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敏如
卡爾海兹.德須納(Karlheinz Deschner)85歲,身材中等,聲音有些高昂。這個外貌平常的德國人在過去半個世紀裡鼓動一股氾溢的水銀暗潮,毒化歐洲基督宗教界。自1986年起,德須納陸續出版十巨冊,超過五千頁的《基督宗教的犯罪史》(Kriminalgeschichte des Christentums),指控教會欺騙、捏造、虐待、詛咒、掠奪、殺戮;將教會比喻成「燃燒著熊熊兇火的大合唱團」。此書已譯成義大利語、西班牙語、波蘭語、希臘語以及俄語。
1924年德須納出生於德國的班堡(Bamberg),父母均是天主教徒。自幼信主,十歲時想當神父,一年後便打消念頭。他曾在教會學校接受基本教育,十五歲讀尼釆,二戰時是個普通的士兵,戰後研讀哲學與神學。1951年與離了婚的Elfi Tuch結縭,而被教會以「無效結合」的理由,逐出教會。
五○年代,德須納專心於文學,並受到除尼釆以外,叔本華、康德等人哲學思想的影響。1957年他收錄當時批評教會的各種言論,出版《您認為基督宗教如何?》(Was halten Sie vom Christentum?),自此,德須納開始了他對教會批判的生涯。
德須納自認為是個不可知論者,亦即,對於永生或天主是否存在的問題不做答,也不否認(雖然否認的成分高些)。1962年出版一套四冊,德須納自說是「外行人寫給外行人閱讀」的《公雞啼了許多次》(Abermals krähte der Hahn);書寫重點放在羅馬時期的教會發展,以及教會自中古至現今的角色。此書被公認為是批判教會的標準版本。
德須納得到友人的金錢支助,讓他沒有生活上的後顧之憂,全心投入寫作。自1988年起,他陸續獲得不同的獎項;其中,1993年德須納是第一個德國人得到由「國際人道與倫理聯盟」頒發的國際人道獎;2006年獲選為「塞爾維亞科學與藝術學會」的會員。
德須納以大眾語言、以煽動性的題目(如「和天主及法西斯主義者同行」、「旅行至犯罪現場的教宗」…等),以十巨冊的浩瀚規模,描述二千年來「充滿死亡與屠殺的教會」所犯下的罪狀。
他在第一冊序言中就已明白寫道,在他的書裡找不到「基督宗教到底有什麼好?」的論述。秉持「也要聽其他意見」的信念,他要對「目前受到過度讚美的基督宗教」顯示出另一種力量,而不報導「信以為真」或「例外地確實有正面作用」的基督宗教。
他認為,復活是神話,基督宗教的主要核心是「塗上戰士迷彩顏料的福音」。愛敵人、愛眾人、不偷、不殺等等誡命雖然夠漂亮,教會卻也聰明得知道如何規避。根據德須納,自有教會以來,所有的教宗、樞機、主教、修院院長、神學家、神父、修女等,全是躲藏在乳香雲霧裡的黑社會幫派。他質疑,教會無法和一個在她臉上吐口水的人談話,又如何能愛敵人?
德須納寫書的動機是為了揭發不公平與不正當。他自己說:「我因仇恨而寫,因為我所描述的歷史讓我成為它的敵人。」他要指出,人類道德的初始擁護者之一,是如何全面而持續地背叛自己的理想。他說,教會以造假的虔誠語句包裹無恥的巨大謊言,是極端粗暴的不公正。
贊成德須納的人說,教會是王位與祭壇的聯盟,德須納把神學家們早已知道的史實,以一般人懂得的語言,大規模地、有系統地加以介紹,犯罪的這一面,正是教會避而不談的。反對他的人認為,從德須納的這種「宣示要揭發」中不難看出,他在歷史中的取材相當偏頗,是先認定教會犯罪,才找出支持的證據。
德須納在1957年出版的《庸碌、俗套、藝術》曾引發強烈爭論,因他讚揚默默無聞的作者,並攻擊當時受到歡迎的詩作。德須納的人格特質可見一斑。1921年諾貝爾文學獎的法籍得主安納托爾‧法朗士(Anatole France,1844~1924)說:「人類按照他們的暴君形象創造了神,卻又把他廢除了,現在只剩下模仿品。」德須納當然樂於援用法朗士的言論。
批評者認為,德須納在許多細節上不夠清楚,有些與事實不符,和嚴謹的史學工作無法相提並論。例如,他寫,教會曾燒死九百萬名「女巫」,實際數字應是少於十萬。他雖列出資料,卻嫌不足,既不注意來龍去脈,也以偏概全,更假冒權威的註解;某些史實的出處模糊,令人無法追蹤;有些引用的事件或字句,是「加工」後的呈現。他是個知識豐富的堅持錯誤者,缺乏歷史全面向的思索與判斷。「做科學研究者是否可以不論品質地自由選擇資料?作者能否自問,對事件的敘述是否足夠平衡?」等等,都是接收訊息者必須具備的基本態度。
即便是經常批評教會的孔漢斯(Hans Küng)也無法接受德須納的看法。一個心中有恨的人,從書桌出發去傳揚他的恨,讓恨得以伸張,這人本身就是個罪犯。教會歷史學家與其他不同信仰的人文科學學者集力寫了二十三篇論文,收錄在1994年出版的《基督宗教犯罪嗎?》做為反擊。德須納在他的《犯罪史》第五冊裡,只針對其中一篇以答辯的方式做回應。
德須納不認為十六世紀的改革已讓教會脫離污名。他說,和馬丁路德同時代的瑞士改革者慈運理(Zwingli)雖然說「教會只能以鮮血讓自己重生。教會嗜血如痴,特別是他人的鮮血」,卻和路德一樣,只指出教宗職位是神話,不但仍舊相信有惡魔、有女巫,更迫害非基督徒、反猶,並發動戰爭、支持侯爵與農奴制度。
德須納說,二戰時,坐擁價值八千萬歐元黃金與外匯的庇護十二世(Pius Ⅻ,1876~1958),希望能和希特勒共同達成一戰時,教宗和德奧兩國沒能完成的,從羅馬時代流傳下來的目標,也就是,收編俄國東正教,並讓巴爾幹半島基督化。而現在的教會反對墮胎,卻在歷史上支持戰爭,是在女人的肚子裡收集炮灰。
德須納認為,教宗不能有太大的作為,因其權力受制於整個官僚、階級體系,以及全世界政治與神學的潮流,教廷內外部不斷有路線之爭,所有事情都已先決定,教宗只不過是執行機制。
德須納是個堅定不移的素食主義者,常說,如果有來世,他會盡全力投入一個更讓人絕望的議題,亦即,為動物請命!他公開表示,即便不像現在他的書有數百萬讀者,他仍會以書寫的方式,痛斥人類為了口腹之慾而隨興結束無辜的生命。「離開教會的人,讓我看到希望;不吃動物的人,是我兄弟。」正是德須納的人生座標。
德須納在歐洲有無數的支持者,台灣教友大概少有人知道這位批判教會者的論述內容。台灣教會不妨考慮翻譯他的著作,讓教友以華人的觀點看看西方教會的「犯罪史」,並思索信仰天主與服從教會訓導之間有何關聯?西方教會史和東方教會史有何差異?
我的疑問是,為什麼一個犯罪的教會能夠立足二千年而不墜?關鍵是在於教會還是人類本身?是人類的「犯罪天分」支持了把這種天分系統化了的教會,而讓教會得以長存,還是專事犯罪的教會契合了人類的天分,而二千年來相得益彰?台灣教友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