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說──
籌備近三年的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簡稱,梵二,Vatican II),於1962年10月11日在義大利羅馬梵蒂岡城(國)的聖伯多祿大殿(St. Peter’s Basilica)開幕了!
來自全球各地2500名盛裝高帽的主教們,在著古裝的瑞士衛隊(其制服出自文藝復興大師米開蘭基羅的設計)、貴族衛隊、和巴拉汀(德籍)衛隊的扈從下,從十六世紀貝里尼建築大 師(Bernini,他承襲拉斐爾和米開蘭基羅諸前輩大師的餘蔭,集藝術大成於伯多祿大殿、外部的大廻廊、和廣場)所設計的大廣場上,緩緩地步入大會的會場──聖伯多祿大殿。最後,端坐在古老傳統 寶座上的教宗若望二十三世,被多人抬的大轎盛大地送進會場。從容緩步下轎,教宗雙足跪伏在大殿前面正中央、氣派恢宏華麗的祭台前,依照至少近千年傳統的大公會議開幕式儀典,用拉丁文帶頭吟詠「Veni, Creator Spiritus」(《伏求聖神降臨誦》),梵二大會正式揭幕 了。
這是全世界最大的大型會議。參加大會的主教們,每人至少攜帶一名秘書(註:據翻譯法籍常駐大會記者Fesquet的名著《梵二日記》的吳宗文神父自述,他在1962年第一會期時擔任當時嘉義教區牛會主教的秘書),重量級的主教們還有私人的神學顧問(註:梵二大會已備有相當多官方的「專家」神 學顧問, 這是歷來大公會議的特色之一, 因為,端賴他們草擬和辯論各項艱深的神學議題)。因此,加上大會的工作人員,至少有7000人參與了梵二大會。
至於,本次大會要幹些什麼事呢?若望教宗在正式宣佈「計劃要召開一次大公會 議」時(1959-01-25),曾令許多人大吃一驚。當時的天主教會內似乎沒有什麼重大的事情 發生,需要如此勞師動眾地召集全球各地的主教和修會的總會長們來共同討論的。何況,梵蒂岡第一次大公會議(1869-70)不是已經頒發結論了嗎?──「教宗至上」(papal primacy)和「教宗不能錯」(papal infallibility)。既然教宗不能錯,教會內若有何大、小事情,他一說話就不就都算數了嗎?各方都在揣摩和綜合若望教宗的各次有關言論──「讓新鮮的空氣進來」;與分裂出去的弟兄們(東正教會、基督新教各教派等)和好與合一;天主教會要使用現代人的語言,向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開放,等等──但似乎仍未能架構出一個大氣派的議題。
籌備大會的10個「預備委員會」(Preparatory Commissions)由相對應的「教廷」(Curia)的部會領銜組成。近三年的籌備期間已收集全球各地教會的意見書,在各自部會的基礎 上,是已經擬就各項大會草案,且均經由教宗的批准。當時許多與會的主教都認為,光彩盛大的全球性天主教的盛大聚會,其本身就是一件大事。大家只要在「中央集權化」的教廷所備妥的草案上,儀式性地「灑個聖水」(to sprinkle holy water),給予全體教會一致性 的「祝聖」(亦即, 蓋章背書),至多兩個月的會期,歡樂嘉年華式地行禮如儀一番,然後就可以各自打道回府。僅有少數眼光敏銳的教長們抱著預期,「會有不一樣的事情發生」。 但是,本年12月大家都能高興地回家過聖誕節,幾乎是一致性的共識。
在此種混沌未清的情況下,若望教宗以拉丁文(梵二大會的官方語言)發表的開幕演說Gaudet Mater Ecclesia(喜悅吧,慈母聖教會),就成為各方注目的焦點。翌日,梵蒂岡官方日報《羅馬觀察報》的頭條新聞,「大會的首要目標,在於捍衛和申論教理」。巴黎《地球日 報》(Le Monde)則說,「教宗贊同以現代的思想做為探討的方法」。媒體各自解讀這篇演說(People heard what they wanted to hear)。因未能深諳「教宗式的語言」,以致未能理解其更深層的含義。
梵二文檔解密後,評論家才得知,這篇演說是若望教宗親自擬稿的(未曾假手他人,或「文 膽」之手),而且他一再地修改,字斟句酌。他鼓勵大會的神長們,不要詛咒和疑慮現今的世界(註:十九世紀中期以前, 教會不斷地指責「現代主義」和刊列「禁書目錄」等),要勇敢地去面對它,勿心存恐懼;要注意這個世界在精神福祉上的需要;教會根本的訓誨不變,但其呈現的方式可適應現代人的需求,尤其是,要具有牧靈的性質(pastoral in character)。最後的這句話,在後來的第一期大會中(1962),不斷地被正、反兩方的辯論人士所引用。
當時,誰能預料得到梵二大會後來的發展?連續四年的4個會期(1962-5),以及公佈了16份重要的文件,不僅解答了教會在十九世紀的各項問題,而且,前瞻性地指引天主教會與現代世界的關係。
「下馬威」或「正常化」
全體大會(不對外開放, 但被邀請的「觀察員」一直能參與列席)第一個會期的第一個工作日(10/13),10個分別負責大會草案的「預備委員會」要轉型成為大會正式的「工作委員會」, 每個委員會成員16人。因此,大會祕書處發給每位教長一份所有「有資格與會並有投票權的大會成員」名單(約2500人),供每人圈選分屬各委員會的「中意人選」,共160名。體貼的秘書處同時也發放一份原來的預備委員會的名單,雖說,是僅供參考之用,然而,不無「推薦」之嫌。另外,「天下第一部」的教廷聖職部長何大維樞機(Ottaviani)也非正式地發放了一份「推薦人選」名單。儘管,此舉可能也出於善意,因為,絕大多數的教長們非但不認識原預委會的成員,彼此之間恐怕也是初次見面,但因中央集權式的教廷(Curia,亦即,教宗的內閣,以教宗的名義行政管理全球各地的教會)早已「威名在外」,尤其,對於亞非洲各新興的傳教區,一向是嚴格管理、務必事事請示。因此,這份名單或許就是教廷的指令。
當大會秘書長費理奇總主教(Felici)上台宣佈,「選舉開始!」台下的主教們立即一陣恐慌,10張選票上要各填上16個名字,如何是好。彼此交頭接耳,間成跨越走道諮詢意見,喧嘩聲陣陣和處處。此時,主席團座內一位資深的法籍樞機李埃納(Cardinal Achille Liénart of Lille)站上發言台,請求投票時程延緩數日,以便能彼此多認識和交換意見,而各國的主教團(註:有些是跨國性但同一語言的, 譬如,澳洲、紐西蘭、及南太平洋諸島國)也可討論出各自的一份合宜的名單。此言一出,立即獲得會場上一片持久的同意掌聲。另一位主席團的成員傳令士樞機(Cardinal Josef frings of Cologne, Germany)也走上發言台,「附議」。主席團的10位樞機商量後,同意此項提案,延至下週二(10/20)選舉,並立即宣佈散會。此次的工作大會歷時不到一小時。
儘管事後的投票結果顯示,原預委會成員大多數仍獲續任,僅約1/3的新面孔,但李埃納樞機非常務實的程序性干預,在與會教長們的心理上,卻造成了重大的、積極性的影響──我們不是「橡皮圖章」!再者,各國的主教團在凝聚大會議題的角色上,開始備受重視。另外,若望教宗也運用他的「特權」──可任命「增額委員」,每會4名──去均衡各洲和地區性代表的差異。後任的保祿六世教宗,更陸續提名,最終至每委員會有30名成員。
然而,就在當天散會後的早上,西利樞機(Cardinal Siri of Genoa,義大利)立即直奔教廷聖職部長何大維,商議如何因應「某些對教廷有反感的人,下意識多於故意的『示威行 動』」。他個人認為,是那些「北佬」(Northeners,註:相對於教廷和主導的義籍樞機所在地南歐而言,意即,法、比、荷、德等跨過阿爾卑斯山以北的歐洲人)歷史上的「低等情結」(the eternal inferior–complex)在作祟。他的日記上寫著,「魔鬼在這裏伸出了他的手」。在多年來已習於「發號施令」 的教廷官員來說,某些人在較勁的味道很濃。
茲引用宋稚青神父追憶當時狀況的一段文字敍述,以供明瞭和進入情況:
回憶于斌總主教(在梵二第一會期結束)返國後,向我們述說開大會的情形。「當進入會場開會,二千多位主教好像茫然無所適從。以後參考若干資料,也經過專家的講解,逐漸有了頭緒,明瞭癥結的所在。與會的眾主教由紛亂和不同意見中,目標漸趨一致。總之,我們體驗到了聖神的臨在,聖神在光照、 在指導。」
是「實力」或者是「思想」的較勁?
重頭戲來了。1962年11月14日,何大維樞機站上發言台,正式介紹「De Fontibus Revelationis」草案(《啓示的泉源》),這是他領導的教理委員會所負責擬定的,基本上它涉及「聖經」、「教會傳統」(tradition),和「教會訓導」(magisterium,尤其是,教宗的訓導),三者各自的角色和彼此之間的關係。
教廷聖職部長何大維樞機以辯護性的口吻,向大會介紹這份草案。首先,他說他已經注意到有一份「替代性的草案」在某些人之間流傳著,但他提醒大家,只有這份業經教宗批准的官方版本草案才是大會要討論的。據說,有人抱怨未將「新神學」(La Nouvelle Theologie)的觀點納入草案中,他駁斥道,大公會議乃是在為數百年的長時期樹立一個典範,並非只針對某一特定的學說,它可能在短暫流行後就被人遺忘了。並且強調,委員會的許多主教和神學專家們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來預備這份草案。
關於本草案的語調「風格」(style)──這個關鍵性的爭點(crucial issue)也觸及本次大會在性質上更具關鍵性的根本的爭點,何樞機宣稱,「有人說本草案欠缺『牧靈性的語 調』(lack of a pastoral tone)」,我認為,首要的和最基本的牧靈性的任務就是在於提供正確的教理。主耶穌最大的訓令是,「你們去往訓萬民」,所以,正確地教導,是呈現牧靈最基本的事。關心牧靈式風格的人,可以往後在這個教導的基礎上去賦予它更完整的牧靈式的表達。請注意,大公會議所表達的風格務必要「有秩序、清楚表達、而且要簡明」,而非一篇講道詞或主教牧函式的風格,甚至於也不能像教宗的通諭那樣。大公會議文獻的這種風格,多少個世紀以來都一直是這樣地使用的。
接下來,該委員秘書葛神父(Garofalo)介紹草案的細節,也延續使用相同的論調,「眾人皆知,大公會議的首要任務在於捍衛教理,並發揚光大(to defend and promote Catholic doctrine),和譴責錯誤──無論它是以何種的形式存在著──這是大公會議不可推缷的責任,也正是因為有「某些觀念」已在神學專家和信友們中間流傳著。他以論證的方式強調,本草案是牧靈性的,因為它是教理性的;它也是大公主義性質的(ecumenical),為了分離的弟兄們,它清楚地陳述了教會的訓導;它的體裁風格是恰當的,因為它『承先』又『啓後』(perennial)。」本草案共有五章。第一章「論啓示的兩個源頭」──亦即,「聖經」和教會的「傳 統」。引據十六世紀脫利騰大公會議(1545-63,註:其時代背景為, 馬丁路德等基督新教各教派的興起, 因而天主教會來澄清其教義及改革教會),它宣稱,某些真理(truths)可以在「聖經」中找到,其它的 則在教會「傳統」中,而那是《新約》各部書的作者未層寫下來的。基本上,聖經和傳統被視為兩個不同的源頭。因此,如何去保存、捍衛、和真實地詮釋這兩者,就是教會「訓 導」(ecclesiastical magisterium)的任務,而實際上就是由羅馬教宗和他的教廷(pope and his Roman congregations)來執行。
第二章,「論聖經的啓發、無誤性、和文學的體裁」。天主是聖經的「作者」,是祂啓發了個別的人去寫下來,聖經的每一部份直到細節,無不如此。如此的「啓發」(inspiration)當然就指明了它的「無誤性」(inerrancy)──不論是宗教上的或是世俗上的事務。當然,不同形式的說法(different modes of speaking)──譬如,詩歌、寓言、歷史等的文學體裁──就要分別加以考量。
第三章,「論舊約」。僅有一個主題,「整部『舊約』的光芒是,它在邁向『新約』,而在新約內才得以清楚它的全部意義,也是它所以發生的理由。」
第四章,「論新約」。對於福音書中所敍述耶穌的言論和行為的「歷史上的正確性」(historical accuracy)有所存疑的論點,予以譴責;對於新約的任何一段敍述有所存疑的──譬如,《瑪竇福音》和《路加福音》開始的篇章內,關於耶穌的嬰兒時期有著不同的敍述──也加以譴責;另有些聖經的註解,把「耶穌的話」解釋成福音書作者自己的話,或甚 至於說,「那是初期教會基督徒團體的教誨」,也予以譴責。
第五章,處理各項的實務,「論聖經在教會生活」。再次確認官方拉丁文版本聖經──The Vulgate──在教會內的地位,而且因它與「教會訓導」的密切關係,應被視 為教會「傳統」的一部份。具有權威性的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七十賢士版」(Septuagint),從宗徒時代就被教會所接受,也應予以特別的尊重。然而,卻未曾提到,舊約的原始語言是「希伯來文」(Hebrew),而新約各書均是以希臘文寫作的(僅《瑪竇福音》是以當年猶太人通行的亞拉美語Aramaics寫的)。
現今的時代,信友們都使用本地語的譯本閱讀聖經,從其中汲取益處。但務必要警告他們關於「誤解文本」的危害,因此要順從教會「訓導」所提供的詮譯。目前,以「新資 訊和新方法」所作的聖經註解(exegetes)有助於詮釋聖經的文句,但務必要和教會的訓導一致。因此,「教會訓導」一詞貫穿本草案,儼然是最大的「權威」。 草案介紹完畢後,開始大會的討論。李埃納樞機首先站上發言台,開了第一槍,「non placet」(我不接受)是開頭語,也是發言的結尾詞。本草案要大修,因為,首先,對於脫利騰大公會議關於「傳統」與聖經之間關係的大會結論,它解讀錯了。〔註:Huber Jedin教授的精心鉅著《脫利騰大公會議》於梵二前夕適時地出版了(1957),它解釋該大會對兩者之間的關係僅有寥寥幾個字的說明,但在隨後的「宗教改革運動」時期針對與基督新教的論戰中,被天主教會當局不斷地引用、強化、和放大所曲解 了〕。其次,草案中「僵硬的」用語,掩蓋了「聖經」所散發出的「溫暖」。信仰不是基 於「士林哲學式的論證」(Scholastic arguments),而是來自「天主的聖言」(word of God)的講述。
傅令士樞機接著發言,開了第二槍,「non placet」。首先,草案的風格有問題,好像是教授在上課,聽不到「善牧的聲音」(the voice of the good shepherd)。若望教宗所諄諄敦囑的「牧靈取向」(the pastoral approach)在哪裡?而關於「聖經」和「傳統」之間的關係,草案所呈現的,不是教會的偉大傳統,而像是從十九世紀神學院的教科書上所抄下來的。此外, 關於「無誤性」和「上天的啓發」,草案所說的,太僵硬了。
(少數派的)魯非尼樞機(Ruffini)和西利樞機,大致上贊同本草案。
雷如樞機(Cardinal Léger of Montreal,加拿大)開了第三槍,草案需要大修。由於害怕錯誤的 心理作祟,草案的負面語調打擊聖經註解,阻礙學術上的研究。
開第四槍的是柯尼樞機(Cardinal König of Vienna,奧地利);開第五槍的亞弗令樞機(Cardinal Alfrink of Utrecht,荷蘭),他甚至於主張換一份新的草案。利特樞機(Cardinal Ritter of Saint Louis, U.S.A.)是第六槍,也強調草案的悲觀和負面心態,甚至於連天主教會權威的聖經註解也被懷疑。(註:值得注意的是, 紐約和洛杉機兩位總主教所領導的大部份美國主教們,似乎在立場上趨於保守。)當天,最後再補上一槍的是貝亞樞機〔Cardinal Bea ,「基督徒合一祕書處」的主席, 也是羅馬聖經學院(Biblicum)的前任校長〕,如果不能有一份全新的草案,本草案必須徹底地大修。
「洪水潰堤!」「大雪崩盤了!」是當時許多大會觀察員的評論。1962年11月14日,是梵二大會精神和走向上的一個轉捩點──它不做「橡皮圖章」,要走出一條 自己的路子,為了整個教會的好處和未來的發展。
另類「思考」的形成
這是一椿事先計劃好預謀的行動嗎?不能說,「是」,但也非臨時起意,乃事出有因。首先,在群體的結構上,與會神長雖來自全球各地,但也不是一片散沙。西歐和北美的主教團(bishops’ conference),本就組織健全,且已多年有效地運作。尤其,法、荷、比、德的領銜的樞機主教們,在會前就已分別凝聚若干重要議題的共識,在梵二大會中居於領 導的地位,迅速地成為多數教長們的意見領袖。拉丁美洲 22 國的主教團,於 1955 年組成 一個類似高峰會式的 CELAM 組織,定期聚會共商彼此相關的教務事宜。在下午和晚間的 大會休會時段內,經常有各種議題和神學專題的研討會,可自由報名參加。法國主教團每週聚會一次,但隔週則開放,歡迎其它各國主教團派代表參加,逐漸形成了一個每週五聚會的大型「論壇」(Conference of Delegates),經常有 29 個主教團的代表參加。梵二大會所謂「多數派」(或,「進步派」)對不同議題的意見,就是在這種交叉論述的過程中凝聚出來的。當然,在大會中正、反雙方的辯論,也是影響的重大因素。
其次,就實質議題的內容方面來說。十九世紀末直到二十世紀中期梵二的前夕,主要在法國形成的「新神學」(La Nouvelle théologie),因溯源至西元五世紀教父時期、以聖經為本的講道來訓誨信友的模式,而發展出一套牧靈式的神學系統。教廷所領導的教會官方體系,則沿襲中古時期以來、士林哲學式的學院派的神學體系,以邏輯論證為主軸,被稱為「羅馬神學」(Roman theology)。前者,一直被「中央」打壓,甚至於被禁止其論述的出版和開除其教職。
然而,到了梵二前夕,「新神學」已然形成一股重要的潮流。知名的神學專家也針對《啓示》草案,發展出不同的意見,廣受流傳。
1961 年底,「中央預備委員會」(負責督導轄下10個預備委員會的大會籌備工作)成員之一的柯尼樞機(König)將自己收到的草案交由神學專家芮納(Karl Rahner)研究。芮納在翌年初提交一份嚴厲批判的「評論集」(Disquisitio),在德語主教圈內流傳著。芮納擺明地建議梵二神長們「另起爐灶」。
梵二開幕後(10月),荷語系的主教們在亞弗令樞機(Alfrink)領銜下,要求神學專家席貝 克(Schillebeeckx)對他們收到的各項草案,提出評論,包括《啓示》。席貝克的評論文集Animadversiones雖未建議更換草案,但提出嚴厲的批判。其英文和拉丁譯本,更是廣為流傳。 同時,在德語主教們的鼓勵下,芮納和拉辛格(Ratzinger,即後來的教宗本篤十六世)合作擬出了一份替代的草案,也在神長們之間流傳著。
1962年11月9日,貝亞樞機召集他的「基督徒合一秘書處」(此時,若望教宗已將它升格 為梵二大會的第11個「工作委員會」),謀求對策。「大公主義」──基督宗教跨教派間的交談(ecumenical dialogue)──是以聖經為基礎和焦點,但教理委員會擬出的這份草案,迄未諮詢他們的意見。他們認為,該草案背離了若望教宗在開幕演說中所表達的「願景」(vision,亦即,與分離弟兄的合一),那可是梵二所以召開的「目的」啊。再者,關於「大公主義」,該草案對天主教會的官方立場,表達的未充分。而草案內容未依循大會的牧靈性質,更是一大挫折。這是大會正式組織的「反對」,因此更具有說服力。
1962年11月13日的「論譠」(Conference of Delegates)的焦點專題──如何應對《啓示》草案──凝聚了29個主教團代表們正、反方面的意見,更是「臨門一腳」。
歷史學家們的研究認為,「唯獨聖經」(scripture alone)不是馬丁路德的創見,早在十六世紀之前,以某種型態而言,已是教會傳統的意見,甚至於中古時期的士林哲學大師聖多瑪斯(Thomas Aquinas)也支持。 但是,將「聖經」和「傳統」論述為兩種啓示的來源,則偏離了脫利騰大公會議(Trent)的結論──它清楚地指出,「福音」(耶穌和其門徒的傳道)是單一的泉源,而以「福音書籍和未曾寫下來的傳統(unwritten tradition)的兩種方式,流傳於後世」。
其實,就在梵二的前夕,關於「聖經」、「傳統」、和「啓示」彼此之間的關係如何,在天主教的神學界,尤其在德國,已是熱門激辯的話題。「反宗教改革」時代(Counter–Reformation)教會不正確地解讀,歷來又加以「強化」,並且過度簡化地寫在十九世紀和二 十世紀神學院的教科書上。此時,草案再依樣畫葫蘆地提出來,當然又再掀起了激辯。然 而,把「聖經」和「傳統」列為兩種來源,似乎否認了兩者之間的親密又互惠的關係,好像兩者不必要是調和一致性的。隱含在這個模式(formulation)的背後,似乎「傳統」的內涵要比「聖經」更多些,而且這些內涵還可以再「發展」(developed)下去,譬如,某些神學專家觀察到,關於聖母瑪利亞在教義上一再地被「發展」。另外,草案未能充分地突顯「聖 經」在教會內的重要性,也是許多反對者的意見,他們認為那是梵二的目標之一。
再者,草案對於使用現代方法的聖經註解的心態,雖有些許口惠,但實則心存懷疑,以禁絕為佳,甚至於學術上的研究也包括在內。 草案所顯示的「風格」(style)也是爭點。「語調」不僅是一種說法的修觪用語,更是能正確地被解讀出梵二大會所要表達的價值觀和優先次序(values and priorities)。新的表達風格將會是溫馨慈愛的「牧靈」(pastoral)風格。換言之,以「新神學」為基調的、全新的體系,將大不同於現有的、官方的、自十九世紀來以來的、如同教廷聖職部以言以行來處理教會事務的體系。後者,是架構在「羅馬神學」的基調上。
反對該草案的勁道,為何如此地強烈?個別的原因,諸如上述。在這個情況的背後推動的重大關鍵性的心態是──大會僅僅是個「橡皮圖章」,對教會的現狀(status quo)做認可背書;或者是,要勇於走出自己的路子,為教會的持續發展負責。《啓示》草案的表決,會是決定性的一個戰役。
大會的辯論──
大會發言、辯論的最終意義,日漸明顯。在五天的辯論期間,僅有85人次的發言,甚少於《禮儀》草案的328人次,雖多數嚴詞批判草案,但在立論上漸無新意,正反雙方的發言都在宣示的層面上重複著。但這其中,仍有兩次的發言,值得一提。
一向有話直說而又言之有物的東方公教會的宗主教馬西莫(Maximos IV Saigh)認為,草案的內容太偏於論戰型、負面性、和具壓迫感(too polemical, too negative, and too repressive),缺 少牧靈性和大公主義性的敏感度,而且滿紙的「反宗教改革」制式語句(formulas)和譴責「現代主義」(Modernism)的文字。最後,他以加重氣憤的語氣質問「教理委員會」──論教會草案(the schema on the church)在哪裡?為什麼扣留著不發給大家?那才是大家都在等待的題目啊。梵蒂岡第一次大公會議(1869-70)強調了教宗在教會內至高的地位,而僅部份地論及教會本身,似乎是小看了「身體」(the body,引喻整體教會的「頭」和「肢體」)的其它部份──主教、司鐸、和一般的信友。他們被矮化了,以至於缺少生機和活力。本次大會的重任,就是要做一個適當的平衡。因此,論教會的草案將是大會的重心所在。在這個大方向敲定後,與會神長們才能有所依循去處理其它的問題。
在辯論終止當天(11/19),以「基督徒合一秘書處」秘書代表該工作委員會發言的戴思梅主教(Bishop Joseph De Smedt of Bruges)是具有重大意義的結辯。該會主席貝亞樞機先前的發言,還僅是以他個人的名義。
戴主教的發言,具有戲劇性的對比和實效性。他先強調,教會內要有一個具有對話交談性質(dialogical)、新風格的論述。接著,他又論述「大公主義性質的對話」和為何它不會「稀釋」掉天主教會的真理。教宗所以要召開本次大會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促進和分 離弟兄們的合一,眾人也都期盼大會能在這方面「前進一步」(a step forward)。《啓示》草案在這方面僅以寥寥數語帶過,然而,這個主題還需要更多和更清晰的表述。在籌備大會期間,教理委員會拒絕本委會提供必要的諮詢和幫助,因此,從大公主義的觀點來說,本草案是有缺陷的。語畢,滿堂鼓掌喝采。
當天的議程結束後,大會主席團議決,翌日(11/20)即交付大會投票表決──是否要繼續使用本草案?結果,1368票贊成「停止討論」該草案,另有822票反對──雖然,「贊成」居於多數,但未構成必要的 2/3 大多數,因此,尚未能成案!
但是,若望教宗以他在教會法上的特權,出手干預了。翌日(11/21)大會開議前,大會「特別事務協調秘書處」主席教廷國務卿齊高仰樞機(Cicognani)交給大會秘書長費理奇總主教一封教宗的手諭,要向大會宣讀。教宗說,此次投票結果雖未符合議事規則所要求的大多數,但已顯示出多數代表們重大的關切,而我們也要顧及居於少數的神長們的意見。因此,教宗決定收回該草案,發交「教理委員會」和「基督徒合一秘書處」兩委會合組一個混合委員會,「修整該草案、予以縮短、使之更合適;尤其要強調重大的原則(with an emphasis especially on general principles)」。
羅馬教宗傳統上所使用的語句(papal language),本就獨特,外人不易解讀。但是,收回原 草案,給「教理委員會」的訊息就很清楚;再交由「混合委員會」來處理,則更不容誤解。大會九成的神長們忐忑不安的心終於安定了下來。領導反對本草案的教長們逐漸形成在日後各項議題上「多數派」的意見領袖,而梵二大會這決定性的一役,也確立了它自身未 來的走向。至於這份草案本身,它還要倍經折磨,再次被退回重修,直到三年後的梵二大會結束前數週(1965-11-18),才獲通過,發佈為《天主的啓示義憲章》(註:官方拉丁文的標題, 也從原草案的 De Fontibus改為Dei Verbum)。
教宗與大會的關係
若望教宗一直秉持的立場是「自由放任」,讓他的梵二大公會議自由發展,與會教長們的發言也是自由的(若在平時,某些「出格」的言論是會受到教廷的關切或處罰的)。但他也是非常 關心的,在他的房間內以收音機實況轉播大會的進行。1962-11-21「議程性」的干預,是若望教宗在發佈前 12 個小時內、自己單方面所做出的決定。
在本議題的辯論期間,貝亞樞機曾召集他的「基督徒合一秘書處」開會商議對策,提出一個主意──與「教委會」共同合作,擬出一份可被大會接受的修正草案。11/20的僵局發生後,齊高仰樞機要求貝亞樞機提出一份書面建議,呈交教宗參考。當晚,在早已排定的教宗接見加拿大籍主教們的會面場合上,蒙特利爾總主教雷如樞機(Léger)要求私下和教宗談幾句話。似乎,這就是那關鍵性的一刻。
雷如樞機「坦誠地」向教宗陳述該事件的情況。雖然,教宗也提到,拒絕該草案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意見,但雷如樞機的印象是,若望教宗決定不干預此事。除此之外,沒有更多的資料可供事後的查證,吾人僅能猜想──當夜深人靜時,若望教宗攤開了貝亞樞機的建言,回想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於是,不再遲疑了。
依這次事件的轉折來看,教宗的權力凌駕於「大公會議」(an ecumenical council)之上,議事規則是他的權力所制定的,他也有權更改它。事實上,類似的場景──主導議題討論的內容和走向──在後來的1963-5的三個會期中,繼任教宗保祿六世甚多次使用他的這種特權。
依教會法典(Code of Canon Law of 1917)第228條的規定:「大公會議享有普世教會的最高權力(an ecumenical council enjoys supreme power over the universal church.)。然而,第222條也亳不 含糊地明說,所有關於大公會議的權威(authority),都在教宗一人的手中,除非由教宗所召開,就不能稱為大公會議 …… 教宗有權親自主持大會,或委由他指派的代表來主持。大 會的議題和議事規則,都是在他的權力範圍內。他有權移轉開會地點、中止、或解散它, 和確認(confirm)它的決議案」。十九世紀以來(甚至於,可追溯至更早的時期)的羅馬教宗「中央集權化」的過程,這個勢頭在梵二召開前仍然未減。尤其,梵一的決議案──「教宗的首席權」(papal primacy)和「教宗不能錯」(papal infallibility)──幾乎更將教會所有權力定於一。因此,在實際的運作上,教宗居於大公會議之上的地位。
既然,教宗一個人說話,就能算話,若望教宗為何要召開一個大公會議?而且,將它定性為「不是梵一的延長」(註:因當時是義大利統一運動的高潮,即將攻佔羅馬,梵一因而匆匆收場。),而是一次嶄新的「梵二」。這就是他睿智過人之處,也因外交生涯上的見多識廣,早期又曾精研脫利騰大公會議的文獻和檔案──權力不足恃,民心歸向才是根本!
梵二的「語調」(style)和「辭彙」(vocabulary)
說話的語調或風格,是內容和意義的表達方式,「要說什麼」和「怎麼個說法」是不可切割的。而所使用的辭彙或用字譴詞,則傳達出說者的心態和價值觀。
從第一屆的尼西亞大公會議(Nicaea, 325 A.D.)到梵一(1869-70)共20屆。召開這些大公 會議,是為了解決關乎於全體教會、迫切的宗教問題,其結論的特色是司法性質(judicial,執行法律的審判)或立法性質的(legislative)。譬如,羅馬帝國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召開並主 持尼西亞第一屆的大公會議, 譴責了(亦即,司法審判)「亞略異端」(Arianism,註:埃及的 Arius神父所倡導的教理);與會的主教們為改正錯誤及防範未然,因而審定了一篇條文式的「信經」(Credo),供教會一體遵守(註:現今彌撒經書中的信經第一式,號稱為「尼西亞信經」),這是立法性質的,在當時政教一體的體制下,也是羅馬帝國的法律。另如,厄弗所大公會議(Ephesus, 431 A.D.)則譴責(即,審判)主張「兩性論」的聶斯托里派異端〔Nestorianism,立於唐代(781 A.D.)《大 秦景教流行中國碑》,就是這派異端的傳教士來華傳教的記錄〕。
「梵二」脫離了君士坦丁皇帝以來,政教一體的概念和歷來的實務,也缷掉了脫利騰大公會議(Trent, 1545-63)對抗馬丁路德等新教各派以來的「反宗教改革」(Counter–Reformation)的心態,積極性和建設性地進入現代的世界,要為所有善心的人士(people of good will)服務, 並和他們共同攜手合作,來「福音化」這個世界。
從梵二大會公佈的 16 份文件來看,在語調或風格上的改變是,從「命令」到「邀請」;從「法律」到「願景」;從「一言堂」到「交談」(dialogue);從「懷疑」到「信任」、「夥 伴」、和「友誼」;從「找碴」到「欣賞」(appreciation);從「外表行為上的改變」(behavior modification)到「內心的轉化」(inner appropriation)。
其所使用的辭彙,諸如,兄弟 / 姊妹(brothers/sisters),友誼(friendship),合作(cooperation and collaboration),夥伴關係(partnership),交談(dialogue),尊嚴(dignity)、成聖(holiness),良心(conscience),天主子民(people of God,亦即,教會全體的成員)。而法國大革命響徹雲霄的口號──自由、平等、友愛〔liberty,equality,fraternity(像兄弟一般)〕──在歷經250年的懷疑、 戒慎後,也進入教會盛筵的殿堂了。
教會如何面對「改變」
Aggiornamento(與時俱進)是若望教宗首先使用的義大利文詞彙,被梵二大會奉為圭臬(正、反派的辯論中,雙方都引用它,差別只在於適用範圍的程度上),是改變(change)或改革(reform)的同義詞。
天主教會將「信仰」以言以行地代代相傳,從巴勒斯坦地區(宗徒時代)進入羅馬帝國的「希臘羅馬文明」(Greco–Roman Era),再歷經千年的中古世紀(Middle Ages)和歐洲的現代 文明,不斷地適應和改變乃一個常態。這個宗教「信仰」在許多層面上充滿了「超經驗法則」的奧跡(mystery),因此,如何地解讀、詮釋(interpretation)、具體地呈現給不同時代、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的所有的人,就是天主教會的根本任務,也是她存在的理由。若望教宗在梵二開幕式演說中說,「教會的訊息不變,但其呈現的方式可能需要改變」。梵二大會歷經四個會期(1962-5)所促成的改變,見證了他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