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山
我非常喜歡十一月號的《見證》內容,尤其是專題的部分,能開啟許多教友的疑竇,並且深思婚姻的意義。而且非常同意其中所說的,婚前深思熟慮地選擇,婚後用心經營。以天主的愛為磐石的家庭就是天主所結合的婚姻,心甘情願的為對方著想與犧牲,沒有壓抑的容忍,才是真的容忍;如果有了委屈感,自己應該先看其中的原因,再和伴侶溝通。
我也同意雙方能在達成不談分手、願意努力溝通以維護婚姻共識的前提之下,走入婚姻,正如文中所說有愛為基礎的婚姻!我們似乎應該活在當下,這也是基督要我們過的生活,祂說過今天的憂慮夠今天受的了,不是嗎?其實只要在此時此刻處處為對方著想,怎麼會擔心五年或十年後的將來會如何呢?因為每一刻都是現在啊!到了五年或十年後的那一刻,不還是當下嗎?當下就是現在,不是嗎?
教會有教會的立場,如果教會為了因應時下開放的觀念,而改弦易轍,則與因不合己意就一再分裂、成立自己的教會的基督教有何不同?教會的大方向不能變,尤其是以聖經為準繩的教義,更不可以隨意加以解釋。「天主結合的,人不可拆散。」是基督在世時親口說的,祂沒有細說各種狀況,但原則上應該是廝守一生。我認為耶穌的教導是要我們有「既要走婚姻生活的聖召,就要有不分手的認知。」至於婚後才發現,對方是個身心靈不整合的人,而且以打人來宣洩心中的怨氣,在輔導多年無效後,可否離婚?教會是仁慈的,自有正確的管道尋求解決之道,然而我相信教會不會大張旗鼓的說可以離婚,因為那將成為許多人掩飾自己因私欲而提出分手的藉口。
教會仍應堅持她的立場,但也應有解決層出不窮問題的配套措施。倘若教會只是為了迎合大眾,為了得到更多人的認同,或爭取更多的教友而忽視並曲解聖經意思,如何能傳承而綿延不絕?如何能服眾?邊緣人的確需要被關心、被接納,我們同心共禱,讓聖神賜予教會天主的智慧,找到更適當的解決之道!也祈求天主的愛彰顯在每個人身上,不判斷並且包容所有不見容於社會的邊緣人!阿肋路亞!(山山.寄自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