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永達
由出谷事件到西乃盟約
以色列子民整個出谷事件的高峰是西乃盟約的建立,出谷紀十九~二十五章敘述了天主與梅瑟立約的過程,以及立約的主要內容。其實,以民與天主之間盟約的建立,真正的意義不在於盟約的內容,而是盟約事件本身訂定之緣起,以及此事件在以民歷史中所彰顯的意義。這二層的意義可以在出谷紀十九5~6讀出:
「你們若真的聽我的話,遵守我的盟約,你們在萬民中將成為我的特殊產業。的確,普世全屬於我,但你們為我應成為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你們應將這些話訓示以色列子民。」
因此,天主與以民之間的盟約訂定,所要凸顯的重點是二者之間所建立的獨特關係:以民成為天主的子民或特殊產業,彼此之間有了君臣或主僕的關係與責任。
西乃盟約-天主與普世人類之約的典範
按舊約所記載救恩史的進程來看,西乃山的盟約並非天主(或天公、唯一至上神)與人所建立的第一次盟約。在此之前,天主就已與亞當厄娃[1]、加音立約[2],以及與諾厄立有普世性的盟約。諾厄之盟約所涵蓋的對象,更包含人之外的動物、生物、甚至及於宇宙大自然[3]。由此可知,聖經作者在敘述自己民族的天人之約外,也嘗試提出天主在以色列歷史之前與之外,從宇宙的開始就與所有人類有立約性的交往。
舊約之如此敘述,我們在今日以更寬廣的心態來解讀。從創世開始,天主即與普世人類有生命的交往。與其他民族相較,以色列這一民族因較富強烈的宗教意識,能夠從自己親身經歷過的一些重大歷史事件,藉信仰的反省,讀出天主對普世人類所作的啟示訊息-普世救恩計劃:天主從歷史源頭即已與所有人類訂立盟約,並願持續在每一民族的歷史傳統中履行這一約定;更重要的是,此一普世性的天人盟約,如今更進一步藉由自己的民族來具體實現。於是,天主便在萬民中選擇了以色列,作為人類歷史發展的主軸,如此不只認識天主與所有人類訂立了普世性盟約,更確認了祂的忠信如今的確在歷史中進行。
從聖經或以色列子民自我的角度來看,這是天主對他們的厚愛,然而從天主的立場來說,這民族的歷史經驗何嘗不是一象徵,為彰顯天主對每一民族相同的救恩進程,且能各自藉由自我信仰反省來深化自己與天主盟約的特殊性關係。所以舊約所記載的,僅是表達出整個天人盟約中有關以色列民族的部分,它也只是救恩史中的一部分而已。但由於並非每一民族皆能像以色列有如此活躍的信仰意識,能意識到天主與各民族的盟約關係。
因此,與其他民族對比來看,天主在與普世人類立約與交往的過程中,其實並沒有對以色列多善待一些,而對其他民族就少一些恩惠。天主對一切人都平等,差別僅在民族歷史的經驗事件及其信仰的自我意識。以色列既是一個充滿濃厚宗教信仰的民族,自然也就比其他民族更能洞察歷史事件裡所蘊含的生命意義,並藉信仰加以詮釋與建構,最後完成了一套融合天地人價值體系的生命傳承,而這一生命的傳承是以神為中心,因神而來,藉祂而實現生命之旅,最後在祂內而圓滿完成。這就是他們的救恩史,涵蓋了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幅度,因而也是天人盟約歷史的縮影與典範。
在此自我信仰生命的反省與肯定之下,以色列子民也找到了它在普世族群中重要價值的角色:天主與所有人立約,並將施與救援,但最後是在以色列的民族歷史內實現完成,並將普及其他民族來完成救恩。這種藉信仰反省所建構出來的民族生命的形上生命價值體系,因而也能成為其他民族的象徵指標,尋找並建構完整的天人盟約的關係。
出谷與西乃盟約的關係
從創世開始,天主與普世人類之間的盟約關係就已存在,此盟約關係的基礎是天主的愛。若以中國古典儒家的認知而言,此即是「上天有好生之德」、或「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逸,好是懿德」……等形上理念。諸如此類的天人基本盟約關係之思想,幾乎存在於所有民族早期的神話之中。此人性普遍所具有能契悟天理的先天性宗教情懷之本能,在各民族的歷史境況中通常會以宗教的形態來彰顯,因宗教是人性最完整的彰顯,以色列民族就是如此。
不過,天人盟約關係的清楚呈現,或說,此關係之被人經驗到並給予回應,並非是生命歷程中自然及必然會出現的。它的呈現假定在一個具體的歷史境況中,而且通常是在歷經一長期的、民族的痛苦奮鬥,並在成功立基之後的反思。換句話說,天人盟約的訂定常是隨著出谷事件之後,就此而言,以色列民族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
因此,就歷史幅度的思考而言,舊約以色列子民與天主的盟約關係,未必從一開始就已經完全如舊約所描述的過程:普世之約(與原祖之約)→諾厄盟約→亞巴郎盟約→梅瑟的西乃盟約……→以及後來先知時代的新盟約。這一過程,事實上已是後來信仰的詮釋、表達、與賦予歷史性的意義。實際情況也許是以相反的方向逐漸確認,而其中心點是在梅瑟的出谷事件過程中,在西乃山上與天主訂下的第一個天人盟約。所以,實際的狀況應該是先有出谷事件、再有西乃盟約,之後再以溯源方式,為西乃盟約建構一些「前置」作業(西乃盟約之前的天人之約)。而非先有之前的各項盟約,然後逐漸移向出谷解放後的西乃盟約。
西乃盟約的歷史意義
於是,我們可以嘗試從人生命經驗層次及歷史過程的角度,來還原舊約出谷事件與各項盟約之間的內在關聯性。
出谷事件與西乃盟約的訂定,可以視為一個整體事件的二面,前者是後者的基礎,後者則是出谷事件的完成與高峰。這是以色列子民在這整個脫離埃及統治的過程中,首次如此深刻經驗到雅威神對他們的憐憫與關懷,不只協助他們完成全民尋求自我解放的運動,也因此深深經驗到雅威對他們民族的愛是如此之深,甚至首次進入人間,參與並協助他們當下尋求自我解放的運動。
這種關懷和參與,對以民而言,是如此的獨特與惟一,於是他們意識到雅威將他們視為自己的產業、特有的民族(神聖的民族)。也因著這一歷史經驗的信仰反省,藉由梅瑟與雅威的交往關係,以盟約來表達雅威對他們的永恆之愛,以及他們也願意終生廝守此一盟約,並成為民族永久的盟約。
西乃山盟約的訂定,為以民最大的意義是:在經歷長期的奮鬥過程中,他們逐漸尋找與建構民族的自我意識,而此自我身分的建構,最後在西乃山事件上完成,同時也在信仰中實現,並找到自己的民族尊嚴。他們是上天的選民,一直都在雅威的眷顧中;他們民族的生命傳統原來都有了上天的參與,也與雅威生命無法分開。而這即是西乃山盟約訂定的基礎,並且整個天人關係的確認與建構是經由梅瑟來完成。
如此,我們便可將西乃盟約形成的過程,移置到台灣的歷史過程中,並從中反省:我們台灣子民是否也有這一種盟約的關係?(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