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明村
月前,香港《公教報》的〈讀者心聲〉專欄刊登一封主教座堂教友的來信。內容是關於在廣東話彌撒中詠唱拉丁文彌撒曲時,除了神父,歌詠團部分教友外,其他教友都是靜默的。該位教友認為這樣會對參與彌撒的投入感大打折扣;相信這也是梵二後將彌撒本地化的原因吧!
兩星期後,裴林豐神父回應該教友,並引用梵二《禮儀憲章》第五十四條,說明「在民眾參與的彌撒內,可准予相當部分的本地語言,尤其在讀經及信友禱詞部分……要設法,使信友們也能用拉丁文共同誦念或歌唱,彌撒常用經文屬於他們的部分。」裴神父還引用1967年出版有關於禮儀中聖樂指引第五十一條,提出「在彌撒中使用不同的語言的歌曲並無問題」。
其實教宗本篤十六世於2007 年三月所發表的《宗座勸諭》中說,「教會傳統中廣為人所熟悉的祈禱文應以拉丁文誦念,而且如果可以的話,應選唱葛麗果聖歌」。他建議信友應學習「較常用的」拉丁禱文,和在禮儀中以葛麗果曲調詠唱某些回應部分。
主教座堂教友的反應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一些對音樂或拉丁文不太認識的教友來說,實在是不知所云的。就算有了中文解釋,也很難與歌詠團一起詠唱。例如「Kyrie Eleison」,雖然每一個英文字母都認識,但是,怎樣發音呢?一般的人若聽不懂,又不能念那些字的時候,很自然便會「關機」—即不聽、不唱、不理會。這樣勢必會影響教友參與彌撒的心情。
這件事令筆者重新思考有關在教會內音樂教育的問題。筆者從小便接觸拉丁文音樂、葛麗果聖歌,在潛移默化中接受了這一類的音樂。可是,一般的教友不太可能有機會與歌詠團一起練習歌曲;況且,唱外文歌曲,並非聽歌詠團唱一兩遍便可跟著一起哼唱。因此,筆者認為堂區與歌詠團應該做些培育工作,重新解釋梵二在禮儀音樂方面的指示,並舉辦一些拉丁文聖樂的欣賞活動;並建議於彌撒中詠唱拉丁彌撒曲時,不用急著把整套彌撒曲唱出來。可以先選一首比較簡單的「Kyrie」 與教友一起練習,然後才在禮儀中詠唱。待教友習慣了之後,再學習「Sanctus」和「Agnus Dei」。
其實教友在彌撒中已經詠唱了其他語言的聖歌,例如希伯來文的「Alleluia」(亞肋路亞) 和「Amen」(亞孟),而教友們也都接受,原因是他們在進入教堂的第一天就接觸到了,因此,對這些「外語」也很自然地視為「中文」了!
天主教是普世性的教會,雖然有各地區的本土特色和文化,但也不能忽略教會傳統的禮儀和文化寶藏。因此各堂區除了培育教友的靈修外,不妨也進行音樂培育,因為禮儀與音樂是不能分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