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心歡喜 (將臨期第三主日 )
索3:14-18a;答唱詠:依12:2-6;斐4:4-7;路3:10-18
《索福尼亞》先知書的時代背景,為約史雅王執政期間(西元前7世紀後期)。約史雅被描述為達味家族中最後一位偉大的君王(列下22:2)。本書的開頭,是一個類似於諾厄時代有的噩耗(創6:7;索1:3)。這一點令人驚訝,因為約史雅雖以其宗教改革而聞名(列下23:1-28),但他的改革是膚淺的;他淨化了聖殿,卻沒有淨化心靈(參閱耶7:1-4)。
洗者若翰與索福尼亞頗為相似;但洗者若翰宣佈天主的審判(路3:9),也呼籲對心靈的淨化;這樣的淨化首先要有資源分享,行為正直(路3:10-14)。當然,索福尼亞和洗者若翰都沒有將他們的宣講限於某個噩耗,而是兩者都以一個希望的預言作結。「你應歡呼」,「全心高興喜樂」(索3:14)。為什麼?因為「上主已撤銷了對你的定案」(索3:15);因為救主即將來臨(路3:16),祂快來了(斐4:5)。
這一宣佈帶給眾人喜樂,而我們透過「答唱詠」表達這種喜樂:「歡呼高唱吧,因為以色列的聖者在你們中間是偉大的。」(依12:6)這種喜樂在讀經二(《斐理伯書》)中尤為明顯。矛盾的是,保祿這封最喜樂的書信卻寫於獄中。他教導我們,基督徒的喜樂並非源於外在的生活環境,而是源於內心,源於充滿著天主那超乎各種意想的平安(斐4:7)之心。
聖經中所描述的喜樂,源出各異,例如,源於一杯葡萄酒(詠104:15),源於結婚慶典(耶33:11),源於正義的子女(箴23:24-25),還有源於擺脫困境的自由(詠105:43)。然而,我們生命中所有這些幸福的時刻,都指向依撒意亞所承諾的「永久的喜樂」(51:11)。新約宣佈了這喜樂的實現。牧羊人在聖誕夜獲悉這個「大喜訊」(路2:10)。上主在我們中間(索3:17)。這喜樂的訊息仍被繼續傳遞著。作為基督的門徒,我們被告知要喜樂,因為我們的名字已被登記在天上(路10:20);即使我們為基督的緣故而經歷迫害(瑪5:12),我們也要喜樂。
基督徒的喜樂是不能從書本中學到的。它是聖神的果實之一(迦5:22),是我們與主的深厚關係的清晰表達。我們在生活中不可能沒有悲傷。而且,作為基督徒,我們在邁向天國的路上一定會經歷許多苦難(宗14:22)。然而,我們要像保祿宗徒一樣,在悲傷之中仍然歡欣喜樂(格後6:10)。這怎麼可能呢?「福音的喜樂充滿所有與耶穌相遇者的內心和生命。那些接受祂救恩的人,便脫離了罪惡、悲傷、內心的空虛和孤獨。」(教宗方濟各,《福音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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