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召效法耶穌
出12:1-8、11-14;詠116;格前11:23-26;若13:1-15
聖週四的禮儀向我們揭示出感恩聖祭植根於逾越節。逾越節不僅紀念由埃及奴役中獲得自由,其本身也包含了脫離罪惡、邁向自由的希望。逾越節禮儀的核心部分,是被宰殺的羔羊。羔羊的血保護人免受毀滅者的傷害,而它的體(肉),要配無酵餅和苦菜,被全部吃盡(出12:6-11)。
感恩聖祭的核心部分,麵餅和葡萄酒成為天主羔羊的體血。以色列人出離埃及前夕,祭獻一隻羔羊;耶穌在受難前夕,拿起餅酒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格前11:24-25)。一個新的盟約在天人之間建立了,這一盟約,早在很久以前,就由耶肋米亞所預言(耶31:33-34)。有了這個新盟約,也就有了一條新誡命:「你們要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若13:34)
耶穌怎麼樣愛了我們?正是這愛激勵著聖言,離開了天父,居住在我們中間(若1:14,3:16)。現在,耶穌「逾越」──從這個世界「跨越」到父那裡(若13:1)的時候到了。祂要離開這個世界,返回到派遣祂進入此世的那一位那裡。然而,耶穌是從此世帶著得蒙救贖的我們人類,返回到天父那裡的。愛激勵了居住在我們中間的聖言;這份至深的愛,在十字架上光芒四射:耶穌基督愛我們,且愛到底(若13:1)。
藉著為門徒們洗腳,耶穌做了通常屬奴隸對主人所做的事。我們曾讀過保祿有關耶穌的讚頌辭:「祂取了奴僕的形體,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2:7-8)而耶穌的行為,正是對此最好的詮釋。就如盆中的水洗滌門徒們的腳,從十字架上流出的耶穌的血洗滌他們的心。而且,為門徒們洗腳,也是對門徒聖召的詮釋:「誰若願意跟隨我,就該棄絕自己,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路9:23)因此,十字架意味著相互洗腳,彼此協助背負重擔(迦6:2),並為基督和祂福音的緣故,為兄弟姐妹的緣故,捨棄我們的性命。
猶達斯在最後晚餐前就已決意出賣耶穌(若13:2-3)。他究竟是什麼時候下定決心的?是在伯達尼的那頓晚宴中嗎?當時他曾斥責用「一斤昂貴的純正納爾多香液」敷抹耶穌的瑪利亞(若12:1-6)。還有伯多祿,反對耶穌給他洗腳,說:「主,祢要洗我的腳嗎?……祢永遠不可洗我的腳!」(若13:6、8)而前不久,當耶穌宣告自己死亡與復活時,他就反對說:「主,千萬不可!這事絕不會臨到祢身上!」(瑪16:22)如此看來,基督愛到底的愛,一方面遭拒絕(猶達斯),另一方面被誤解(伯多祿)。
「我該怎樣報謝上主,謝祂賜給我的一切恩佑呢?」(詠116:12)答案很簡單:參與感恩聖祭。「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爵,我要呼籲上主的名號。」(詠116:13)感恩聖祭,意即感恩。我該怎樣報謝天主對我的大愛呢?效法耶穌,以愛德彼此服侍(迦5:13):「我給你們立了榜樣,為叫你們也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若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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