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祭與十字架
申8:2-3、14b-16a;詠147;格前10:16-17;若6:51-58
今日的三篇讀經都讓我們默想感恩祭(聖體聖事)的奧跡。梅瑟提醒以色列人民,天主如何在曠野中以瑪納養活他們(申8:2-3),耶穌自我啟示為「從天而降的食糧」(若6:58),聖保祿也寫了有關那祝福的杯和那擘開的餅(格前10:16)。
以色列人民抱怨梅瑟和亞郎領他們出離了埃及,要讓他們餓死在曠野;瑪納是天主給他們的回應:「看,我要從天上給你們降下食物。」(出16:4)《若望福音》提到了這一事件(若6:31)。不過,天主從天上降在曠野中的「天上食糧」,預示了父賜給世界的真正的「天上食糧」(若6:32-35,3:16)。
「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若6:51)這一陳述使我們想起生命樹,以及它那吃了可使人活到永遠的果實(創3:22)。然而,在《創世紀》中,天主不允許人走近生命樹。為什麼?因為人犯罪之後便被拒絕走近生命樹。在罪惡的奴役之下,永恆的生命只不過是一場噩夢。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要來「除免罪過」(若一3:5),並為受罪奴役的我們作贖價(谷10:45)。「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若6:51)
「我們所祝福的那祝福之杯,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血嗎?」(格前10:16)猶太逾越晚餐中共喝四杯酒,其中第三杯被稱為祝福之杯。耶穌正是伸手在這一杯上,說出了令人難忘的話:「這是我的血,盟約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瑪26:28)此外,耶穌伸手在這一杯上所念的「感恩經」(瑪26:27),與祂在增餅之前所念的祈禱經相同(若6:11)。「感恩祭」是「向天主謝恩的行動」(《天主教教理》1328)。
「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格前10:16)成了血肉的天主聖言(若1:14),奉獻了自己的身體,為賜給世界生命(若6:33、51;希10:10)。在最後晚餐中,耶穌拿起餅來,說:「你們拿去吃,這是我的身體。」(瑪26:26)這回答了猶太人的問題:「這人怎能把祂的肉給我們吃呢?」(若6:52)。我們在這裡與之相遇的,就是聖事奧跡──不可見實體的可見標記。感恩祭是基督的聖體聖血聖事(若6:53)。
耶穌在最後晚餐中舉起救恩的杯,隨後祂在革則瑪尼山園中呼喚父的名(詠116:13),在父眼中,愛子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十分珍貴(詠116:15)。儘管耶穌忍受了痛苦的折磨,但祂相信,死亡之苦過後,祂便會在活人的地域,行走在父面前(詠116:9-10);事實的確如此(希12:2)。在逾越晚餐結束時頌唱的聖詠116篇(谷14:26),其內容在耶穌受難和復活中真正應驗了,感恩祭就是對這一救贖事件的紀念(參閱《天主教教理》1330)。
感恩祭和十字架是天主深愛世人的至深表達:感恩祭是「生命之糧」,十字架是「生命之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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