對雙胞胎。一個叫培勒茲,另一個叫則辣黑。後來的聖王達味和那穌都是培勒茲族的後代。聖經作者顯然要告訴讀者,天主能夠用超乎人想像的方式,甚至是看起來不可能的情況,來完成祂的救贖計畫。而天主的救恩,不取決於人的社會地位高貴與否,也不在於人的成就與努力,而全繫於天主無條件的愛與包容;正如天主藉著一個不起眼的女人塔瑪爾,成就了耶穌的族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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