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永倫
希伯來文以不同的字來指野犬,但用得最多、也較為普通的一個字是「shuhal」。這個字不單指狐狸(fox),也指胡狼(jackal)和豺狼(wolf)。
《聖詠》第63篇的作者寫惡人將受報應時,其中所指的野犬,很可能是胡狼:「那些謀圖陷害我命的人,必將墮落在地下的深層;他們必為刀劍所殺死,也必然為野犬所分食。」(11節)另外,乃赫米雅先知寫猶太人流亡巴比倫、獲釋回來後,想重修耶路撒冷時,曾遭撒瑪黎雅人的嘲笑,而阿孟托人托彼雅也同樣譏諷說:「讓他們修罷!就是上去一隻野狗,也能推翻他們修了石牆。」(厄下三35)文中所指的野狗,可能是流浪狗,也可能是胡狼。
胡狼其實有別於狐狸,盛產於培肋舍特。胡狼性合群,常結隊棲息與出遊,看見一隻,就會看到三五成群,所以比較容易捕捉。至於狐狸,性不合群,常隻身獨處,不易被捕。由於胡狼常成群結隊出沒於曠野廢墟間,所以把牠們群集之處形容為荒涼之地,非常貼切。
以民的罪惡似豺狼
耶肋米亞先知曽形容以民的罪惡,說是「強暴上又加強暴」,因為他們叛逆、虛偽、欺詐、讒言、竭力行惡,並遺棄上主、不願悔悟。所以上主要使耶路撒冷成為廢墟,成為豺狼的巢穴,使猶大的城市荒涼,無人居住。(耶九10)
後來依撒意亞先知預言巴比倫的傾覆和毀滅時,也提到豺狼要在宮殿裡嗥叫,野狗要在御苑內呼應,就是指完全被毀滅,以至荒涼淒慘的樣子(依十三22)。依撒意亞先知並非只是譴責以民,他也充滿希望的預言:若順從主旨,就可實現理想的太平盛世,屆時「豺狼將與羔羊共處,虎豹將與小山羊同宿;牛犢和幼獅一同飼養,一個幼童即可帶領牠們。」(依十一6)
愛人關係中的小狐狸
聖經中的《雅歌》,是一部形容男女之愛的作品,但也用來影射天主對人類的愛。文中作者描寫兩個愛人之間的嬉戲追逐,表達了他們甜蜜關係的發展。但詩歌中,突然加了一句:「請你們為我捕捉狐狸,捕捉毀壞葡萄園的小狐狸,我們的葡萄園正在開花啊!」 (歌二15)這是什麼意思呢?原來自然環境中,小狐狸愛在田間打洞偷食,因而毀壞農作物。作者把愛人關係中常會發生的小問題形容為「小狐狸的干擾」,說明若沒有恰當處理,可能造成破壞情侶關係的大問題,因此一定要把牠們「捕捉」──解決,好穩定愛人的關係。
新約中的狐狸與豺狼
新約中有兩次提到狐狸,都是出於主基督的口:一次是說自己到處宣道,流離在外,沒有一個適合棲身的地方,就連狐狸也不如。祂說:「狐狸有穴,天上的飛鳥有巢,但是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瑪八20;路九58)這話說明做他的門徒應有刻苦耐勞的精神,不奢望度安逸的生活,而著重於成就天主的旨意,實踐祂的天國。這說法就如孔子曾說過的:「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表達的是一種豁達的人生態度。也就是耶穌所說,「神貧的人是有福的」。
基督徒若要像耶穌這麼看得開,重點就在於信賴天父的照顧:「你們仰觀天空的飛鳥,牠們不播種,也不收穫,也不在糧倉 屯積,你們的天父還是養活牠們;你們不比牠們更貴重嗎?」(瑪六26)我們深信人的尊嚴與價值遠遠超過飛鳥和花草,天父自然對我們照顧有加,所以不必為生活的需要而憂慮!
另一次是耶穌用「狐狸」來形容黑落德安提帕的為人,說他奸猾殘酷,實無異於狐狸(路十三31~33)。後者是加里肋亞及培勒雅的分封侯,曾經修築了提庇黎雅外邦城市,也為人民做了點事。但他頗為荒淫自負,休了自己的髮妻後,與同父異母的兄弟斐理伯的妻子黑落狄雅亂倫同居。若翰對他的不恥行為正顏厲色的譴責,卻遭到那個女人的毒手,在獄中被斬首。耶穌的故鄉納匝肋就在他的轄區內,但耶穌未曾有過與他謀面,只在被捕後,面對政治領袖的指控和審判時,黑落德正在耶京。
當耶穌被帶到羅馬總督府,比拉多知道耶穌是無辜的,不願意定祂的罪,但又不想得罪猶太人的首領,為了擺脫麻煩,將耶穌交給安提帕去處理。但是後者也不關心正義,他因為聽說耶穌行過奇蹟,就想看耶穌演一場好戲。由於耶穌不理會他,他感到沒趣,就命令士兵譏笑淩辱耶穌後,交回給總督比拉多。耶穌形容他為「狐狸」,實在並不為過!
至於豺狼,新約有幾處提到它負面的象徵意義。耶穌兩次提醒門徒要認識世間生活的險惡,祂說:「要提防假先知!他們外披羊毛,內裡卻是兇殘的豺狼。」(瑪七15)因為善人身處黑暗的世界,就好像「羊進入狼群中」。所以個人雖然保持溫良慈善的品行,卻要對罪惡有警覺性,換成耶穌的另一句話說,就是要「機警如同蛇,純樸如同鴿子。」(瑪十12)
還有一次,耶穌以「傭工」和「牧人」相比,指出「羊也不是傭工自己的,一看見狼來,便棄羊逃跑。」(若十12)但是若是好牧人,就願意為自己的羊犧牲性命。這是說一位領袖若有愛民如己的精神,就會為他們捨身取義。而耶穌自己就是這樣的一位好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