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教會》憲章
眾所期盼的《教會》草案,終於登場了(12/1)。但遲至一週前,神長們才收到草案。因為,負責起草的神學委員會和要附署的基督徒合一委員會之間嚴重地意見不合。此外,負責居間協調的「中央預備委員會」內部的成員之間,也是意見對立,以致於本草案遲遲未能定稿。
教延聖職部長何大維樞機,人盡皆知是保守派的意見領袖之一。他以神學委員會主席的身份,作了開場白:
「幾經波折,聖父(亦即, 教宗)交待將這份草案交付大會來審查。(基於上次《啓示》草案審查的經驗) 起草的委員們已儘可能地採用牧靈式(pastoral)和合乎聖經敍述的格調(style)來架構大家都能懂得的文體。否則,各位神長又要像上次那樣老套式的批評──什麼太 學術化啦、不合乎大公主義精神啦、沒有牧靈性質等等否定性的言辭。
我老實說吧!我和我的主任委員都相信,我們虛擲了筆墨。因為,答案已經被決定了──眾口鑠金,「退回去,退回這個草案!」的勢頭,業已蓄勢待發。你們當中可能有些人還不知道,在你們收到這份大會的草案之前,還有另外一份私下擬妥、替代性的版本,已經出現了。是的,請聽我說完,在這份(官方的)草案尚未開始審查之前,陪審員(jury)已經下了判決。我沒有選擇的餘地,話只能說到這裏為止。聖經上說得好,當沒有人聽你說話 時,你說再多的話都是在浪費時間。
何樞機的話語中夾雜著脾氣和攻擊性,可是,他說的也沒錯。神學專家菲利浦(Gerald Philips)已經擬妥了一份替代性的草案,是應大會主席團之一的比利時籍徐能士樞機(Suenens)交付的任務。而該任務又是徐樞機受到教廷國務卿兼大會特別事務協調處主任齊高仰樞機(Cicognani)的指派。這兩位樞機的本意是,設法擬出一份中庸之道的草案,以 贏得左、右兩派極端意見的妥協。但在同時,神學專家席貝克(Schillebeckx)和芮納(Rahner) 也分別應荷蘭和德國主教團之託,起草並發放了一份嚴厲批評官方草案的「觀察員意見書」(observations)。
大會開始辯論發言了,但氣氛不像上回(亦即,《啓示》草案)那樣緊繃。這次也是李埃納樞機首先發言,其言辭委婉而合宜,避免直截性地攻擊,但也非順應草案的意見,而且他大膽地(dared)提出幾項建議。結尾時,再特別附加聲明,希望大會神長們明瞭,他此番的發言,「不是要引發對抗,而是出於擁抱真理,我是柏拉圖(Plato)的朋友,更是真理的朋 友」。
魯非尼樞機的發言,基本上是對該草案表示滿意。柯尼樞機說了一番好聽的話,但也提出幾個爭論點(issues)。亞弗令(Alfrink)提出幾點一般性的批評,但建議由教宗指定一個混合的委員會,來重修這份草案。美籍利特樞機(Ritter)的發言,與亞弗令類似。
戴斯美主教(De Smedt)可就有話直說了。他反對這份草案是因為它的三個「主義」──勝利主義(triumphalism)、神職主義(clericalism)、和司法主義(jurisdicism)。他說,本草案使用自大自誇的語調,彰顯出一付勝利者的精神,而這個語調和廣大、謙遜的天主子民(the humble people of God, 意指,一般的教友)的事實亳不相干。它的「神職主義」,則表現在金字塔型 的教會結構上(亦即,聖統制),所有的事情都是由上到下式的,極少敍述教會內水平式的關 係。他認為,在教會內,天主子民這個事實是最基礎性的,要比聖統制更重要,「不要陷入某種『主教崇拜』或『教宗崇拜』的迷思中……」最後,他說,教會是我們的慈母,務必要放在司法性機制架構(a juridical institution)之上。這是一篇精闢的見解,在日後的大會議場上再三地被人引用。因為,這三個「主義」是當時教廷官方所秉持的神學系統(亦 即,「羅馬神學」Roman theology)的特色之一,經常被大會的多數派所攻擊。多數派主張的神學 系統在 1930 年代被教廷主管人士首先稱呼為「新神學」(new theology),原有「那種新奇的玩意兒」的不雅的意味。
本草案共有11章──論教會的戰鬥性質(on the nature of church militant);論教會內的成員;論主教職務;論修會(religious orders);論平信徒(laymen);論教會的訓導權;論在教會的權威和服從性;論政教關係(church and state);論大公主義。我們把四年後最終通過的《教會憲章》文獻拿來比較一番,就能覺察和體會這份草案在梵二大會所歷經的數次激辯的過程和正反雙方幕後角力的痕跡。
傅令士樞機以德國主教團的名義,批判性地發言(12/4),其重點單純但鞭辟入裏,「本草案不具備大公教會(catholic)的精神。大公的精神應當說明教會悠久傳統的深度和廣度,還應包含東方的和西方的。然而,本草案僅著眼於近幾百年來的狀況,這一點我們 可以從草案註解的內容得到証實。中古時期的神學家未被引用,更沒提再早之前的拉丁和希臘教父們的思想。我請問:這樣地論事,是正確的方式嗎?它合乎科學性、具普世 性、有大公的精神嗎?『大公的』希臘原文katholon指的是包涵所有的人和為了所有人的好處。所以,我要請問,這樣的敍述方式是真正的大公精神嗎?」
傅樞機此番發言的思路,其實也為梵二大會開啓了一條新的路線圖──穿越十九世紀歐洲歷史上的糾葛,逾越 16 世紀宗教改革運動時期對基督新教派論戰的心態,再溯源到更古老、更寬敞的教會傳統之中去尋覓。這就是代表著大會多數派所主張的「新神 學」的歷史背景。先有這段背景的認識,才能瞭解多數派的批評中所指陳的(應該揚棄的)──極端皇權化,如同世俗政府般的中央集權制;和對教會外界而言的「封閉性」、「排 他性」、以及「論戰性」。
當天(12/4),徐能士樞機提出了一份有條理的方案,冀圖化解正、反雙方的僵局。雖然,他聲明這是依循若望教宗對全球廣播演說(1962-09-11)中所提出的願景(vision)。事實上,這個方案業經更長時間的深思熟慮,以及教宗本人的參予其事。
此事源起於徐樞機在1962年四旬期對布魯塞爾總教區的一封牧函,其主題針對教會內部和教會如何有助於外部的世俗世界,這兩個層面分別提出願景。之所以要論述教會與世界的關係,則是有鑑於當時國際現勢的緊張局面 (註:「冷戰」方興未艾和核武危機僅是其中之一)。因此,即將來臨的梵二大會應設法伸出援手,與世人聯合在一起,而非避世獨處。值此梵二前夕,若望教宗對這個論點非常滿意,囑咐徐樞機立即提出一份企劃案,於該年 五月提交教廷國務卿齊高仰樞機,以及若干有關的樞機們共同研究。並在羅馬舉辦了一個研討會,出席者包括孟廸尼樞機(亦即, 後任的保祿六世教宗)、李埃納、西利、和德弗納等多位重量級的樞機。但此案因梵二開幕在即,未能大幅度地重整議程,因而暫時保留。所以,此刻徐能士樞機提出這個方案,並未讓重量級的大會意見領袖們吃驚。尤其, 他的發言稿事先已上呈教宗本人,也已將教宗的數點建議納入發言稿中。此刻徐樞機力言,新的《教會》草案必須要有一個聚焦的主題,作為全案的基礎導向。這個主題,正如教宗在其梵二開幕演說中所強調的,將是「基督的教會,世界的真光」(Ecclesia Christi, Lumen Gentium)。這個主題分成兩部份:其一是,檢視教會內部的事實,並自問,「你說你是誰?」(What do you say of yourself);其二是,關懷與教會外部世界的關係,並就整體人類、社會正義、對窮人的福傳、以及世界和平等的層面,自我提出問題。因此,梵二大 會將進行在三個層面上分別的對話(dialogue)──與自己的成員;與目前仍未聯合在一 起的基督徒兄弟姊妹們;與現代的世界 (「讓我們期盼,基督更能成為現今世人的道路、真理、和光明」)。
發言完畢,全場掌聲雷動。這是討論《教會憲章》的一個新取向,一條新的途徑。當然,不言可喻,大會手上的這份草案該退回大修啦。而另外又衍生出來一份嶄新的草案《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就此萌生了根芽。
翌日,孟廸尼樞機發言,支持徐樞機的新方案,並建議由一個混合委員會──其中應包括「基督徒合一委員會」──來重修《教會》草案。孟樞機的支持是有份量的,他的個性謹慎而不偏頗,是保守派的義籍主教們(註:當時義大利尚未組「主教團」)的意見領袖 之一,深具有「教宗相」(papabile)。
次日(12/6),若望教宗也表示意見,尊重大會所有的發言(共有77人次的發言),將於休會期間充實本草案,另宣佈將成立一個新的「協調委員會」,以教廷國務卿為主席。這也意味著,不待大會正式表決是否退回本草案,將由大會本身以機構性的運作,去修改《教會》草案,重新提出。
梵二第一會期的閉幕禮
若望教宗主持本會期的閉幕禮(12/8),並發表講話。熙熙攘攘的 9 週過去了,外表看 來大會狀似一事無成,但與會的神長們都衷心喜悅而篤定,下次會期將會有重大意義和 不一樣的事情發生。可是,任誰都未曾料想到,對大多數的與會神長們來說,這是最後一 次親眼目睹若望教宗本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