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基督勝過愛一切
列下4:8-11、14-16a;詠89;羅6:3-4、8-11;瑪10:37-42
愛天主的誡命是這樣的:「你將全心、盡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申6:5)十誡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與天主有關,第二部分與近人有關。我們必須在這種背景下理解基督的話:「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瑪10:37)耶穌是成了血肉的天主聖言(若1:14)和不可見的天主的肖像(哥1:15)。在舊約中指向父所談及的,在新約中也是對子的談及。
今日福音中所用的希臘字「愛」,是「朋友」和「友誼」的根基。在舊約中,約納堂就是這友誼的一個例子,他愛達味勝過愛自己的父親撒烏耳(撒上18:1-3,20:1-42)。聖伯多祿也用同樣的希臘字來表達他對耶穌的愛(若21:15-17)。這個字也是「親吻」一詞的詞根。基督是新郎,祂以永恆的愛愛著祂的新娘(耶31:3),而新娘──教會「因愛成疾」(歌2:5),渴望「親吻」她的新郎。
「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是我的。」(瑪10:38)基督徒的生命之路就是十字架之路(格後 11:21-33)。但是,為能擁抱十字架,我們必須先發現它的智慧(格前1:18),摒棄自己不必要的東西(瑪10:9)。童貞榮福瑪利亞,身為我們的母親,想必切願教導我們要配得上長兄耶穌(參閱加下2:7)。我們不可能擁有友誼、榮譽和此世的財富的同時,又能配得上我們的長兄耶穌(參閱加下7:24、37)。反之,世界也配不上跟隨十字架道路的人(希11:36-38);這些人配得上基督。
「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生命,必要獲得生命。」(瑪10:39)這生命的喪失發生在聖洗聖事中,成為我們的死亡,同時也成為我們的復活。我們所失去的生命,是罪惡奴役之下的生命;我們所獲得的生命,是活於天主的生命(羅6:11)。在洗禮中,我們與基督結合,成為一個新受造物(格後5:17)。因此,我們「歌頌上主的慈善」(詠89:2),祂召叫我們「由黑暗中進入祂奇妙的光中」(伯前2:9)。
先知的賞報是什麼?(瑪10:41)是一個新生命:「大約明年這時,你必懷抱一個兒子。」(列下4:16)義人能提供的賞報是什麼?是福音!聖保祿在到達迦拉達時身患重病,迦拉達人卻接待他有如接待「基督耶穌」(迦4:13-14)。而他向他們宣講基督,以還報他們對他的款待。對那些給基督的門徒,「這些小子」,一杯水喝的人,會有什麼賞報呢(瑪10:42)?天主的國(瑪25:34-35)!耶穌將自己與門徒們等同(瑪10:40;宗9:4),因此「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25:35、40)。
我們蒙召去愛基督,勝過愛我們所愛的人,為了祂的緣故放棄一切,包括生命,並跟隨祂走十字架的道路。只有上主天主才能這樣要求(若20:28)。然而,儘管有這些要求,這樣的人在基督宗教的歷史上比比皆是,以他們的生命和死亡豐富了世界。我們會在我們的時代接受這樣的挑戰嗎?我們愛基督勝過愛一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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