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永倫
人是人,神是神。人雖然可以體驗到神,但人的體驗畢竟常受到自身的限制。人憑自己的直覺、審美感和理智去領悟神,但也常用自己的想像去揣測祂。
以人的習性看待神
古代有很多人以為神就像人一樣,也吃、也喝、也唱、也睡覺、也作樂。各個神祇在天上也有不同的身分地位,並被分配不同的職務。
祂們有人的各種弱點,如自私、妒嫉、貪心與好色等;也有人的一些美德,如智慧、勇氣、正義等。因此,只要懂得察顏觀色,掌握神祇之喜怒好惡,就能向祂們爭取到自己所需要的,如健康、財富、成就等。人們用自己習慣的交際之道,與天主打交道!
一些現代人也常把自己的心態投射到神的身上,以為神和人待人處世的方式是一樣的。比如你對別人好,他就會對你好;你得罪他,他就想要報復。所以認為自己如果虔誠的朝拜神,神就應該萬事順隨人們的心願,這樣彼此「好來好去」。
在這些人的心目中,神就像商人,因此要學會與祂進行交易,而只要肯付出代價,相信神也會「貨對價辦」,賜予人們所要的。他們為滿足各種物質的需要而祈求神,也在遇到困難時,要求神替他們出頭,去擺平生活中的各種問題。
比如有兩家人發生衝突,累積了怨恨,他們都各自向神求助,並認為神如果「夠朋友」,就應該站在他們一邊,共同討伐得罪他們的人。這樣的態度表現,好像是神可以受他們使喚與擺佈,用來對付仇家。他們沒有想要怎樣修和,化解彼此的恩怨,卻認為神應該按他們的要求,來打擊敵人。
按一些人的經驗,他們有求於人時,會儘量接近對方,說好話來奉承他,然後乘機提出自己的要求;當對方已經沒有利用價值時,就疏遠他。他們有意無意間,也把神當成這樣的一位對手,並用這種態度對待祂。當有求於神,就用燒香、獻祭、念經等方式去爭取祂的歡心,希望祂答允所求。當得到祈求的東西時,就會獻禮還願。若得不到所求,有人仍會死心塌地留守敬拜同一個神,而以「我不夠虔誠」等理由替神開脫;但有些人就會到另一個廟堂去求,去尋找一個「真正靈驗」的神。
以為神是賞善罰惡者
人際關係相處中,長輩常以一種懲罰與賞報的方式管教後輩。若用同樣的邏輯看待神,他們相信神是上位者,具有權威,也會用這種方式對待臣屬祂的人類。為此不少人心目中的神,就是一位統治和審判者,一位賞善罰惡者。祂派了許多天上來的巡警在人間巡邏,並不斷向祂報告每個人的是是非非,之後由祂下判決定罪或定功。
若一個人對神有這種觀念,當有壞事發生在他身上時,就會認為是上天所降下的懲罰。問題是,他想來想去,自己沒有做錯什麼?但為什麼會受到這樣的報應?一種可能性的答案,就是人有前生,且在當時犯了罪,今世所得的這場大病,就是當初犯罪的報應。
當人在生活中遭遇其他不測時,同樣想要追究其原因。如果在人間找不到什麼原因,就把它歸源於神。比如老林,他是一位虔誠的信徒。雖然他有些缺點,但基本上是一個奉公守法、愛家盡責的好人。後來他的獨生子遇到嚴重車禍,他開始自我懷疑,是否在不知覺中,自己做了什麼錯事得罪神,所以上天用這個災禍來懲罰他。
舊約聖經資料所顯示的古猶太思想,就有對神誠惶誠恐的「畏懼」成分。他們中許多人把神視為一個非常嚴厲的審判者,嚴格的分辨義人和罪人,觀察他們的行為,並對他們施與適當的賞罰。其中財富與長壽被視為最主要的賞報,而災難、患病則被視為常有的懲罰。
很多現代人其實也有相同的思想,也怕神。當無法解釋在他們身上所發生的事,如患病、感情破裂或生意失敗時,他們就歸咎於天主。他們甚至把天主看似一個為所欲為的獨裁者,動不動就加害於人,以震懾人心。為了取悅祂,他們儘量以各種方法奉承諂媚祂,比如念很多經或獻很多供品。實際上,神是否如同他們所想像的呢?
感覺中神離我們很遠
有些人認為神是深不可測和高高在上的,人無法輕易接近祂。他們從一些神學的書籍裡,讀到有關神的描述。比如神是造物主,所有的受造物在祂面前皆是明顯的,萬物都歸屬祂,並賴祂而生存。神無始無終,是無限完美的,是真善美的根源,是永不改變的。
宗教哲學裡提到神是單純的唯一,除祂以外沒有別的神。祂是純粹的實現,是自有者。祂不受任何事物和人的約束,是無限完善而無限美好的。神在那裡?祂無所不在,處處都在。祂不受時空的限制。祂是昔在,今在,永在的上主。天地必要過去,而祂永遠存在,神的智慧高深莫測。祂的意志就是命令,祂一發言,萬物生成。祂是全能的,沒有任何事情為祂是不可能的。神是救世主,祂把人類從罪惡的奴役中解救出來,過圓滿豐富的生命。祂寬恕人類的罪過,使人重獲在祂內的自由,並為人類預備了死後永遠的生命。
上述對神的討論,有些是理論性的,有些是歷史性的。但在他們的宗教經驗中,有關神的描寫,卻讓他們感受到神的確是遙不可及的。正如天離地有多高,他們也認為神離開人有多遠。這個高深莫測的神,是那麼的神聖不可侵犯。祂完全超越人,以致沒有任何圖像可以表達祂。若有人企圖那麼做,他們會認為是對神的侮辱,是褻瀆了祂。
有些人對神的信仰只停留在腦子裡。由於只是理性地討論著神,卻沒有和祂建立相互的關係,這信仰沒有觸及他們的心,對他們的為人處世也沒產生任何積極正面的影響。
比如當一個人沒有直接或間接的經驗到神的恩惠憐憫時,他只覺得神儼然可畏,難於親近。他會以為神對他有嚴格的要求,因此他會奉守法律,嚴己厲人,但卻不容易對人表達同情心,也不能瞭解和接受自己和別人的脆弱。他雖然是一個循規蹈矩、虔敬禮拜的人,但生活中卻沒有喜樂,也不能展現引人向善向上的生命力。
神是親近人的天父
人必須以開放的心胸去面對神,讓祂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將自己顯示出來,這樣人們才能夠體驗到神是一位生活的天主!當我們對神開放時,就能體會到神正如耶穌所啟示的,是親近人類的天主。祂是眾人的慈父,我們是祂的子女。我們可以認識、愛慕、敬重祂,並和祂建立一種密切的關係。我們通過祈禱可以直接與祂交往,並因著同祂的連繫,提升了我們的生活。有關這一點,容後再以另一個專題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