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永倫
「你們貧窮的是有福的,因為天主的國是你們的。」(路六20)路加福音所說的窮人,指的是物質生活真正貧乏的人。這些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認識自己的不足與貧乏,所以能夠全心信賴天主的恩寵與照顧,過著安詳的生活。
不過,所謂物質生活貧窮的人,並非只是指那些一貧如洗,甚至無隔日之糧的人,而是那些必須每日辛勤勞作才得以為生的人。在耶穌時代,這樣貧苦的老百姓不在少數,如各種工匠、牧童、耕夫等,當時這些人被稱為「阿納溫」(Anawin)。
所謂「阿納溫」的由來已久,特別是那些經歷充軍和瑪加伯時代的磨練淨化的猶太人,自知人力的有限而培養出一種完全信賴依靠天主的精神。因貧窮困乏而自覺有需要天主救援的人,他們的心態是謙遜的,有如小孩子一樣,對天父完全順服。
富人的神貧
生活貧乏的人處於自然的條件中讓他們能夠信靠天主,那富有的人呢?相較之下,富裕的人很難有這種精神,因為他們的各種物質需要已經獲得了滿足,認為不需要天主而自以為是。
的確,有許多富人天天奢華宴飲,在財富中找安慰。他們事奉錢財,只照顧自己的需要,不理會天主的事,也不顧及窮人的存在,所以耶穌說有錢的人進天國,比駱駝穿針孔更難(瑪十九24)。
那是否意謂富有的人就無法擁有「貧窮真福」的價值觀呢?為說明其實有錢人也能夠培養這種精神,瑪竇寫耶穌在山中訓道,談真福八端的第一端時,在「貧」前加了個「神」字,謂「神貧的人是有福的」(瑪五3)。
瑪竇強調「貧窮」的價值在於有「神」,而不在於「窮」。若貧而無神,則毫無價值可言。最重要的是把握應有的精神,那麼富貴就不會阻礙神貧。人富貴莫富於天主子,而人神貧亦不貧於天主子。神貧的最高模範是基督自己,祂本是最富有的,卻為我們做了窮人,做了最謙遜聽命的,從生到死承行天父的旨意,聽命至死,死在十字架上。
窮人和富人都能夠有「神貧」的精神,也都能夠相反「神貧」的精神。當一個人的生命充塞著自我,貪圖榮華富貴,凡事都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不顧他人的死活,就是沒有神貧的精神。
相反的,當他放下膨脹的自我,認識到心中的驕傲、妒忌、憤怒、貪婪、迷色和怠惰如何影響自己活出豐盛的生命,放棄它們而讓自己「瘦身」,他就會是一個「神貧」的人。
一個人要神貧是要空虛自己,這樣心靈才有空間去接納精神的寶藏。他就能夠找到真我,獲得心靈不朽的財富。這樣不但使自己富裕了,而且有內在力量幫助他人的心靈富裕。神貧精神的具體表現有三方面:知足常樂、安貧樂道、樂善好施。
知足常樂
神貧不是要求窮人對一生潦倒「認命」,而是把握正確的人生態度。否則一個窮人整日夢想著自己若發了財有了錢,就去吃喝玩樂、驕逸奢侈、揮霍無盡。那即使他還沒有這樣做,他的心已經被「物欲橫流、拜金主義、消費主義、享樂主義」的態度所腐朽了。
做為一個神貧的人,他卻能夠知足常樂,已有的,心存感恩;沒有的,無所奢求。
一位富人若對金錢和物質有健康的想法,他不會揮霍無度,吃的都要山珍海味,穿的都是錦衣綢緞,有了一棟豪宅還要十棟,有了一輛名車還要十輛。不知足讓他的一顆心被物慾所佔據,只想著要如何有更多和更異類的世俗享受,結果一生永無安寧。
耶穌曾說過,狐狸有穴、飛鳥有巢,人子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耶穌是萬物之主,擁有世間一切,卻不自持與不炫富。有神貧精神的富人,也要看清財富的虛幻,不依戀它們,一心嚮往天鄉。
他會接納耶穌的訓導:「不要在地上為自己積蓄財寶,因為在地上有蟲蛀,有銹蝕,在地上也有賊挖洞偷竊;但該在天上為自己積蓄財寶……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必在那裡。」(瑪六19〜21)富人若不知足,不得安樂。
安貧樂道
神貧的反面就是貪婪。「貪」這個字是由「今、貝」兩個字組成。古代用貝殼作為錢幣,所以「貝」是錢財的意思,加上一個「今」字,就是天天想著錢,一世人只想今生錢財,不想來世永生,心態就是「貪」了。貪是萬惡的根源,貪婪的人為爭權奪利明爭暗鬥,你欺我詐,強取豪奪,永遠得不到滿足和安樂。
神貧並非鄙視財富,正如孔子所說:「富與貴,人之所欲也。」人心有致富的自然欲求, 因此神貧不等於安於貧困的境遇中而不去爭取改善生活條件,而是在物質條件還沒有獲得改善以前,能夠保持無怨無悔。
神貧者對自己目前所處的貧困環境不怨天,不尤人。「安貧」使他在惡劣的環境中,仍舊在為人處事上對得起天,對得起人,對得起自己。他不會因為貧困而心懷不軌而謀取不義之財。
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孔子強調求取富貴時須要合乎「仁義」,違背它而取得的財富、就被視為無須珍惜的過眼雲煙。
而能夠安貧的人才能夠樂道,這個精神就表現在孔子的弟子顏回身上,謂:「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
孔孟貶抑榮華富貴,不是因為厭惡舒適的物質生活,而是不肯用理想和人格的代價去換取它。反過來說,一個人若能實踐仁德,雖然貧窮也有喜樂在心中!
在天主教會中,聖方濟各是一位踐行神貧的楷模,他把自己華麗的衣服送給了一個衣冠不整的乞丐;他遇見一位痲瘋病者,不但施捨,還口親病人。他為自己和為跟隨他的弟兄立定下了生活的原則是,徹底的遵守福音,效法降生成人的天主子耶穌,從出世時裹著襁褓躺在馬槽裡,直到逝世時被剝下衣服死在十架上,無怨無悔地持守神貧。
「樂道」在教會靈修裡,即是以尋求天國和它的義德為莫大的喜悅。正如瑪竇福音所說的:「天國好像是藏在地裡的寶貝;人找到了,就把它藏起來,高興地去賣掉他所有的一切,買了那塊地。」是的,尋得天國的人就會「高興」,就會幸福。天國是什麼?就是體驗到天主的臨在、愛情、正義、寬恕、平安。
樂善好施
有神貧精神的人知道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完全屬於天主,是祂把財富委託給人管理,因此任何人都沒有權力把錢財只花在自己和「自己人」身上。他花錢的態度該合乎正義,所做的一切應用來光榮天主,造福人群。他不沉迷於個人的享受,而是把錢財與別人分享,表現在救助窮人,扶持病人,興辦慈善事業等。
神貧者能夠做財富的主人,而不受財富所奴役和支配。他能夠明智的使用財富,以它為工具,去成就生命中有意義的事,包括仗義疏財、扶弱濟貧。神貧的人謙抑自下和淡泊人生,對物質享受無欲無求,有也好,沒有也罷。就像降生馬槽中,安居納匝肋城的耶穌,祂是天下萬物的主人,擁有一切卻甘願空虛自己,奉獻一生,為眾人服務。
有人說當自己發達以後,就會樂善好施。言下之意他現在的經濟條件只能照顧自己,沒有足夠的餘款來幫助窮人。這話說不通,正如前文所言,樂善好施是一種神貧精神,它不關乎個人現在有很多錢或很少錢,而在於個人對錢財和對他人的態度。很多經濟能力不是很富裕的人,因為更懂得體諒窮人的困苦和需要,常能主動的從他們的有限資源中拿出一部分來賙濟比他們更貧困的人。
舉具體的例子,比如山東煙臺有一位90歲的孤寡老人劉盛蘭,17年來靠拾荒捐了7萬多元善款,資助超過一百多個貧困學子。如今,腿腳不便的他停下拾荒的工作,卻延續「為善最樂」的舉動,將別人捐給他的養老錢重新「分配」給那些需要幫助的孩子。
有一些富裕的人不必等待義工來募款才拿出錢來捐助,而是自己主動、有計劃地的把財產的固定比例用來造就社會公益,包括辦學校、蓋醫院、建教堂和成立慈善基金等。
比如祖籍寧波的朱繡山與朱英龍父子,除了在家鄉辦各種慈善事業,也捐資貴州省黔東南州、黔西南州以及陝西貧困地區等地,資助建辦希望小學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誠如朱英龍先生所說,「父親教導我:好好做人,認真做事,盡自己的本分,多幫助別人。他更要我存有『關懷的心、感恩的心,以及包容的心』,留給我一部活生生的『愛的教育』。」
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天國是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