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隨耶穌
列上19:16b、19-21;詠16:1-2、5、7-11;迦5:1、13-18;路9:51-62
今日聖道禮儀的主題聚焦於跟隨基督。耶穌在加里肋亞的傳教工作結束了,現在祂往耶路撒冷去,在那裡祂將受死、復活,並升天。在此旅程開始時,主耶穌就經驗著被拒絕──撒瑪黎雅人不歡迎祂(路9:53)。
在舊約中,「從天降火」指的是審判和懲罰(創19:24-25;出9:23)。不過,也有另一種「天上的火」,它煉淨、聖化,並賦予德能,以宣揚福音;那是聖神之火(宗2:3)。雅各伯和若望記得前一種火,但那火並不是耶穌所特有的精神。主耶穌來,並非要摧毀生命,而是要拯救生命。這是我們跟隨耶穌需要接受的第一課。
今日福音的第二部份有個關鍵字,就是「跟隨」(路9:57、59、61)。有兩個人自願跟隨基督,其中一個甚至說:「不論祢到哪裡去,我都要跟隨祢。」(路9:57)這是慷慨的奉獻,但問題是:他是蒙召的,還是自己召叫了自己?是耶穌要決定誰可以成為祂的門徒:「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若15:16)。祂召叫祂想要的人(谷3:13)。而且,耶穌不接受跟隨祂的人附含任何條件。作基督的門徒,不像舊約中厄里叟的蒙召(列上19:19-21),不再有「請許我先【做這個,然後我要跟隨】」(路9:61)。要麼我們立即拋棄一切(谷1:16-20,2:14),要麼我們自己就被拋在後面(穀10:17-22)。
「上主,祢是我的產業。」(詠16:5)這話該由回應基督召叫的人說出來。愛上了耶穌,他們就不渴望世上除祂以外的任何事物(詠73:25)。即使他們不明白基督的教導,他們也信賴祂。其他人離開,他們卻留下來,因為他們再無他人去追尋。畢竟,唯獨耶穌才有「永生的話」(若6:68)。祂向他們展示「生命的道路」,在祂的臨在中他們經驗「圓滿的喜樂」,在祂右邊永遠有他們的福樂(詠16:11)。
基督所提出的跟隨祂的要求,導向自由(迦5:1)。它開啟法律的枷鎖,釋放肉體的欲望。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手抄本中有以下耶穌斥責的言辭:「你們不知道自己攜帶什麼樣的精神!」(路9:55)由於缺乏好客精神,便要求「從天降火」的「憤怒」(迦5:20),是屬血肉的行為,相反於基督的精神(聖神)。保祿曾經也受此束縛。但是,當基督召叫他去傳福音時,他便順從聖神的改變和指引(迦5:18),擺脫了殘暴、憤怒,以及迫害基督徒的欲望,甚而自己也成了一名基督徒,且滿懷激情地向世人傳揚基督福音。
我們知道自己攜帶著什麼樣的精神嗎?我們通過仁愛行為彼此服務嗎?一位頗會寫詩的波蘭司鐸曾寫道:「我們愛人要迫切,因為他們轉瞬即可離開。」愛,是成為基督門徒的核心價值,因為通過向他人表達仁愛與關懷,我們能滿全全部的法律(迦5:14)。
在舊約中,「從天降火」指的是審判和懲罰(創19:24-25;出9:23)。不過,也有另一種「天上的火」,它煉淨、聖化,並賦予德能,以宣揚福音;那是聖神之火(宗2:3)。雅各伯和若望記得前一種火,但那火並不是耶穌所特有的精神。主耶穌來,並非要摧毀生命,而是要拯救生命。這是我們跟隨耶穌需要接受的第一課。
今日福音的第二部份有個關鍵字,就是「跟隨」(路9:57、59、61)。有兩個人自願跟隨基督,其中一個甚至說:「不論祢到哪裡去,我都要跟隨祢。」(路9:57)這是慷慨的奉獻,但問題是:他是蒙召的,還是自己召叫了自己?是耶穌要決定誰可以成為祂的門徒:「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若15:16)。祂召叫祂想要的人(谷3:13)。而且,耶穌不接受跟隨祂的人附含任何條件。作基督的門徒,不像舊約中厄里叟的蒙召(列上19:19-21),不再有「請許我先【做這個,然後我要跟隨】」(路9:61)。要麼我們立即拋棄一切(谷1:16-20,2:14),要麼我們自己就被拋在後面(穀10:17-22)。
「上主,祢是我的產業。」(詠16:5)這話該由回應基督召叫的人說出來。愛上了耶穌,他們就不渴望世上除祂以外的任何事物(詠73:25)。即使他們不明白基督的教導,他們也信賴祂。其他人離開,他們卻留下來,因為他們再無他人去追尋。畢竟,唯獨耶穌才有「永生的話」(若6:68)。祂向他們展示「生命的道路」,在祂的臨在中他們經驗「圓滿的喜樂」,在祂右邊永遠有他們的福樂(詠16:11)。
基督所提出的跟隨祂的要求,導向自由(迦5:1)。它開啟法律的枷鎖,釋放肉體的欲望。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手抄本中有以下耶穌斥責的言辭:「你們不知道自己攜帶什麼樣的精神!」(路9:55)由於缺乏好客精神,便要求「從天降火」的「憤怒」(迦5:20),是屬血肉的行為,相反於基督的精神(聖神)。保祿曾經也受此束縛。但是,當基督召叫他去傳福音時,他便順從聖神的改變和指引(迦5:18),擺脫了殘暴、憤怒,以及迫害基督徒的欲望,甚而自己也成了一名基督徒,且滿懷激情地向世人傳揚基督福音。
我們知道自己攜帶著什麼樣的精神嗎?我們通過仁愛行為彼此服務嗎?一位頗會寫詩的波蘭司鐸曾寫道:「我們愛人要迫切,因為他們轉瞬即可離開。」愛,是成為基督門徒的核心價值,因為通過向他人表達仁愛與關懷,我們能滿全全部的法律(迦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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