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傳教》法令
去年遭退回,還要大幅度擴充的《教會傳教工作法令》草案,再度登場。在帝國主義結束的「後殖民」時代,亞非洲各地諸多興旺的新興教會,要如何去擺脫兩百年來,歐洲傳教士在無意識的狀態下,所加諸於其傳播的基督宗教信仰上西方文化的外衣,要如何重新再調適於本地的文化和大環境之中,今後要如何去傳教和自處等,這些都是教會內的大事。這些大原則,在梵二的會場上並無重大的爭議,討論因而順利進行。
教廷傳信部以往對新興傳教區嚴密的控制,今後要予以鬆綁,而本地主教和主教團的角色,則要多方予以加強。亞、非洲教友的人數佔全球教友的比例大幅增加,教會要以全球化的視野,重新檢視基督的信仰要如何地呈現,以及與各地不同文化之間的關係,乃是一個「時代的訊號」。譬如,在一般人刻板印象中,南韓是一個佛教徒占多數的國家,然而,現今總人口六千萬人中,逾六成是基督徒(註:其中,天主教友佔總人口的10.5%)。又如,「五旬節教派」(Pentecostalism)的基督徒,幾可溯源自1901年新年在美國堪薩斯城(Kansas City)從零的開始,在1960年代新一波的「神恩復興」(neo-charismatic renewal)中開始大量地被美國白人主流基督徒的社會所接受,蔚為一股巨大的影響力。1970年代在全球「遍地開花」,尤其是在社會邊緣人群和亞、非、南美等第三世界國家中快速地興起(註:此類聖神靈恩性質的祈禱會,於1967年在美國傳入天主教會,一般稱之為「聖神同禱會」)。這類型的基督徒,在各球各地的組織(亦即,教會)各異,但其教友人數龐大,據估計全球共約5億人(註:遠超過傳統型式各個基督新教教派信友的總和)。天主教會已然走出歐洲文化圈,勢必要有全球化的佈局和策略。《傳教法令》能發揮這個作用嗎?吾人且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