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川
少年時代最歡喜的一件事,莫過於遇到非例行性假日的節慶或某某紀念日;全國上下一同放假,日子突然寬鬆起來,可以清楚地意識到自己是生活的主人。尤其是在那還稱做「初中」的年代,大概從小學四年級起,因升學的壓力,我們便度著每天早上小考、下午補習,接著是臨時考、隨堂考、週考、月考、期考、複習考、模擬考……;青春歲月就在緊湊的考試過程中,被試題堆砌的虛假知識所綁架。
這些國定假日,有些和民俗節氣有關,有些和歷史事件有關,有些和「偉人」或國家意識型態有關……。和民俗節氣有關的假日,是最高級的假日,不但放假,而且充滿歡樂。其次是和歷史事件有關的假日,雖然有時早上還得參加簡單的紀念儀式,但行禮如儀之後,大夥可以安排一整個下午的團康活動。比較令人困惑的是和偉人或國家意識型態有關的假日,明明說的是國定假日,卻必須參加莊嚴、冗長的紀念大會。有時還得遊行,甚至夜間舉辦提燈或舉火把的遊行……。為了慎重起見,這些活動會提早一個月規畫、練習,其實是蠻累人的。不過,在那充滿愛國心的少年歲月裡,這樣的假日,還是令人感動的;更何況可以暫時丟開書本、干擾考試,為國家做出的一點點犧牲,又算得了什麼呢?
長大懂事之後,才漸漸意識到這些國定假日背後的「學問」可大了。「偉人」的時代,從國父到蔣中正,他們的生日或忌辰,是國家的「超級」節日,必須營造全國上下、海內外一致擁戴、追思的氣氛;從遊行到植樹,愛國家、愛領袖的赤忱,可以從「假日」的表現清楚檢驗。到了「偉人」退隱的年代,有人開始質疑這些假日的正當性,終於將它們剔除在國定假日之外。至於和歷史事件有關的節日,同樣也產生了重大的變化。隨著台灣主體意識的增長,「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七七蘆溝橋事變」等紀念日的重要性逐漸衰退;甚至「光復節」(十月二十五日)所反映的「台灣史觀」,也受到嚴重的挑戰。最後,「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取代了光復節所承載的台灣精神之象徵。
唯一變動較少的是和民俗節慶相關的國定假日,而且隨著台灣工商發達、民生富裕,民俗節慶有越來越商業化的傾向。元宵、端午成了國家級的嘉年華會,一些不放假卻滿載商機的廟會和浪漫節日,吸引更多民眾的參與和投入。從媽祖出巡、鹽水蜂炮到台東的寒單爺,從傳統七夕、耶誕狂歡到西洋情人節;再加上桐花祭、鮪魚祭和新移民的潑水節;台灣的民俗節慶,奮力轉型為觀光、消費的性質,民間的活力果然超越了國家儀典所欲形塑的典範。
然而,這當中最令人傷感的是,無論變或不變,國家紀念日的訂定,從頭到尾從來就沒有考慮過原住民的存在和需要。民國五十年代,我眼睜睜地看著部落的「除草祭」(misahor)、「猴祭」(mangayangayaw)和「大獵祭」(mangayaw)迅速廢弛;馬蘭阿美族部落的豐年祭,也在族人大量外出工作、就學甚至出海遠洋的情況下不再舉行。整整三十年,台灣原住民各族喪失了他們的生命禮俗,放棄了他們的歲時祭儀。造成這樣的結果,除了部落結構性變遷的因素外,「國家」長期忽視原住民的存在,未能在法律、制度的設計上,對原住民各族重要的禮俗、祭儀給予法制面的支持,絕對有它無可推諉的責任!從某種角度說,中華民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的規畫中,半個世紀以來完全沒有原住民的思考,不但暴露了主流社會和國家的無知與傲慢,也反映出原住民文化最深的危機與現實。
二○○五年七月下旬行政院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草案,將八月一日訂為「原住民族紀念日」,藉以提醒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一日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正名「山胞」為「原住民」的日子;並紀念原住民族曾經而且至今仍持續為台灣社會、文化所做出的鉅大貢獻。同年十月初,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審查通過了該草案,決議在現行「紀念日」部分,增列八月一日為「原住民族日」,惟是否放假,仍有爭議。此外,在「節日」部分,增列「原住民歲時祭儀」,確定日期則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斟酌各族習俗後公告之。此一草案至目前為止雖尚未完成立法,但所隱含的象徵意義,多少反映了台灣社會人權品質的一點點進步。
這樣的反省意向,在今年天主教主教團春季大會上也成了討論的議題,主教們同意並通過每年八月的第一個主日為「原住民祈禱奉獻日」。教會可藉此推動特別的祈禱儀式,規劃募款或慶祝的活動,以協助原住民社會的發展。主教們的行動,是對「原住民族日」的祝聖,讓世俗的承諾,有了它超性的神聖幅度。
做為一個基督信徒,將文化和完整的人格尊嚴還給長期受苦的兄弟姊妹,是何等慈悲的愛德。台灣原住民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基督信徒,他們的生活和地位一日不改善,教會就有責任為他們服務、為他們伸張正義。
主教們走了第一步,我知道我們的教友會走得更慷慨、更多、更遠、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