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護慰者
宗8:5-8、14-17;詠66;伯前3:15-18;若14:15-21
今日的聖道禮儀準備我們迎接耶穌升天和聖神降臨瞻禮。耶穌往父那裡去(若14:12),要求恩賜教會聖神(若14:16)。宗徒們祈禱,好使那些相信基督的人「領受聖神」(宗8:15)。但在這之前耶穌談論另一件事。
「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若14:15)在《申命紀》中,愛天主的誡命(申6:4-5)出現在天主十誡(申5:6-21)之後。「接受我的命令而遵守的,便是愛我的人。」(若14:21)在《肋未紀》中,愛人的誡命(肋19:18)出現在天主召叫人成聖(肋19:2)之後。「你們要在心內尊崇基督為主。」(伯前3:15)。對天主誡命的順從,表達我們對天主的愛,以及我們關於聖潔生活的承諾(伯前3:15-17)。
「我要求父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若14:16)到現在,耶穌仍是門徒生命中的「護慰者」。祂教導他們如何傳福音,賦予他們施行奇跡的德能,保護他們免受一切傷害。但耶穌身體的臨在,僅限於加里肋亞和猶太地區。那等待福音的世界其他地方怎麼辦呢?聖神扮演著護慰者的角色。祂在法庭上為我們辯護(谷13:11),在我們祈禱時為我們代禱(羅8:26),並在我們的使命中指引我們(宗8:39-40,16:6-7)。
「我不會留下你們作孤兒。」(若14:18)。在受難之日,世界最後一次見耶穌,門徒們卻要再次見到耶穌(若14:19)。他們與耶穌分離的時間很短。復活的主來到他們中間,向他們噓了一口氣,賦予他們「聖神」(若20:22)。「普世萬民,請向天主歡呼!」(詠66:1)耶穌的確生活著,我們也要生活(若14:19)。「那城裡的人皆大歡喜!」(宗8:8)本是真理的那一位(若14:6)賦予我們「真理之神」,使我們與祂自己,並與父結合(若14:20)。
「斐理伯下到撒瑪黎雅城」(宗8:5),因為斯德望殉道之後,在耶路撒冷發生了「嚴重的迫害」(宗8:1-4)。然而天主將此苦難轉變成了傳福音的機會(宗8:4)。斐理伯宣講伯多祿所寫的:義人耶穌基督代替不義的人受苦,為將我們領到天主面前(伯前3:18)。撒瑪黎雅人相信了,並「因主耶穌之名」受了洗(宗8:16)。早期教會用「因主耶穌之名」這一短語來區分基督徒的洗禮,和若翰施行的悔改的洗禮(宗19:3-4)。
正如聖神是父與子之間愛的紐帶,祂也將基督徒結合為一個身體(格前12:12-13)。撒瑪黎雅的新信徒團體,必須與耶路撒冷的教會相通,並屬於宗徒權下。因此,伯多祿和若望被派到撒瑪黎雅(宗8:14)。耶穌覆手時,病人獲得醫治,死者得蒙復活(路4:40;瑪9:18.25);宗徒們覆手時,聖神、上主,即生命的給予者,降臨在新受洗的基督徒身上(宗8:15-17,19:5-6),且永遠與他們同在(若14:15)。今天,當主教(宗徒的繼任者)向我們覆手行堅振聖事時,我們也經驗著同樣的恩寵。
「舊約清楚地宣示父,而較隱暗地提及子。新約則彰顯子,只隱約地使人看到聖神的天主性。如今聖神在我們內居住,使我們對祂有更清楚的認識。」(聖額我略‧納祥,神學演講,《天主教教理》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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