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駿
近年來,台灣社會的自殺案件層出不窮。最近一個例子是,頭份有位卡車司機,因不堪車禍賠償及失業,一家四口燒炭自殺,後來僅兒子獲救,其餘三人(父、母及女兒)均宣告不治。這樣的新聞事件總會讓我們感嘆唏噓,並且在內心深處無端升起暗沉的毀滅意象,甚至是顯出死亡的模樣。
這個意象和模樣總讓我想起挪威表現主義畫家孟克(Edvard Munch, 1863~1944)於1893年所完成的作品「吶喊」。這幅作品生動地傳達了孟克自身的痛苦感受,以及他所經驗到生命裡無法承受的重擔。因此,這幅畫佈滿了畫家的不安、絕望和死亡,然而心靈卻又是翻騰地渴求紓解之道。畫中人物對所存在的環境似乎除了吶喊,就再也找不到其他出口了。
這種渴望在生命中找到出口,卻又不得其門而出,反而猶如困獸,將自己越縛越緊,最後雖恐懼絕滅,卻是走入滅絕的痛苦,我在一位憂鬱症藝術家的作品《奇怪的溫度》中也看到了。這位藝術家叫陳明才,他在自殺前曾經如困獸之鬥般地如此寫下:「真的無路可出了嗎?一直躲、躲、躲,那是自掘墳墓,越掘越深。逃、躲、閃、懼怕,生命,就這些了嗎?」
就這些了嗎?一本由法國小說家Eric-Emmanuel Schmitt 所寫的作品《Monsieur Ibrahim et les fleurs du Coran》(《伊博罕先生與可蘭經之花》,後來改編成電影)中也有一段自殺的描述,並且透過主人翁伊博罕先生的口,說出了這令人揪心的絕望。摩摩是位十一歲、住在巴黎的猶太裔小男孩。被父母拋棄的他,只能用自己的方式「長大」,證明自己值得被愛。他召妓、偷竊,直到土耳其裔的雜貨店老闆伊博罕先生出現,他的生命終於有了改變。
一天早晨,警察來敲門,告知他的父親在馬賽附近的鐵路上臥軌自殺了。他憤怒地向伊博罕先生控訴說:「父親本該是生命中最值得信賴、依靠的人啊,如今卻變成一個毀了我生活的人,一個拋棄我跑去自殺的父親,怎麼,我不該生他的氣?」伊博罕先生透見了摩摩父親那執意結束自己生命的絕望,安慰摩摩說:「你父親在很年輕時候就失去了雙親,因為他們都被納粹軍人抓到集中營了,最後也死在集中營裡。你的父親雖然逃過這一劫,卻沒有恢復元氣,或許他因為自己活在這世界而感到罪惡,他會選擇在火車下結束生命,不是沒有理由的。因為他的父母就是被一輛火車帶走、走向死亡的。或許長久以來,他就是在尋找自己的火車……。」
這位父親的絕望,帶領著他去尋找那列能裝載自己的火車,並開往自己的死亡之路,然而需要他來陪伴長大的兒子的生命又該如何?是啊!絕望讓人選擇拋棄自己的生命,卻連帶地也放棄了繼續陪伴他人生命的責任;相對來說,絕望也會讓人選擇拋棄別人的生命,卻連帶地也把自己的生命拒絕了。
每次我到天母聖安納之家,看到這些絕大部分都是父母捨棄不要的唐氏症或畸形兒時,我為這些孩子感到慶幸,因為他們在白永恩神父所建立的這個家重新獲得了生命。然而每當看著甫出生就被媽媽放在草簍裡,偷偷放在安納之家門口的梅瑟,或是擁抱著粘人的婷婷,或是憐惜地望著永遠安坐角落的文文時,我也總會為他們的父母感到惋惜,因為他們拒絕了自己的生命。最近我常常常在想,他們那拒絕面對現實生命景況的父母,會不會也像《不存在的女兒》一書中的父親大衛一樣,原以為只是拒絕了患唐氏症的初生骨肉,最終卻讓自己的整個生命,甚至是整個家庭的生命充滿無法述說的悲傷以及永恆的失落。
《不存在的女兒》是美國暢銷作家Kim Edward的新作。敘述一個大風雪的夜晚,醫生大衛親自為妻子諾拉接生,卻發現龍鳳胎中的女嬰患有唐氏症。他為了不讓妻子面對如此悲劇,也為了不讓兒子面對妹妹未來可能的早夭,但事實上,他下意識裡真正要保護的是某個失落的自己,於是謊稱女兒生下即已夭折。
諾拉久久走不出失去女兒的陰影,開始酗酒、外遇,只為了麻醉自己那剪不斷、理還亂,說不清的失落。而大衛滿心愧疚卻無法言說,於是一頭栽進攝影,到處拍攝女嬰、女孩、少女,彷彿要為遠方的女兒留下成長的紀錄。這部書的英文原名是《The Memory Keeper’s Daughter(記憶守護者的女兒)》,而「The Memory Keepe」其實是相機品牌,是諾拉送給大衛的結婚週年禮物。諾拉本來希望可以挽救兩人的婚姻,誰知大衛自此躲入攝影的幻象世界裡,著迷於用捕捉虛構的過去,來留住根本不存在的永恆。
多年之後,當他與收養他女兒的護士卡洛琳重逢時,她對他說:「你逃過了很多心痛,但你也錯過了無數的喜樂。」真實的永恆是存在於他與女兒生命彼此相屬的關係上,他的女兒需要他來陪伴長大,而他也需要他那患唐氏症女兒的陪伴,讓生命圓滿,但是他拒絕了。
自殺者的生命很苦!看見自己孩子是唐氏症患者時,當然也很苦!我們渴望生活中能夠出現一個可以改變生命的徵兆出現,熱切期盼這些徵兆能夠帶領我們脫離困難的現實生活。在瑪竇福音中,有一次群眾向耶穌要求顯示一個徵兆給他們看,耶穌回答他們說:「邪惡淫亂的世代要求徵兆,但除了約納先知的徵兆外,必不給它其他的徵兆。有如約納曾在大魚腹中三天三夜,同樣,人子也要在地裡三天三夜。」(瑪十二39~40)
從耶穌的回答中,我們才知道為一個基督徒來說,真正的徵兆是什麼。這些徵兆不是令人感動的奇蹟,而是耶穌的痛苦、死亡和復活。只有那些願意跟隨耶穌的人才會真正瞭解這些徵兆。這些徵兆就在耶穌的現實生活中,當然,為基督信徒來說,也是在我們的具體生活當中。這也是為什麼約納原來是要從現實生活逃脫,脫離那困難且會給他帶來痛苦的使命,但天主把他從逃避現實中召喚回來,回到真實的生活當中,完成天主交托給他的困難使命,也因此,約納才成了他那個時代的徵兆。同樣的,耶穌臨在我們當中的徵兆不在超現實的夢幻生活裡,就在我們每天悲喜憂歡的生活當中,祂一路陪伴我們。
事實上,當我們努力活出這生死兩依的生命時,耶穌在復活升天時,所許給我們天天伴行的諾言就要在感恩聖事的慶祝當中實現,並達到最高峰。在感恩禮的第一個部分聖道禮儀中,耶穌不就是以聖言陪伴我們,邀請我們以天主的話來重新閱讀我們的現實生命嗎?而這正是耶穌在厄瑪烏的道路上,幫助祂兩位同伴的方法:「默西亞不是必須受這些苦難,才進入祂的光榮嗎?祂於是從梅瑟及眾先知開始,把全部經書論及祂的話,都給他們解釋了。」(路廿四25~27)
默西亞必須受難,才進入祂的光榮,這正是耶穌真實生命的寫照。福音常常強調耶穌如何透過聖經的光照,來看祂自己的生命。在聖詠廿二的光照下,我們才能深刻了解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痛苦和孤獨。然而也是在這聖詠的光照下,我們也看到了十字架所流溢出的生命和盼望。是的,我們也需藉著聖經來重新閱讀我們這生死兩依的生命,這透過天主聖言光照的生命將幫助我們真正了解我們生命的浮塵實義,並在圓悟映現中,在感恩禮的第二部份聖祭禮儀中與復活的耶穌相遇。
而弔詭的是,就在這光榮、狂喜的復活相遇中,我們卻是隱然地發現到受難的奧蹟。在與多默相遇時,祂攤開了曾經受創的肋旁;在大馬士革的路上,祂與阿納尼雅相遇,並在提及保祿時說:「我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字該受多麼大的苦。」(宗九16)而路加在描述厄提約丕雅太監遇到基督的代表斐理伯時,就是正在閱讀依撒意亞先知書中的〈上主僕人的詩歌〉(宗八26~40)。難怪門徒們一開始無法認出由死亡中復活的主耶穌基督,因為從耶穌為門徒洗腳的那個晚上,一直到「一週的第一天」那個早上,耶穌已通過死亡,從死亡中復活了,因此祂的朋友們當然無法認出祂來,除非他們與祂經驗過相同的過程,與祂一起走過同一的道路,也必須經過生命中的十字架,從受苦和死亡之中尋索新的生命。
復活主基督在我們的生命中,而特別是在基督徒生活和使命的頂峰慶祝──愛德的聖事──感恩聖事的慶祝中,向我們顯出一條生命的道路。當我們踏上這條道路時,聖神將帶領我們經過一個轉化的過程,並且親耳聽到:「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廿八20)
是啊!禮儀總是在讓我們親身經驗到:耶穌在時,死亡便失去毀滅我們的能力,生命再苦,終究可以過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