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心修道
道人何處覓?「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以及「達摩祖師(他不是「番仔」嗎?)在洞穴中面壁,盤腿而坐」的宗教上修行的場景,是華人眾所周知、耳熟能詳的。類似的修行悟道方式,在印度、波斯、中東的古文明中都有記載。基督宗教所承襲自猶太人一神教的古老傳統,和歷來的真神與魔鬼、善與惡、精神與物質、心靈與肉體等二元論的神學和哲學上的探索,都能支持真心誠意的基督徒在宗教信仰的架構下,棄俗修道,以克苦修行的今生換取來世極樂、與真神契合的永生。
在可靠的歷史紀錄中,有規模、有組織的基督徒的棄俗修道活動,發生在第三世紀的埃及──在沿著尼羅河的無垠的大漠之中,踽踽獨行、依洞穴而居的隱修者(hermits)。其中,出身埃及中上人家的聖安當(St. Anthony),其經歷和事蹟被寫成傳記而廣為人知,被譽為「沙漠教父」和「第一個修道者」。他是這時期內數萬名獨居式隱修者(anchorites)的代表人物。
累積前輩的經驗、彼此互相觀摩學習,和基於人身安全的考量、前輩大德高人指導的必要,以及合乎基督信仰的宗教理念的教誨等的需要上,逐漸出現了「群居型」的隱修模式(cenobitic monasticism)。約320年,聖巴加穆(St. Pachomius)在埃及首創一個大型的男修道院。至約400年,他創辦了九座男修道院和兩座女修道院,總共約7000名修道者。他制定了一個大家共同遵行的「巴加穆修道準則」。
經長期至各地考察和親身的體驗之後,「卡帕多細亞的教父」聖巴西略(St. Basil)將這個團體生活、共同修行的修道院方式引進了小亞細亞,並在整個的希臘天主教會(當時教會的重心,仍在教會發源地四周隣近的東羅馬帝國境內)內推廣。他所制定的「巴西略修道準則」,在東方的天主教會內被奉為圭臬,以迄 於今。
將隱修式的修道生活介紹給西羅馬帝國境內天主教會的人物,是著名的聖亞大納削(St. Athanasius)。他原任君士坦丁堡宗主教,因亞略異端神學爭議的軒然大波而去職,在眾多埃及修道者陪伴下,避難來到羅馬城。380年,聖安當的傳記被譯為拉丁文,立即廣為傳誦,多所仿傚。
然而,在拉丁天主教會中奠定團體型態修道院體系的人物,是努西亞的聖本篤(St. Benedict of Nursia)。他所制定的「本篤修道準則」,是個集各家大成的修道理念,而且落實於條文式、具體的操作守則,乃是一般的修道者均可奮力達成的程度。從當時盛行,以迄於今日,一直被大多數的修道院所奉行。他因而被尊稱為「天主教修道者之父」。
修道院機制(institution)在此後的歷史進程中,因應時代需要的互動和演變,型態和功能漸趨於多樣化,然而其核心的個人修道理念和基本要求依然不變。以信徒牧靈為宗旨的天主教會,其行政架構植基於主教區(diocese)的領域管轄(territorial jurisdiction)。而主教大人(bishop)和他的輔佐幕僚團體(canons),以及轄下的各個「教堂區」(parish)的神父們(priests)所組成的教士神職班,是教會的管理階層(受牧靈管理的,是廣大的一般信徒,統稱為laymen或laity)。行政系統化的修道院或修會(religious orders,如,武裝騎士團、耶穌會、方濟會等,在約第十世紀以後逐漸形成的修道者團體組合)這種另類機制的成型,在教會的牧靈體系中競合式地發展。而就現有的世界各大宗教來觀察,這是一個相當獨特的現象。
個別的修道者(monk)所懷抱的是,棄俗避世、自我救贖(personal salvation)的情懷。然而,在修道院(或後來的「修會」)體系下的基督宗教信仰實踐過程中,經由大時代環境的造化,卻成就了積極入世的功能。
西羅馬滅亡後的數百年「黑暗時代」中,遍佈西歐拉丁教會內有如點點繁星的各地修道院,除了基本功能的信仰傳承外,抄寫及保存大量的書籍,是文明和知識的薪傳者;來往旅人的接待者;走投無路者的避難所;施醫給藥療傷的安慰者。愛爾蘭式修道院系統在本鄉和歐陸的廣大農民中,併肩地生活、見證宗教信仰,功不可沒。偏郊野外的修道院,因自食其力開發隣近農地,聚攏來無依者的投靠,形成農莊、城鎮(德國的慕尼克市München的建立,即源自monk「修道者」)。熙篤會修道院體系戮力於有組織地協助拓殖、畜牧、開墾荒地等,在歐洲的農業開發史上佔有一席之地。
浸潤在聖經新、舊約教誨中的修道院體系,本就具有趨善避惡的修行認知和自我反省的能力。尤其,在入世教士(secular clergy)類似「煮青蛙效應」的世俗腐化過程中,由於修道者(相對地,被稱為regular clergy)避世的距離性質,而得以清晰地察覺情勢和思考解套之道。兩百多年的「克魯尼修道院運動」(Cluniac monastic movement),雖然基本上是一個修道院自身的改革運動,然而,溢出於高牆深院外的效應,是各階層的人士受到感召,起而努力改革日趨腐化的天主教會。熙篤會的聖伯納德(St. Bernard)周旋於西歐各地的宮廷和教會,促成了一股改革的旋風。
社會機制的運作,由清新而盛極而轉衰,本屬人之常情。修道聖者的反省能力和洞察時代的訊號,是修道院機制振衰啟弊、歷久彌新的奧秘之所繫。
隨著時代需要,陸續出現新型態的修道院體系(修會)。然而,偏重個人苦行式隱修型態、具悠久歷史的古老修道院系統,今日依然屹立在時代的潮流中──如,熙篤會、嘉都西會、和嘉爾默羅會(或稱聖衣會Carmelites,在台灣有兩所隱修院,約三十餘位修女)。他們通常被稱為「苦修會」,或因遵守長時間的靜默,不得交談,俗稱之為「啞巴會」。他們仍遵守聖本篤的古訓「祈禱和勞動」(Ora et labora)──香港大嶼山的熙篤會隱修院出品的「trappist biscuit」(餅乾)在市場上還頗有名氣;美國的一家隱修院登廣告出售「trappist casket」(棺材和骨灰罐),還可網路線上訂購,次日交貨。
辭彙(註解)
※ Hermit(隱修者,或譯「苦行僧」,不拘男性或女性)──
看破紅塵離群索居,獨自在荒郊野外或無垠沙漠的天地──蒼茫之中修身養性,以祈禱、守齋、和其它的苦行(ascetic)的方式,冀求心靈上與真神(God,天主)的契合,而得到來世永生的救贖(personal salvation)。
聖經中不乏前例可考。「洗者若翰」(John the Baptist)呼籲猶太人悔改遷善,以約旦河的水施洗禮做為悔改的記號。在基督宗教的意義上,他是耶穌三年宣道生涯的前驅者,為他預備人們的心靈。「這小孩漸漸長大,心神堅強。他住在荒野中,直到他在以色列人前出現的日子」(新約聖經《路加福音》),「這若翰穿著駱駝毛做的衣服,腰間束著皮帶,他的食物是蝗蟲和野蜜」(《瑪竇福音》)。而耶穌本人在開始宣道的前夕,也曾照樣做,「那時候,耶穌被聖神(Holy Spirit)領往曠野,為受魔鬼的試探。他四十天四十夜禁食,後來就餓了。試探者遂就前來,對他說……」(《瑪竇福音》)。
在第四世紀的敘利亞(此時,天主教已是羅馬帝國的國教),曾風行在高聳的燭台上打坐修行,稱為「燭台隱士」(pillar hermit,或 stylite hermit)。西默盎(St. Simeon Stylites,395-461)曾在六呎高的燭臺上終日打坐冥思祈禱,而燭台逐漸加高到60呎。極少的維生食物,由門徒攀梯送上去。就這樣,西默盎坐在燭臺上修行,直到去世,達30年之久。在他生前,「聖者」的令譽已遠播,許多人前來瞻仰,並聆聽他的訓誨,也曾留下治病和見到「異象」(vision)的記錄。
※聖安當(St. Anthony, 251-356)──
有規模、有組織的基督徒修道體系發源於埃及(沿尼羅河的廣大沙漠中),而聖安當被尊為「第一個修道者」。歷經20年在沙漠中的苦行之後,禁不住一群隱修者的不斷央求,305年他走出沙漠,以其個人的修道經驗開示他們,但也只是概略地指導。十年後,他又獨自遠避沙漠中,再度過四十年的餘生。然而,他的表率有標竿性的影響,北 埃及和下尼羅河沿岸,有數千的隱修者散佈其中。
這是屬於獨居式的修道者(anchorite,希臘文原意為「避隱」to withdraw)。也有相隔隣近、獨居穴洞的若干隱修者,彼此照應,定期聚會禱告,或新進者依附於有德高人前輩的四周,希冀見賢思齊,並聆聽開示。
※團體生活的修道者(Cenobites)──
Cenobites的希臘文原意為「共同生活」(common-life)。修道者在道行高人的指導下,共度團體生活,並遵守明文的定規準則,是天主教修道院制度的濫觴。修道院(monastery)的希臘文原意,是指「有圍牆的一群獨居穴洞的修行者」。
聖安當的朋友聖巴加穆(St. Pachomius,290–345)在約320年首創了男修道院。二十年後,他的妹妹創辦了一個女修道院。約400年時,巴加穆所制定的修道院準則(Pachomius’ Rule)奉行於九座大型的男修道院和兩座女修道院,共約7000名修道者。規則中訂有:公認的長上(superior,即,院長或領導人)及管理、組織架構;祈禱、守齋、和研讀經書。尤其,最具創意的是,強調各類型的體力勞動(manual labor),包括編籃等手藝和農耕,以及固定的從事時間。總體上,本規則尊重獨修型的傳統,賦予修道者個人相當大的自主空間;克己苦行的基本要求是一般人可行的標準,但仍鼓勵超標修行,只要不逾上限的規定。
埃及的修道方式迅速地在羅馬帝國內的天主教會各地(此時仍以東羅馬境內為重心)傳揚開來。小亞細亞的聖巴西略(St. Basil,後被尊為「卡帕多細亞的教父」The Cappadocian Father)是在整個希臘教會內推廣的催生者。後被擁立為卡帕多細亞省凱撒利亞(Caesarea)的主教。他制定的「巴西略修道準則」(Basilian Rule)在拜占庭天主教會內普遍奉行,而修道院也蔚然遍佈。但獨居型的修道方式,卻也一直存在著。
※聖本篤(St. Benedict of Nursia,480-547)──
在西歐(拉丁天主教會)修道院體系的發展歷史上,聖本篤可謂是承先啟後集大成的人物。他所制定的「本篤修道準則」(Benedictine Rule)從此奉行在幾乎所有的修道院中,因而被尊稱為「天主教修道者之父」。
將埃及的修道體制介紹給拉丁教會的是,原為君士坦丁堡宗主教,因亞略異端的紛爭而避難來到羅馬城的聖亞大納削(St. Athanasius, 293–373)。380 年,聖安當的傳記被譯為拉丁文,立即廣為傳誦,多所仿傚。惟因性質使然,獨居型的隱修者,後世較少留下記錄。
聖本篤出身於努西亞(Nursia,羅馬城的北方)的名門世家,在羅馬城受過良好的教育。因感嘆塵世生活,遂決定棄俗修道,在離羅馬四十英哩的蘇必亞科(Subiaco)的一個隱蔽的山洞中,獨立度過三年 的修道 生 活。越 來 越多的修道者前來尋求他的指導。維科瓦洛(Vicovaro)修道院甚至請他為院長,但由於他的管理太嚴格,院內不滿的修道者企圖在他的食物中下毒謀害他,上天助他逃過一劫,是歷史上一段著名的佳話。後又受邀掌管十二所修道院,各有十餘名修道者,但因地方上的司鐸妬忌他,因而再度出走。遍訪考察各地修道院後,529年在凱西諾山(Monte Casino,位於羅馬南方)本篤創辦了一個修道院,這就是日後蓬勃發展的本篤式修道院系統的母院(雖然曾遭毀壞、重建,迄今仍在)。
標榜「祈禱與勞動」(ora et labora,拉丁文)的「本篤修道準則」,以前輩們的修行標準來看,乃屬於「中庸型」。均衡勞心、勞力、和睡眠等三方面的需要,以羅馬人務實的傳統,形諸於具體可行的條文,行政架構上清楚地分工、各人有所遵循,能達成修道的目標,但要求並未超乎一般人奮力可達成的範圍。「貧窮」(poverty)、「守貞」(chastity)、和服從(obedience)早已是一名修道者(monk)進入修道院的傳統誓願,聖本篤進一步要求「恆常」(stability)的誓願,要對團體修道生活做出一個具有相當束縛性的承諾。在此之前,一般信友(laity)和修道者之間的界線,很容易跨越──修道熱情一旦減褪,重返塵世生活的誘惑則不斷。而不適任的或不肖者,遊走四方,間或立下壞表樣,因而拖累了修道的體制。以具體條款梳理非真心誠意者,並約束和曉諭新進的修道者,甘居於高院廻廊內默默無聞的修行生涯。
大格列哥里教宗(Pope Gregory the Great,590–640)是本篤式的修道者(monk)出身,曾在羅馬城創辦聖安德魯(St. Andrew)修道院。596年派遣41位奉行本篤修道準則的夥伴遠赴英格蘭傳教,在坎特伯里(Canterbury)創立義大利境外的第一所本篤式修道院,從此風行全英格蘭。前往歐陸日爾曼地區的英格蘭傳教士,又將本篤式修道院遍傳今日的德意志、法蘭西、荷蘭、比利時等地區。第九世紀初,在查理曼大帝的極盛時期,亞尼安的聖本篤(St. Benedict of Aniane)重整各地紀律鬆弛的修道院,獲皇帝的批准,將修訂後的「本篤修道準則」通令帝國全境內的各修道院一體遵行。
西元910年,高盧亞奎丹的威廉公爵(Duke William of Aquitaine)將他在東部布根地(Burgundy)境內的克魯尼鎮捐獻,創辦一所修道院,由伯諾院長(Abbot Berno of Baume)全權主持,不受任何世俗外力的幹擾(捐獻文件迄今仍在)。
有鑑於修道院體系發展到此時期所產生的各項流弊:偏居荒郊野外的各地修道院,是各自不相統屬、獨立自主的小社會,土地財產日增、未有外界監督而致紀律鬆弛甚至腐化;在封建制度(Feudalism)的運作下,涉入世俗事務日深,或受俗世領主的幹預,甚至安插不適任的修道院院長等。克魯尼修道院採行改革措施:克魯尼系統修道院受贈的土地和建築等不受當時「業主制」和「封建制」(封臣和封邑對領主的效忠義務)等條件限制,且不受已成定規的地區主教的地域管轄權(因地區主教已牢固地制約於封建制度之下),而改為直接隸屬於羅馬教宗,以免除涉入世俗事務和世俗人的幹預;實行「中央集權制」,各地分院(其院長稱prior)均受總院院長(稱abbot)的管轄和日常監督,總院長經常巡察各地分院;修道院擁有的土地(即自給自足的財源,通稱為「dowery」)均依例由俗世農人耕作,因而修改「本篤修道準則」免除院內修道者體力勞作的要求,專注靈修層次的修養,也強調宗教儀式和有關建築、繪畫、雕刻、音樂等的宗教藝術,並關懷修道院附近的貧困者、協助農墾的改進、醫療照顧病患、接待來往的朝聖客和旅客。
西歐各地已有的修道院群起仿傚,自求改革。短期內,克魯尼直轄的修道院已遍佈各地,在最高峰時有三百多所修道院,共五萬餘位克魯尼修道者。而對於已陷入腐敗危機的整體的拉丁天主教會而言,「克魯尼運動」(Cluniac monastic movement)是一個令人見賢思齊、自我檢討的標竿型典範,蔚為一般全面性的改革風氣。尤其,當克魯尼的修道者被選立為主教和教宗(如,教宗格列格里七世,1073–1085)時,改革的理念在教會內深化為實際的行動。
※嘉都西(Carthusians)式的隱修型修道院──
不同於當時拉丁教會的主流的各式團體生活的修道院,聖布魯諾(St. Bruno of Cologne)於1084年在法蘭西境內哥里諾伯(Grenoble)一座荒山上創辦的修道院,強調與塵世隔離、貧窮、嚴格的苦行(extreme austerity)、獨居斗室、專務祈禱和院內工作。這個系統的修道院擴展緩慢,到十五世紀時共有約150座小型的修道院。直到今日,嘉都西修會(Order of Carthusians)的隱修院仍遍佈全世界。他們自豪地宣稱,「我們從未廢弛,何需改革」。在天主教各修會的歷史上,這是一個非常獨特的修會。
※熙篤(Cistercians)式的修道院系統──
1098年,聖羅伯特(St. Robert of Molesme)在法國布根第(Burgundy)境內的熙篤(Citeau)地方創辦了一所修道院,尋覓一種更完美的修道方式。然而,隨著他被召喚他往,熙篤修道院被掩蓋在他的鄰居「克魯尼修道院」光環的陰影下。直到1112年,聖伯納德(St. Bernard of Clairvaux,1091–1152)率兄弟、叔父等30位家人前來投奔,才開始產生變化的契機。他在「本篤修道準則」的基礎上,制定了獨特的「熙篤修會憲章」,力行簡樸和克苦的修道生活,以追隨聖本篤的修道方式和門徒自居。當然,這也是針對時弊的措施,克魯尼修道體系盛極而富,難免顯得驕奢些。各地分院遵行共同的「熙篤修會憲章」,但基本上是自治的,雖然總院院長每年例行巡察各地分院,但不是克魯尼式的中央集權制。各地修院的院長定期集會商討大計,主要的是尋求紀律上的一 致性。
1115年伯納德在克萊弗(Clairvaux)創辦一所修道院,而在歷史上以此留名。各地分院迅速擴展──1143年時,共有113所修道院;到1152年伯納德去世時,全歐洲共設有343所;到1300年時,更增至700所。
熙篤修會強調簡單樸實,尤其在教堂的建築和宗教儀式上不講究舖張奢華(似乎針對「克魯尼」的流弊),類似新教改革時期的「清教徒」(Puritants)。回歸聖本篤的傳統,注重體力的勞動(manual labor)是一大特色。因新設立的修道院都在遠離人煙的未開發地區,雖雇有農戶擔任墾殖的勞力(農人在熙篤修道院的土地上,不被當作封建制度下的「農奴」,而是大農莊內屬於自由人的「佃農」),多半出身於貴族的熙篤修道者,以他們的知識和宗教關懷,更扮演「農墾和畜牧的指導者」和「農莊經理人」的角色。隨著廣設於歐洲偏遠地區的各修道院,他們不斷地墾殖新地。12世紀日爾曼東向政策的開拓,熙篤修道者是先驅的拓荒者。對於歐洲的農業發展,熙篤修會貢獻卓著。
※ Canons Regular(主教公署內各掌理行政事務司鐸們的修道團體)──
「Regular」字根源於rule,即,依照類似修道院的修道準則而共同生活之意。相對於避俗修道者,在世俗人群中服務、生活的司鐸們(secular priests,即,一般在主教區內服務、施行聖事的神父們),也感受到遵循修道準則、免受俗世陋習污染的必要性,而在日常工作之外,共度團體性的修道生活。
※武裝型的修會(Military Orders)──
華人以「少林寺武僧(和尚)」的概念,會比較容易理解這個因中古時代的貴族風氣(「騎士精神」knighthood)和動機(十字軍東征約二百年期間,保衛巴勒斯坦聖地,和接待歐洲來的朝聖者)結合而成的修道者團體(religious order)。會士度著「騎士」的生活,在傳統修會的「貧窮」、「守貞」、和「服從」之外,加上「捨身保護聖地」第四個誓願。歷史上比較著名的有:
「醫院騎士團」(The Knights of St. John of Jerusalem,通稱 Hospitallers),約成立於1113年(在第一次十字軍東征耶路撒冷前即已存在,此時轉型),身著白十字的黑色袍服,以醫療服務為主,招待朝聖旅客。十字軍時代結束被逐出聖地後,輾轉愛琴海的羅德島等地,其武力則轉型為海軍,仍以醫療服務為主。十六世紀獲得馬爾他島(Malta),而成為一主權國家。後遭受法國拿破崙的強佔,而流亡歐洲各地,最終落腳於羅馬城,以迄於今。它放棄了「以武裝服務教會」的創會宗旨,並轉型為純粹醫療專業服務的國際性團體,號稱「馬爾他騎士團」(Knights of Malta),仍活躍於現今的世界各國和地區,是聯合國(U. N.)承認的「永久觀察員」。
「聖殿騎士團」(Order of the Knights Templar),因成立在耶路撒冷的所羅門聖殿附近而得名。1128年,聖伯納德(St. Bernard of Clairvaux)為他們撰寫了會規,成為正式的修會,身著紅十字的白色袍服。十字軍結束遭逐後,在歐洲是擁有大量財產和金錢的銀行業者。由於修會紀律鬆弛和腐敗,且因樹大招風,懷璧其罪。1312年,法國腓力國王強迫流亡於其境內亞維儂(Avignon)的教宗勒令解散聖殿騎士會,因而沒收了該會的钜額財富(法王的巨額欠款,也因此不必償還了)。
「條頓騎士團」(Teutonic Knights),由日爾曼騎士組成,約成立於1128年,全名是「聖瑪利亞修會(Order of St. Mary)。後來,配合日爾曼族的東拓政策,於1227年後以使用武力強迫「普魯士人」(Prussians)皈依基督而著名。約在十五世紀,它自行解 散。
※修道院(monastery)與修院(seminary)──
修道院內的修道者一般通稱為monk。現今,避世隱修型態的,多以trappist稱呼之,以別於入世型態者。女性的修道院,直到十四世紀才有專用的「convent」一字。專門培育司鐸(priest,即通稱的「神父」)人才的學校,稱為修院,而院內尚未被主教覆手祝聖為司鐸的學生,一般通稱為seminarians(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