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永達
梵二大公會議的成就之一是為教會重新找回了自己原有的身分,還原她是人的面貌,意識到自己仍是屬於人間的團體。過去好長久的一段時間,教會把自己定位在世界人類團體之外,獨自享有神聖與完善的生命團體,總是與世界保持安全的距離,承擔基督的救援使命,教導、聖化、及拯救所有的人群。
但教會在經過梵二的洗禮後,重新認識自己,她雖擁有基督的生命,但仍是生活在世間的團體。原來她不是天使,更不等於是基督,不能因為擁有基督生命而不認同自己也是世界的一份子,應與整體人類共同建構一個完整而不可分離的歷史,甚至可以說,沒有世界,教會根本不可能存在。自我意識的改變使教會面對世界時,尤其在福傳工作上開始展現新局。她不再只是單純講神的語言而是講人間的語言,也不再講經常讓人感覺迷惑的西方語言;而是開始用在地的方言,講出自己人能懂的人話。
福傳:作證或分享
教會雖是屬於世界的一部分,但因著自己的生命經驗,又與其他人類團體區分。她意識到藉著相信耶穌基督的事件而領悟到人類與宇宙整體生命的意義(歷史的起源、實現、與未來走向),並由此建構出一套完整的生命永恆價值體系,生命的過去、現在、與未來在天主內都具有永恆性,藉此使人能在現世安身立命並渴望朝向圓滿的境界。這就是基督徒生命的價值意義,也是促使基督徒向外宣講的重點所在。福傳意義的界定也應建在此基礎上,讓每人建構出完整的生命體系,而不只是背誦一堆的教義要理。教會在今日也應在此基礎上,反省過去福傳意義與實現的模式。
對福傳的意義之了解,其實沒有一致的標準,因時空場合而有所調整。例如,二千年前的宗徒團體,他們剛開始的福傳工作僅是單純強調宣傳與作證耶穌基督的死亡與復活,並期待耶穌在末世時刻的光榮來臨,因此充滿著末世急迫性的氛圍。僅在後來當耶穌來臨遲延,才開始指向現世幅度。同樣,現代福傳工作中所突顯的社會幅度,也是早期教會所沒有發揮之處;福傳中的交談因素亦然,也是在現代才成為主題。儘管福傳的意義有不同色彩的突顯,向他/她人分享自己在耶穌生命中所經驗到的喜訊(永恆性的生命意義)卻是根本,這是教會存在的基礎與動力,也只有在福傳的行動中,教會才能繼續成人成己。
環境的不同使我們對福傳的意義也應該不斷嘗試新的反省。在過去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因著耶穌基督的事件而擁有救恩,教會享有了其他人所沒有的恩賜:永恆的生命、真理、幸福、喜悅……等,福傳的態度因而也就意味著別人的生命中有了重大的缺乏,而唯有基督徒獨擁這珍貴的一份。所以,生命中的「有」與「沒有」(永生、恩寵、救恩等)是區別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唯一的標準。這種觀點有點把宗教信仰生活物質化,福傳因而也意味著傳給人一樣「東西」。這是梵二之前教會福傳的觀念所本,使教會與世界的關係成為聖與俗的對比。
然而,換個角度來說,若我們只把天主的救恩行動限於聖經與教會的領域中,難道不是對天主的啟示行動作了限制嗎?同時也把天主的愛之屬性(普世性或大公性)給弱化嗎?那些未曾有機會認識或進入教會的外邦人豈不是也成了次級生命?諸如此類的問題不勝枚舉。而這些都不是虛設的問題,因為福傳的環境與昔日不同,以前基督教的發展,除了傳教士的福傳熱誠外,外在環境也提供了不少福傳優勢。西方文化、科技、經濟、軍事等完善的發展,無形中形成了歐洲中心論觀念,而歐洲文化與教會傳統本是一體,這種優勢也間接促使教會把天主的普世救恩侷限教會內(「在教會外沒有救恩」),進而阻礙教會去領悟天主的救恩其實也在耶穌基督生命領域外的彰顯。
如今是一個多元化思維的時代,歐洲中心論逐漸淡化,甚至沒有所謂一元化的中心。每一個生命場合或文化領域都可以是一個中心,都有其獨立價值的存在,彼此之間的關係是互為主客或相輔相成。若將此思維模式運用在福傳的理念上,則會有不同理解,福傳的意義不再是建立在救恩的「有」或「無」上,因為天主從創世之初所彰顯的愛只有一種,即完整的愛。天主用完整的愛創造人類並與之交往,沒有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區別。聖經不再是天主救援行動彰顯的唯一中心,天主救恩的彰顯可以有很多中心,每一個宗教與文化只要是能闡揚或玉成整體人類生命的發展,都是天主救恩的彰顯。
為此,每一個民族或宗教都是天主救援的中心,各自以自己的獨特方式與天主交往。從救恩史的角度來說,天主從創世開始就不曾中斷過與所有人類的交往,並以不同的方式拯救所有人類。於是,每一民族的生命歷史從開始就是一部完整的救恩史,正如同在聖經中的啟示行動一樣,天主救援的方式雖不同,但恩寵的施予卻沒有程度上的差別。於是台灣也是天主救恩彰顯的一個中心,在教會進入台灣之前,同樣有天主生命的臨在,而從起初就臨在。
教會在台灣的福傳──建構台灣的救恩史
當我們正如火如荼地慶祝保祿年及天主教來台150週年,而期待在福傳工作上能完成高難度的目標(一萬五千人領洗)之際,為台灣福傳工作能長久持續,也應趁此機會反思台灣福傳工作上應有的一些心態;而非只是維持一年熱誠,待目標達成後,一切生活又恢復往昔。
教會在台灣已有150年,福傳工作應以台灣歷史文化作生命的主體,這本來是天主首先召喚我們的信仰基礎。祂先在台灣這一塊地方創造、養護我們。換句話說,天主召喚我們作台灣人先於作基督徒,成為天主子民必須以作台灣子民為基礎。
整部聖經是一部救恩史,但它也是天主與以民交往的歷史,在耶穌來到前,天主已與以民交往,是耶穌基督使這部救恩史完成,而基督徒福傳的目的是為藉耶穌基督來,而使各民族能建構一部完整的生命歷史。
然而,沒有以色列的歷史就不可能有基督徒的救恩史,以色列的歷史孕育了教會。為此,既是在台灣福傳,沒有台灣歷史也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台灣教會。因此,教會在福傳工作上應作的不只是如何讓台灣的百姓認識及擁有耶穌基督的生命,同時也是如何讓耶穌基督、因認識及擁有台灣的生命歷史、而更豐富與圓滿,這當是二而一的工作。
為此,先讓我們作第一步的工作:探索台灣歷史中的救恩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