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厚的賞報
耶17:5-8;詠1;格前15:12、16-20;路6:17、19-26
我們能從復活的角度很好地理解今日聖道禮儀的訊息。「如果基督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便是假的。」(格前15:17)為什麼?「你們還是在罪惡中」(格前15:17)。在保祿的神學中,法律、罪惡和死亡,三者息息相關(羅7:11)。這一點,我們早在《創世紀》中就看到了。天主下令說:「你不可吃知善惡樹上的果子,因為哪一天你吃了,就必定要死。」(創2:17)然而,亞當違背了這條誡命,死了(創5:2)。而且,亞當的過犯殃及周遭一切:最初「樣樣都很好」(創1:31),如今面臨詛咒(創3:17)。
基督的復活消除了罪惡的詛咒:「基督由法律的咒駡中贖出了我們,為我們成了可咒駡的,因為經上記載說:『凡被懸在木架上的,是可咒駡的』。」(迦3:13)我們在聖洗聖事中經歷了這種救贖,意味著死於罪惡,活於天主(羅6:1-11)。這一事實為我們的生活重新定了位。我們蒙召去全心「追求天上的事,在那裡有基督坐在天主的右邊。」(哥3:1-2)
那些全心「追求天上之事」、信靠上主的人,總是默思天主的法律,相信死者的復活,並甘願為基督的緣故經受各種困乏。反之,那些一心追求俗世之事,即「信賴世人」的人(耶17:5),便是與罪人為伍(詠1),不相信死者的復活(格前15:12-14);而且,他們對「天堂」的憧憬,僅限於物質的擁有和現世的名望(路6:24-26)。
一個學習天主法律的蒙福之人,被比作「種植在溪畔的樹」(詠1:3)。這樹是被「種植的」,意味著,能遠離罪人群體且接受天主的教導,乃是天主的恩寵(若6:44)。這樹是被種植在溪畔的。在猶太傳統中,學習聖經是敬拜的最高形式。當人祈禱時,人跟天主說話;而當人學習聖經時,天主跟人說話。如此,學習天主的法律可以預防靈性乾枯。我們可以繁榮,可以成功,但這一切不應與世俗的繁榮和成功混為一談。
「如果我們只在今生寄望於基督,我們就是眾人中最可憐的。」(格前15:19)許多人注意到,《路加福音》中的「真福」,是藉著高舉世界所輕視的,並拒絕世界所欽佩的,來嘲笑世界的價值觀。耶穌挑戰門徒們去超越物質主義。基督的貧困使之更富有(格後8:9),祂在饑餓中戰勝了試探(路4:2);天父聆聽祂的哀號(希5:7);在祂的塵世生命結束時,祂備受嘲笑,慘遭侮辱(路23:11、35-36)。然而,「基督從死者中實在復活了,做了死者的初果。」(格前15:20)
基督宗教最早的象徵之一,是象徵基督徒對永生充滿希望的錨。「我們拿這希望,當作靈魂安全而又堅固的錨,深深地拋入帳幔的內部。作前驅的耶穌已為我們進入了那帳幔內部,按照默基瑟德的品位做了永遠的大司祭。」(希6:19-20)生命本身遠超過我們所瞭解的;有在痛苦和磨難之中可以體驗到的天主的國度,也有為我們存留在天上的嗣業(路6:23;弗1:18;伯前1:4)。所以,「歡喜踴躍吧!看,你們的賞報在天上是豐厚的!」(路6:23;格前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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