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永倫
自古以來「血」被視為生命的原素,肋未紀說「血具有生命」(十七11)。根據這一思想,不拘人或禽獸,在被殺後血流出了,生命也就完了。猶太法律嚴禁人吃血,而且連帶有血的肉也不准吃(創九4)。但實際生活上,吃到沾血的肉是難免的。為克服這方面的困難,猶太人在禽獸的肉裡放鹽以除去血跡。
吃血的問題
到了新約時代,初期教會要面對如何看待猶太傳統觀念的問題。保守的猶太人要信徒行割損禮,並持守各種有關食物-包括禁止吃血-的規誡。宗徒們在耶路撒冷開會後,決定按部就班的處理這些問題。
他們選擇先從最大的割損問題著手,定斷基督徒不需再行此禮。但為了避免對保守派太大的衝擊,對視為較次要的食物潔淨問題,則採取一種暫時容忍接受的對策。於是規定說:「戒食祭邪神之物、血和窒死之物,並戒避姦淫;若你們戒絕了這一切,那就好了」(參宗十五29)。
以後保祿通過書信,才慢慢向教友解釋,為什麼他們可以不遵守古猶太人有關食物的戒律。例如在羅馬書中,保祿說:「在耶穌基督內,我知道,並深信:沒有什麽本身是不潔的;除非有人想什麽是不潔的,那東西為他才是不潔的」(十四14)。
猶太人的祭祀中,除了奉獻牛和羊,也把牛或羊的血灑在祭壇的四周(肋一5;三2)。贖罪祭的特別規定是,先將手浸在血內,向帳幔灑血七次,又把血抹在祭壇的四個角上等等(肋四6)。其用意是人犯了罪、得罪天主本該以死謝罪,但因天主的仁慈,特准他們以宰殺牛羊,並以牛羊的血來代替人血,獻給天主為獲罪赦(肋十七11;九22)。此外為祝聖司祭為癩病者行取潔禮,也都用血。過程中,將血抹在司祭及癩病者身上,用意是為患者行贖罪禮(肋十四14~20)。
這種塗血的儀式,其淵源要追溯到以民出埃及時,曾用羔羊的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上,而避過了長子得免於死的歷史經驗(出十二7~12)。以後在西乃山梅瑟以灑血禮立約,說:「看這是盟約的血……。」血成為天主與以民訂立盟約的記號(出廿四8)。
舊約與新約的血
教會後來把上述兩處提及的血和新約的血聯繫起來。首先根據洗者若翰的說法,稱耶穌為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視逾越節羔羊之血為耶穌以自己的寶血救贖世人的預像;也把西乃盟約的血視為建立新約的前奏。
根據福音,當耶穌在最後晚餐時向宗徒們說:「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谷十四24)。祂把自己所立的新約和舊約做了一個對照。在這對比中,有相似、也有不相似的地方。兩者雖然都有「血」的標記和犧牲的含意,但深入的意義卻大不同。前者是人以牛犢之血為祭,是人的作為;後者是天主子耶穌傾流自己的血,是天主的作為。
希伯來書強調說,新約比舊約尊貴萬倍。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本身並不能除免罪過;赦罪的是天主。而罪赦的條件是一顆懺悔的心。因此說:「全燔祭和贖罪祭,已非你所喜,於是我說:看,我已來到!關於我,書卷上已有記載:天主!我來為承行你的旨意」(希十4~7)。
新約的犧牲是愛的標記;新約的誡命是愛的誡命。這超越舊約法律的規定。前者強調的是一種生活態度與精神,後者偏向條文的細節與嚴格遵守。
保守的猶太人無法突破舊約的侷限,去理解新約的精神,這始終是他們接受基督信仰的最大障礙。教會發展初期,他們處處刁難基督徒,還特別針對「聖餐」的用詞,曲解與誣告基督徒參與傷天害理的「吃人肉,喝人血」的惡行。他們的迫害,促使基督徒四處避難,但也開啟了基督徒對外傳教的契機。
血的其它說法
除了「血」的字面意義外,聖經中還有數種論及血的說法。在舊約各書裡,「血和肉」是指軟弱無能的人性。比如聖詠「我全心倚賴天主,並歌頌他的許諾;我決不怕血肉的人,對我要做什麽」(五六5)。有時也特別用來強調人生的短暫。德訓篇有一句有趣的形容:「凡有血肉的,有如衣服,逐漸陳舊。」是的,自古以來的定案是:「你一定要死……這人死去,那人出生」(德十四18~19)。
新約中「血肉」二字合用,也有上述意義,如瑪竇福音所說「……不是肉和血啟示了你」。那是說伯多祿能明認耶穌為默西亞天主之子,不只是憑人的理智,更是憑天主的啟示才能明白(瑪十六17)。至於若望福音一13所言,「他們不是由血氣,也不是由肉欲……而是由天主生的。」是說人的生命不侷限於肉身,還有屬神的生命。至於第14節「聖言成了血肉」,是指聖言成了一個實實在在有血有肉的人,來分享我們人性的生活。
聖經上也多次提到「流無辜者的血」(依五九7;申廿一8)。說明「殺人和傷人」都為天主所不容。流血違背了天主賦予生命的原旨,深為天主痛絕。為此無辜者的血要由地上向天主喊寃,而天主也要為他們伸張正義(創四10)。達味因殺人流血過多,天主為此不允許他為自己建造聖殿(編上廿二8;列上二5)。
猶太人有血債血還(創九6)或「某人的血歸在某人頭上」的說法(瑪廿七25)。耶穌卻願意我們克服這種復仇的心理,以寬恕和慈悲化解人與人之間的恩怨。祂說:「不要抵抗惡人;而且,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你們一向聽說過:『你應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瑪五3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