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顯
福傳就是傳福,就是把自己所擁有的幸福傳給別人。但是如果我們僅僅只讓別人聽到幸福的聲音,而得不到幸福的「實惠」,那豈不是讓人家「望梅止渴」、「畫餅充饑」嗎?
因此作為福傳者,就必須像耶穌一樣,首先要有自我犧牲的精神,敢於割捨自己的時間、精力、財富、「幸福」或「享受」,把自己有形可見的「溫暖」、「救濟」傳給別人,實實在在的有益於他人,這要比空喊幾句「愛人」的口號強過千百倍。俗話說:「善言一籮筐,不如好事做一樁」,就是這個道理。
眼下,我們的福傳口號可以說是家喻戶曉,但由實際情況看,卻是收效甚微,關鍵就在於我們「雷聲大、雨點小」,口頭宣講多,而實際付出的自我犧牲少。
我們不妨反省一下,究竟有誰把自己「壓縮」或「割捨」下的幸福白白給了別人?我們衣食無憂,吃穿不愁,究竟將多少「剩餘」的物品施捨給境況遠遠不如自己的兄弟姊妹?我們究竟為他們擔承了多少辛酸苦難?有誰收養過街頭的流浪兒童,沿門乞討的殘疾人?或幫助過遭遇天災人禍的鄉鄰同事?我們或許還會假惺惺的慰問幾句以表示關心,至於實際的錢物救助恐怕是少而又少、微乎其微!
我們深怕自己受苦受累受麻煩、深怕自己承擔困難,所以只能唱高調,對身處困境的兄弟姊妹說些冠冕堂皇的「漂亮話」,只想讓自己清閒依舊、舒適照常,就是不願意把自己的幸福「減少」一些,「節約」一些,而慷慨無私地贈給水深火熱中的骨肉同胞。
那麼,福傳的歌兒唱得再多,福傳的口號喊得再響,也只能是敲響的鑼,發音的鈸……靈蹟大聖安多尼、聖五傷方濟各、印度德肋撒姆姆等都是在割捨、犧牲自己的「幸福」和「優越享受」中,毅然棄富甘貧,而將自己的「福」分傳給別人,之後,才為宗徒事業建立了不朽的功勳,才為後世信友樹立了光輝的典範。
如果我們只是用口、而不是用手、和實際的救援傳福,那就真的成為雅各伯宗徒所批評的那種現象:「假如有弟兄或姊妹赤身露體且缺少日用糧,即使你們中有人給他們說:『你們平安去吧!穿得暖暖的,吃得飽飽的!』卻不給他們身體所必須的,有什麼益處呢?」(雅二15〜16)
我們必須用實際的人力、物資、服務,把自己擁有的幸福「傳給」別人,努力爭取並練習割捨自己的福分,付出自己的愛,犧牲自己應有的享受;用自己的歡笑安慰悲痛者,沖淡哭泣者的哀傷;用自己的熱情,讓受冷漠對待的心靈得到溫暖;用自己的輕鬆分擔貧困疾病者的沉重……。
就像那些義務捐血、捐腎、捐幹細胞的人傑精英,將自己旺盛的「肢體」毅然割捨、而贈送給瀕臨死亡危險的痛苦生命一樣,真正把幸福的聲音,幸福的行動,和從自己身上切割下來的「幸福碎片」,分施給最需要的兄弟姊妹。
當用「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風雨不動安如山」的心態憂國憂民、替水深火熱中的兄弟姊妹著想,用具體的行動為他們分憂解愁,幫助他們走出困境。
臺灣教會作家李家同教授曾經說過:「地球上有乞丐,是每一個人的恥辱!」那又怎能不是我們滿懷基督之愛者的恥辱?我們口口聲聲要傳福音,那就應當伸出援手,首先讓這些食宿無繼的貧窮乞丐得到溫飽、而不再流浪街頭,這才是顯而易見、行之有效福傳──傳福。
耶穌為了救贖我們,流寶血、捨性命,犧牲自己,我們既是耶穌的門徒,自然也該為身邊的兄弟姊妹付出相應的、力所能及的犧牲!使我們的福傳真正成為傳福,以此來感動更多的人接受福音,接受來自十字架的無限救恩,獲得真正的福寵、平安、喜樂。
(作者為中國陜西興平的教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