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永倫
關於魚的分類,舊約籠統地將之分為兩種,即有鰭有鱗,或是沒有的。按當時的宗教觀,前者可食,而後者不可食(肋十一9~12;申十四9~10)。福音中,耶穌曾講過好魚與壞魚的比喻:「天國又好像撒在海裡的網,網羅各種的魚。網一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放在器皿裡;壞的,扔在外面。」(瑪十三47~48)有些學者認為可能就是基於上述原則。
若不從宗教上的潔或不潔來分類,古人認為魚的種類共有153種。這個看法從若望福音的一段敘述中可以窺見。該文寫耶穌復活後顯現給十二位宗徒,並邀請他們捕魚。耶穌的舉動,是喚起宗徒們的記憶,讓他們想起當初受召喚時曾經接受的指示:「划到深處去,撒你們的網捕魚吧!」(路五4)結果他們再次的在沒有期待的情況下,卻網了許多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雖然這麽多,網卻沒有破。」(若廿一11)
教宗本篤十六世於2005年4月24日舉行的就職彌撒中,提到這段聖經,說當年153條魚沒有弄破伯多祿的漁網,但教會的網卻在歷史進程中多次受破壞,現在是修補它的時候。顯然教宗是以一位牧者的心態,向世界承認教會的脆弱,並呼籲教會子女要齊心合力建設這個曾受創傷的教會。
路加福音還有一段耶穌復活後顯現給宗徒的記載。當時門徒們看見主以後,還是不敢相信,只是驚訝。耶穌於是向他們說:「你們這裡有什麽吃的沒有?」他們便給了祂一片烤魚(參路廿四41~42)。耶穌的舉動,是要安定他們的心,讓他們知道祂的確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鬼,因為鬼是不需要吃東西的。
耶穌言論中的魚
福音中,耶穌在講道時多次提起魚。比如祂談論祈禱時說:「你們中間有那個人,兒子向他求餅,反而給他石頭呢?或者求魚,反而給他蛇呢?你們縱然不善,尚且知道把好的東西給你們的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之父,豈不更將好的賜與求他的人?」(瑪七9~11)耶穌告訴我們,祈禱應建基於我們和神的父子關係上。有了這層關係,我們就對祂有完全信賴之心,相信天父一定會把最好的東西賜給我們。
耶穌邀請我們反躬自問,為人父的,不管自己的人品如何,或實際能力怎樣,是不是都希望能把最好的東西給孩子?那更何況是聖善和全能的天父,豈不肯定會實踐祂的許諾?因此當我們求而不得,千萬不可抱怨天主,而要自我檢討,我們是否「求得不當」?
瑪竇福音有兩段耶穌增餅增魚的記載。第一次耶穌看見群眾餓了一整天,就對宗徒們說:「你們給他們吃的罷!」門徒說:「我們這裡什麽也沒有,只有五個餅和兩條魚。」(瑪十四16~17)第二次耶穌問他們說:「你們有多少餅?」他們說:「七個,還有幾條小魚。」(瑪十五34)在這兩個情況中,耶穌把魚和餅接過來,先祈禱祝謝,然後請他們把餅和魚分給眾人吃,結果大家都吃飽了!
第一個記述,將餅和魚相提並論,把它們合在一起成就一個完美的「七」數。第二個記述,則把重點放在餅上,強調有「七」個餅。兩段記述有一個共同的意義,就是說明個人所付出的雖然微小,但在耶穌手中,已經圓滿足夠了。主能夠把我們個別獻出的卑微禮品,變得滿足大眾的豐盛食糧。我們的渺小在天主大能的運作下,能夠成為偉大富饒的!
瑪竇福音另有一段講魚的經文,是涉及納稅的問題。在葛法翁有個收殿稅的人問伯多祿:「耶穌納不納殿稅?」伯多祿把話轉告耶穌。耶穌向他說:「地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或丁稅呢?向自己的兒子,或是向外人?」伯多祿說:「向外人。」耶穌對他說:「所以兒子是免稅的了。但是,為避免使他們疑怪,你往海邊去垂釣,拿釣上來的第一條魚,開了它的口,就會找到一塊『斯塔特』拿去交給他們,當作我和你的殿稅。」(瑪十七24~27)
從神學的角度看,這段事蹟說明耶穌的雙重身分。耶穌對伯多祿說「兒子是免稅」的話,表明祂是天主子。而祂繳稅的行動,表明祂具有實在的人性,祂在世上,分享了人間生活的各種境遇。至於耶穌指示伯多祿用垂釣,從魚中找到納稅錢的做法,是說明耶穌願意伯多祿以自己拿手的方法,去爭取所需要的生活經費。
舊約小說中的魚
舊約有關魚的故事,在其中兩部書中舉足輕重。首先是小說體多俾亞傳。話說托彼特是個好人,卻不幸在屋簷下睡覺時,被掉落的鳥糞弄瞎了眼。後來他差遣兒子多俾亞去收回寄放在一位名叫加貝羅那裡的存款,而天使辣法耳則化身成人,做了多俾亞的旅伴和嚮導。途中在河邊釣到一條大魚,並在辣法耳的指示下,將魚膽、心和肝保存起來。
多俾亞藉著辣法耳的指示,燃燒了魚的肝和心,所燒出的煙,趕走了纏住準新娘的惡魔,於是兩人順利成婚。在婚宴之後,多俾亞和妻子撒辣以及辣法耳回到父家,他利用魚膽療癒了托彼特的眼疾。這本書的主旨在於說明「善有善報」的思想。天主必會垂顧那些對祂忠信的人!
其次是另一小說體的約納先知書。約納被主派遣向尼尼微人宣講悔改,但卻因為不相信他們會悔改而不肯去。最後,天主用一條大魚,把他吞進去又吐出來的方式,遣送他到那裡履行使命。福音中耶穌曾提起他,謂:「邪惡淫亂的世代要求徵兆,但除了約納先知的徵兆外,必不給它其他的徵兆。有如約納曾在大魚腹中三天三夜;同樣,人子也要在地裡三天三夜。」(瑪十二39~40)約納書的主旨是要說明救恩的普世性,而耶穌的言論卻要表達「耶穌死後三天復活」,是福音真實性的最大徵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