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永倫
獵擒是獲取食物的一般性活動。聖經裡提到人們獵取的物件包括:鹿、野山羊、臆羚、野牛和野羊(申十四4~5)。擒抓牠們的方式通常是利用陷阱。
《約伯傳》中有一段文字,把捕抓野獸的方式用來比喻一個人被毀滅的過程:「他強健的腳步要躊躇不前,他的計謀必使自己顛仆。因為他的腳要走入羅網,徘徊於陷阱之上。圈套要纏住他的腳跟,樊籠要拘禁他。絆他的繩索埋藏在地下,捉他的陷阱暗設在途中」(十八7~10)。
這段話出自約伯的朋友,他們高談闊論惡人所要遭遇的不幸與災難。按他們的想法,約伯遭受磨難,肯定是因為他犯了什麼不為人知的罪行。這種推論,出自古猶太人的一種定見,認為人的災難,根本原因是他的罪過。直到耶穌公開宣講時,才清楚明確地把這個理論推翻(若九2)。
古猶太人另有一種強烈的「天主是審判者與懲罰者」的神學觀。如耶肋米亞先知,就用獵人捕捉獵物的比喻,來闡述天主將追究並報復人的過犯的想法:
「看,我必派許多漁夫─上主的斷語─來捕捉他們;以後,我又派許多獵人來,從各山上,各丘陵和岩石的裂縫間,獵取他們,因為我的眼注視他們的一切行徑,他們不能由我面前隱藏,他們的過犯在我眼前也不能隱藏。我首先要加倍報復他們的過犯和罪惡,因為他們以死屍般的偶像玷污了我的土地,使我的基業上滿是醜惡的神像」(十六16~18)。
直到耶穌來向世人宣講時,才淡化了舊約這種思想,徹底強調了「天主為慈父」的觀念(路十一2,13)。
陷阱的寓意
《聖詠》常以「深陷羅網」來表達人遭遇困苦磨難的處境。如當人面對死亡的威脅,聖詠作者這麼形容:「陰府的繩繮纏繞著我,喪命的羅網拘絆著我」(十八6)。而當人從困境中被解救出來時,就這麼形容:「我們像掙脫獵人羅網的小鳥,羅網被扯破了,我們自然逃掉」(一二四7)。
人們捕殺較兇猛的野獸,通常是因為受到攻擊後的自衛行為。所用的武器則有投石器、弓箭和標槍。那些能夠對抗和剷除猛獸者,常被視為英雄或勇士。
如卡貝責耳人貝納雅,擊殺了敵軍的領袖,又在下雪天的旱井裡打死一隻獅子,被稱讚為人民英雄(撒下廿三20)。而達味自薦於撒烏耳王,表達願意出戰巨人時,曾說:「你的僕人是為他父親牧羊的人,幾時有獅子或狗熊闖來,由羊群中奪去一隻羊,我就追上去,打死牠,從牠口中救出那隻羊來;假使獅子起來撲我,我就抓住牠的鬚,將牠打死」(撒上十七34~35)。他自認連獅子都打死了,那麼對培肋舍特的巨人,自然也不會畏懼。
自投羅網
舊約談耶苛尼雅王時,用了一個比喻,說他就像一隻兇殘的壯獅,最終要被獵人囚禁起來:
「牠在群獅中徘徊,成了壯獅,學會了撕裂獵物,吞噬人類。牠把獵物帶到自己的穴中,恐嚇羊群,那地方和居民對牠的吼聲,無不驚懼。於是各國由四周各地追蹤牠,設下羅網捕捉牠,終於在她們的陷阱中被捕。然後給牠帶上鼻環,把牠裝在籠中,將牠解送到巴比倫王那裡,將牠囚禁在獄中,免得在以色列的山上再聽到牠的吼聲」(則十九6~9)。
原來耶苛尼雅登極時年才十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不過三個月。舊約批評他行了上主視為惡的事,像他父親所行的一樣。於是天主利用巴比倫王來圍攻耶路撒冷,並把他俘虜去(列下廿四8~10)。聖詠這麼判斷說:「上主自顯於世,行了審判,惡人被自設的羅網所陷」(詠九17)。
獵人厄撒烏
《創世紀》有一段有關依撒格家庭事蹟的精彩描述。話說他有兩個兒子。長子厄撒烏成人後是個好打獵的人,喜居戶外;而雅各伯卻為人恬靜,深居幕內(廿五27)。問題是兄弟的母親偏愛幼子,造成了他們之間的怨恨。
當父親依撒格年老時,預感死之將至,於是吩咐厄撒烏拿器械、箭囊和弓,往田間去打點獵物,照他的嗜好作成美味,拿給他吃,好在未死以前祝福他,授命他為家族的首領。
這番話被妻子黎貝加聽見了,就乘厄撒烏到田間給父親打獵時,將他最好的衣服,給小兒子雅各伯穿上,又用小山羊的皮,包在他光滑的手上和頸上,然後將自己作好的美味和餅,讓雅各伯拿去給父親吃,騙取了父親本來要給哥哥的祝福(廿七35)。
當厄撒烏知道了弟弟的所作所為,氣憤盈胸,誓言在父親居喪之日滿了以後,要親手把他殺了(廿七41)。於是雅各伯逃到舅舅拉班的家去。
經過二十年,雅各伯也娶妻生子,並受夠了舅舅的壓榨,便決定回到父家。回家途中卻遇到了久違的哥哥厄撒烏。當他知道隨同哥哥的還有四百人,就非常震驚憂慮。於是送禮物,講好話,希望討好哥哥,使他不計較過去的恩怨。
但是雅各伯所做的一切,其實是多餘的,因為哥哥早已原諒他過去所犯的錯,以及所造成的傷害。也多虧獵人厄撒烏的寬容大量,才避免了兄弟相殘的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