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光
上期「艾克哈大師靈修專欄」已經介紹艾克哈大師的《創世紀釋義》,第一點「天主是人的創造原理」,第二點「天主是萬物與人類的終向」,第三點「天主與創生不息」。「創造靈修」(creation spirituality)是艾克哈的特色,其中不乏辯證的思想,因此,就這一點本期作一些說明與補充。
四、創造靈修與辯證
依史特萊斯堡天主教大學神學教授克訥比(Simon Knaebel)之見,中古德國神秘主義對十九世紀德國觀念論產生最重要的影響,就是辯證(dialectic)的論點,亞里士多德的辯證只是一種修辭學,共同思想源頭是柏拉圖的辯證,新柏拉圖主義、否定神學、士林哲學。艾克哈思想如黑格爾哲學追求實在界的辯證,突顯一種超越名詞片面或單面的意義,了解事物的精神本質的方法,艾克哈的特色在於建立一種靈修靈性的辯證。
黑格爾學者J. Wahl指出黑格爾著作中含有萊因河神秘主義派的語言與觀念,年青黑格爾的著作《青年神學稿》(Theologische Jugendschriften)內容有《於主田園》被判罪的命題。
艾克哈雖未採「辯證」用字,著作中卻有不少悖理(paradox)的語言,《出谷紀注釋》針對十誡「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出廿7)命令,說:「有關天主,我只知道我對祂不知道」(hoc solum de deo scio quod ipsum nescio, In Exod ., n. 184, LW II, p.158)。聖經「自隱的神」(Deus absconditus,依四五15)的觀念是艾克哈思想的源頭。
此外,艾克哈針對十誡不可製拜偶像的命令:「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出廿4),給予辯證或悖理的懂法:「因為天主是依不相似來區別的……。天主越不相似(萬物)就越似(自己)」(the more dissimilar he is the more similar he becomes In Ex., n.117, LW II,p.112)。這種論點反映一種靈修的道理,人要完全脫捨受造物的影響,好能完全相似天主。
艾克哈辯證特色在於「因與故」(enim et ergo)的講法,表達一種「因」不知、「故」知的關係,顛覆一般因果理論。在此,艾克哈給聖經簡易說法提供一種解讀的觀點。
對比艾克哈創造思想的兩大主題,其中都有辯證的思想:神與受造物,其中有時間與永恆的辯證;人(神的肖像)與受造物,其中有虛無與回歸的辯證,回歸到創造之先、時間之外。
以上兩個主題其實是一個問題,辯證的正反兩極就是神與受造物的對立,其中關係是「是」或「非」,「全肯」或「全否」。依「因與故」講法,神的想法不是人的想法,因此,對神的肯定就是對人的否定,對人的否定就是對神的肯定,換言之,「因」不知神、「故」知神。然而,神人的對立在天主至一的奧秘,也就是在更高層次中獲得超克與整合。
傳統存有論以多瑪斯為例,認為天主是存有的完美實現(actus essendi),力量、智慧與美善。依艾克哈神秘主義神觀,天主是沒有分別心的「純一」(pura unitas)。神的「純一」或「至一」並不與其作為分離,因為天主藉其化工自顯,在至福的境界,神的完美也屬於受造物,因此,受造物有辯證的處境。
最後,艾克哈於《神慰之書》中,把福音勸言「背」十字架(Tolle crucem)譯作德文「Aufheben」,德文是雙關語,一方面提起「背起」,一方面「放下」或「撤除」。艾克哈以「背起放下」解釋「背十字架」,表達聖經深義,背十字架同時也把痛苦放下。
因此,福音「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瑪十六24)的命令,依艾克哈解釋,「背十字架」一方面有時間歷程的痛苦,另一方面有超越時間的平安與慰藉。
黑格爾用「Aufheben」作其辯證的核心,表達正反合辯證思想中的「合」(synthesis),一般哲學把「Aufhebung」翻作「揚昇」,也就是「揚棄昇高」的意思,「昇高」層次與「揚棄」對立。
補充一點,有人認為艾克哈比較少提到耶穌的受難與復活,艾克哈的思想重點在於永恆神原中的光榮生命。其實,艾克哈思想應作辯證解,艾克哈從不避談否定的一極,罪惡、痛悔、痛苦、死亡的道理。艾克哈的原創性在於辯證或悖理的運用,從永恆看來,在受苦的當下,已經有著賞報,是一種已經實現的末世論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