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永倫
犯罪的經驗
生活中有美好的一面,也有罪惡的一面;有些人體驗到更多的美好,但一些人卻體驗到更多的罪惡。這些經驗包括欺詐、偷盜、姦淫、誣陷、出賣、憤恨、打鬥、貪腐、和剝削等等。羅馬書中說的:「所有的人都犯了罪」(三23),是把人間的黑暗經歷一針見血的一語道破。
教會把這個「人人都會犯罪」的事實,稱為「原罪」。其實,把原罪解釋為原祖父母個人的罪,通過代代相傳遺留給後人的說法是不確實的。更恰當的說法是,先人犯罪的後果將會嚴重的影響到後人。
每個人對自己所犯的罪要負責,而不該推咎於他人。雖然我們都得面對別人,包括上一代的人犯罪所帶來的後果,但更要面對自己所犯的錯誤,承擔其責任與後果。我自己的罪惡也對其他人造成影響,所有的人所犯的罪惡都會加劇不良環境的擴展。很多時候我們投身於罪惡的體制和結構,從而參與了罪惡的蔓延,彼此相互影響並捲入罪惡中而不自覺。
人會犯罪主要是受到自己的私欲所困擾,而另一個原因是陷入生活中各種誘惑。誘惑是指引人犯罪的人、地和事物。誘惑本身是危險,但不是罪,陷於誘惑的時候才是罪。
瑪竇福音(四1~11)把耶穌基督生活中曾經歷的三種誘惑,歸納成曠野中的誘惑。這三大誘惑是一般人都會面對的,它們使人離棄真理,並使用不道德和破壞性的方式爭取所欲求的。以下簡單描述這些誘惑:
三種誘惑
福音講述耶穌所遭遇的第一種誘惑是濫用權力。魔鬼在耶穌禁食祈禱後,饑餓在即時,叫祂將石頭變成餅以充饑,好引誘耶穌濫用權力來滿足個人的物質需要。
耶穌的回應是:人生活不只靠餅,也靠天主口中所發的一切言語。權力的正確使用,使領袖能夠影響他人建設全體的公益,而不是用來爭取個人的物質滿足。
耶穌和我們常遇到的第二種誘惑是追求虛名。耶穌在傳教生活中,跟隨祂的人,一直希望耶穌成為政治領袖,帶領他們推翻羅馬政府,但耶穌沒有受他們的慫恿,接受他們要加於祂的名譽。
瑪竇福音寫魔鬼引祂到聖殿上,叫祂跳下去,如果不受損傷,可以出人頭地,名譽大增!
耶穌卻回絕了這個出風頭的機會,說「不可試探天主」。同樣,我們若事事追求個人的名譽,就顯露出自我價值非常低劣,才有意無意間做出許多破壞別人的行為,以抬高自我,結果卻是損人害己!
第三種誘惑是沉溺於榮華富貴。魔鬼把耶穌帶到一座高山上,將世上的國度及其榮華指給祂,迷惑祂朝拜魔鬼以換取它們。我們一生中,也常受這方面的誘惑,而做出許多傷天害理的事。
耶穌說:「你們應當朝拜天主,唯獨侍奉祂。」這提醒我們財富雖然是生活中的必需品,但不應該是生活中的優先價值。它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因此我們不該不擇手段的去獲取它們。耶穌教導我們,要懂得善用金錢,與眾人分享,才能夠使財富發揮真正的效益。只有凡事信賴依靠天主,才能獲得真正與持久的快樂。
罪惡的後果
保祿寫說:「罪惡的薪俸是死亡。」(羅六23)意思是罪惡讓我們的生命逐漸銷毀,使生命的光輝和活力遞減。罪惡的最大傷害是破壞位際關係,包括天人關係和人際關係,當然也如上所述,消減了人的生命力。
「生命」的英文字是「LIVE」,把這個字倒過來寫是「EVIL」,即「罪惡」。我覺得這個對比非常有意思。罪惡相反生命,顛覆生命,銷毀生命。
舉一些具體的例子:不正義剝奪了團體生活的和諧,偷竊剝奪了別人的財物,仇恨剝奪了懷恨者的平安,姦淫剝奪了家庭生活的美滿,各種形式的上癮如毒癮、賭癮、酒癮等剝奪了一個人的自由和健康。總之,罪惡使生命遞減。
天主為什麼不禁止罪惡?
眼見世界上有許多罪惡,有些人不禁懷疑天主是否存在。他們質疑:全能全善的天主為什麼不施展神能,阻止罪惡發生呢?因此他們假定罪惡既然存在,那一定是天主不夠美善,或者沒有足夠能力。
事實上罪惡是人為的,我們不能把它推卸到天主身上。那麼天主為什麼不禁止人犯罪呢?理由很簡單:天主願意人們享有自由,而不要人類做機械人或傀儡,後者是沒有生命力的!自由確定人類至高的尊嚴。沒有自由就不能選擇,不能負責,不能愛。天主不強迫我們,祂願意人自由的去愛。人因為有自由,就能夠選擇是否要順從己意,違背上主,趨向罪惡!
話說回來,我們怎麼認識罪惡呢?首先因為有美善的天主創造了美善的人和世界,所以當我們發現人的行為和態度不符合美善時,我們就知道自己偏離正軌了。
比如,我們有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後來有人把它破壞了,到時我們就認出沒有秩序的惡果。同樣,我們的生活應該是向善的,當我們離棄善時,罪惡就呈現出來了。
人類是受造者,是有限的,因此深感到自身的軟弱與不足;另一方面我們有無窮的欲望。人類既為眾多欲念所吸引,就需要有所選擇,有所放棄。然而單靠自己,我們體驗到自身的軟弱無能及向惡的潛性,往往不做本心願做的善,卻做出本心不願做的惡。誰能幫助我們克服障礙,走向更高生活的層次?
戰勝罪惡
聖若望告訴我們應該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出於天主。凡有愛的,都是生於天主,也認識天主;不愛的,也不認識天主,因為天主是愛。
天主對我們的愛在這事上已顯出來了:就是把自己的獨生子,打發到世界上來,好使我們藉著祂得到生命。愛就在於此:不是我們愛了天主,而是祂愛了我們,且打發自己的兒子,為我們做贖罪祭。
既然天主這樣愛了我們,我們也應該彼此相愛。如果我們彼此相愛,天主就存留在我們內,祂的愛在我們內是圓滿的。我們認識了,且相信了天主對我們所懷的愛。天主是愛,那存留在愛內的,就存留在天主內,天主也存留在祂內。在愛內沒有恐懼,反之,圓滿的愛把恐懼驅逐於外。
我們應該愛,因為天主先愛了我們。假使有人說:我愛天主,但他卻惱恨自己的弟兄,便是撒謊的;因為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的,就不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天主。我們從祂蒙受了這命令:那愛天主的,也該愛自己的弟兄。(若壹四21)
天主的愛給我們戰勝罪惡的力量。得救的意思就是脫離罪惡。單靠自己的力量,有時我們覺得不知所措。因此我們需要到耶穌的面前,把自己交托給祂。耶穌對我們的愛,充分顯示在十字架的犧牲與奉獻。祂的愛徹底地讓我們從罪裡得到釋放。祂帶給我們的救恩是一次而永遠的,而我們對祂的回應卻需要不間斷的。
我們要竭力與耶穌始終保持親密的關係,自始至終都要以耶穌為依靠。接近耶穌,體驗祂的愛和智慧,就能夠向善,愛主愛人,遠離罪惡,善度福音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