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世界之光
撒上16:1b、6-7、10-13a;詠23;弗5:8-14;若9:1-41
在讀經一中,先知撒慕爾似乎「有眼無珠」。他被葉瑟的長子厄里雅布的外表所吸引,便堅信厄里雅布就是「上主的受傅者」(撒上16:6)。撒慕爾必須學會以天主的眼光看事物,即看人心,而非看外表(撒上16:7)。不單單是撒慕爾,連達味的父親和哥哥們也都「有眼無珠」。上主的受傅者恰恰是沒有被邀入席的那一個(撒上16:11)。
耶穌是「世界之光」(若8:12),祂進入世界,是為啟迪每個人(若1:9)。祂啟迪門徒。「辣彼,誰犯了罪?是他,還是他的父母,竟使他生來瞎眼呢?」(若9:2)這個問題根植於梅瑟的教導。對違背盟約的懲罰之一,是失明(申28:28),而且天主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直到兒子」(出20:5),這用一句俗語表達,就是:「祖先吃了酸葡萄,而子孫的牙酸倒。」(則18:2)
「既不是他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若9:3)厄則克耳早已表明了對報應的思維方式的改變。兒子不該為父親的罪負責(則18:4、19),遠離邪惡生活的人,「必得生存,不至喪亡」(則18:21)。然而,耶穌的觀點更加超越。盲人的處境是顯揚「天主工作」的機會(若9:3)。什麼是「天主的工作」?相信耶穌是由父派遣(若6:29)。因此,盲人在史羅亞(解說「被派遣的」)水池中洗完後便復明了(若9:7)。耶穌不僅使他復明了,還帶給他信仰之光(若9:38)。
《馬爾谷福音》中有兩個有關盲人得醫治的故事(谷8:22-26,10:46-52)。貝特賽達盲人的復明,是循序漸進的(谷8:24、25)。今日《若望福音》中的盲人與之相似,他的信德也是逐漸邁向圓滿的。首先,他稱基督為「名叫耶穌的那個人」(若9:11),接著稱祂為「先知」(若9:17),最後相信了耶穌並朝拜祂(若9:35-38)。耶里哥的巴爾提買,在復明後一路跟隨了耶穌,藉著十字架邁向復活(谷10:52)。同樣,《若望福音》中的這個盲人為自己所作的證,即耶穌不是罪人(若9:24),而是「由天主來的」(若9:33)付出了代價。他被稱為「生於罪惡中」的人,且被趕了出去(若9:34)。
耶穌是「世界之光」(若8:12),但有些人偏偏喜歡留在黑暗中(若3:19),比如一些法利塞人。他們三次詢問那個盲人怎麼就看見了(若9:15、19、26),卻不願聽那個清楚的回答(若9:27);他們兩次看到盲人睜開眼睛看著他們,他們卻看不出那個奇跡(若9:16)。盲人宣認說:「我曾是個瞎子,現在我卻看見了」(若9:25),但是法利塞人說「我們看得見」,因此,他們的罪惡便存留下來(若9:41)。
「從前你們原是黑暗,但現在你們在主內卻是光明,生活自然要像光明之子一樣。」(弗5:8)古代教會,在四旬期內專門準備自己領受聖洗聖事的人,被稱為「進入光明的人」。準備儀式之一是面向日出之方宣認信仰,這象徵著歸向基督。他們由「黑暗」轉為「主內光明」的改變,發生在復活的前夕。
「光明所結的果實,就是各種良善、正義和誠實。」(弗5:9)作「光明之子」是必須的。讓我們看顧人的內心,引領他人歸向基督,並大膽地宣佈,是基督使我們成了新受造物(若9:8-9;格後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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