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議《信仰》草案
在第三會期末激辯的紛擾中,倉促間被迫退場的《信仰自由宣言》草案,多數派的領袖們一直在疑慮,它有可能在休會期間被反對派人士運作掉(亦即,遊說教宗),就此無息而終了。但是教宗兌現了他的許諾──它在第四會期首先登場開議了(1965-09-15)!
如眾所料,正反雙方辯論的內容,一如其舊。「政教分離」的議題將西班牙的主教們推向了反對派。但是,同為天主教國家的義大利則不然。威尼斯宗主教Urbani樞機代表32位義籍主教發言道,過去歷任教宗有所保留的主張,在此際倡導世界人權的大潮流中,也要有所「進步」(progress),因而贊同本案。波蘭籍的主教們,也因切身處在共產政府的壓制中,也贊同本草案。
教宗保祿六世在第四會期的開幕式中鄭重宣佈,將於本年10月份往訪聯合國(註: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已在1958年通過),向全世界發表演說(註:U.N.在每年九月開始大會, 各國代表雲集。這是天主教教宗首次訪問聯合國,尤其,在其成立20週年的大會上,頗具象徵性的意義)。倘若本草案的反對人數倍增於其它爭議法案的比例,保祿教宗屆時將顏面無光,何以說服世人?因而,大會主席團有延期表決的考慮,以便能再修草案,容納更多可能的反對的意見。
然而,多人次夠份量的發言(9/20),扭轉了多數派的疑慮。法籍布吉斯(Bourges)總主教Lefebure樞機針對反對派的意見,縷析歸納為6點反駁的論述:本案不會引發所謂的「主觀主義」(subjectivism)或「宗教無感症」(religious indifference);並不意味著,本次大會放棄了「天主教會是耶穌基督的真正的教會」的立場;不會造成「傳播錯誤」的惡果;與教會的傳統不相矛盾;不會減弱傳教的精神;並未歌頌人類而眨抑天主。
華沙總主教魏辛斯基樞機(Stefan Wyszyński)的發言,以他實際領導波蘭天主教會對抗無神論共產政府的諸般事實作見証,更勝於他的雄辯。
布拉格總主教Beran樞機,以捷克人民的歷史經驗作見証稱,康士坦斯大公會議(Constace, 1414-8)譴責了胡斯的異端主張,但將胡斯(Hus)本人燒死,以及17世紀時將天主教的信仰強加給波西米亞人(Bohemia),後來証明都對天主教會造成了莫大的傷害。所以,宗教是不得強加於人(coerced)的。
聖保羅的Rossi樞機,以82位巴西籍主教的名議(註:巴西是教友人數最多的國家),贊同本草案,更具份量和說服力。
所以,回應貝亞樞機的建議,保祿教宗知會大會祕書長,將考慮不延期表決本案。貝里奇立即召集有關人士再次協商,但眾人爭辯後,仍維持原議──延期表決!事後的跡象顯示,貝亞因而再訪教宗,敦請諭令立即表決;少數派的魯非尼樞機也去敲門,力言暫緩表決(以便能爭取更有利的時機)。似乎,情況僵持不下。
翌日(9/21),大會輪值主席雅靜安樞機(Agagianian)、主席團召集人Tisserant樞機、和 大會秘書長費里奇等人姍姍來遲。原來,他們是應保祿教宗的召請,緊急前往共商大計。 因此,費里奇得以在大會上宣佈:「投票囉!」結果,贊成本草案1997票,僅224票反對(註:出乎意料之外的少數)。本草案再度待整修之際,保祿教宗諭令最大可能程度地吸收反對派的意見。最終決戰的表決在1965年11月19日──1967票贊成,249票反對(註:但已是歷次各草案表決中,反對派票數最多的一次)。過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