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芽小組
「積極非暴力」一詞來自印度聖雄甘地,
他從徵求新字改造出「Satyagraha」-
「Satya」,意為「真理」,
「agraha」意為「抓住」「堅持」或「執著」,
合起來是「堅持真理-愛的力量」;
比「非暴力」中的「不殺生」、「不作傷害他人感情的事」更進一步。
「暴力」與否,則視動機而定,堅持感動對方,喚醒惡人心中的神性、善性。
他從徵求新字改造出「Satyagraha」-
「Satya」,意為「真理」,
「agraha」意為「抓住」「堅持」或「執著」,
合起來是「堅持真理-愛的力量」;
比「非暴力」中的「不殺生」、「不作傷害他人感情的事」更進一步。
「暴力」與否,則視動機而定,堅持感動對方,喚醒惡人心中的神性、善性。
在華人長久「長幼有序」、「以和為貴」的傳統觀念習慣中,「服從」與「合作」是相當受到重視的態度與行為。台灣在解嚴後,社會運動成為合法,開始出現種種抗議行動,從難免的一些暴力行為到注重非暴力行動,逐漸在演進。「積極非暴力」中的「公民不服從」一詞也較常出現在媒體。
「公民不服從」和「積極非暴力」一樣,也是個有點彆扭的中文,譯自英文的名詞「Civil Disobedience」。其觀念來自美國作家亨利‧大衛‧梭羅(1817〜1862),他因拒絕交投票稅而入獄,於1849寫了一篇演講稿,解釋自己是為了抗議奴隸制度及美國對墨西哥發動戰爭才如此;他雖人在獄中,心靈卻自由(即使他沒去用投票權)。
這篇文章到1866他死後四年才受到重視,於是出現「公民不服從」這個名詞並廣為使用,甘地及馬丁路德‧金恩等人都受到他的影響,同時這個觀念也成為美國民權運動的思想基礎。
「公民不服從」乃是非暴力抵抗的一種方式,是積極、專業地拒絕服從政府某些法律或國際強權的命令,按照甘地的看法,這是出於慈悲、帶著敬意的不同意。因此他訂出一些原則:譬如心中不懷憤怒、不去報復、忍受對手的侮辱、受處罰也不屈從、配合權威的逮捕、配合個人財產被充公但不交出受託的財產、不口出惡言、冒自身危險也要保護官員免受到侮辱攻擊…等。 讓處理抗議者的軍警、官員不會受到威脅,避免衝突火上加油。
這樣高標的要求,一般人那能做得到?他帶領的群眾,也跟著練習了十幾二十年。即使如此,也不是所有的行動都成功,而是「在反覆折衝、應變失序的政治性活動中,遍體鱗傷地前進。」
2013年12月5日辭世的南非首位黑人總統曼德拉,舉世哀悼,備享哀榮。媒體也不再提他從前曾以武裝組織積極反種族隔離、企圖以暴力推翻政府。
曼德拉於1964年45歲被判終身監禁,坐牢27年,出獄時已72歲。其中18年是在羅本島關重刑犯的監獄,受到非人待遇,與其他犯人一起做採石場的苦工,一些獄友已不堪折磨而死。他出獄時背脊挺直、悠然自在,看似從未失去過自由,完全寬恕虐待過他的人,促成黑人白人和解。
曼德拉當選總統時,留下原政府官員協助建立南非,得到的各界讚許及多種大獎就毋須贅述。重點是:從武力抗爭到非暴力協調,這中間的轉折是甚麼?這27年的磨練與領悟的過程可以怎樣借鏡?
我們未必都受召喚從事具規模的政治運動,我們卻都在民主社會中有政治責任,有時可能需要去參與政治行動。
從高壓的社會氣氛及教育體制背景成長的台灣人,逐漸開始學習爭取自己的權益,從習於服從到開始抗爭,福音中的準則是甚麼?
在被異族強權統治的巴勒斯坦,耶穌沒有特別說甚麼,卻有些抗議宗教領袖的言行。我們有那些經驗可參考呢?
在某次天主教亞太地區的會議中,日本修女代表團為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日本軍隊對亞洲婦女的罪行,向其他國家的代表道歉。
當時我們有人問:又不是妳們婦女所為,為什麼替他們道歉?日本修女說:因為我們婦女也參與了-軍備的籌措、孩子的教育…。
體會到戰爭的不義時,不合作運動就有必要了:對於德國納粹野心的戰爭,歐洲有些人便在工廠怠工,即使無法停工,也減緩武器軍備的製造。
更有一些個人、家庭、修會,在德國佔領的地區,違反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命令,私藏猶太大人小孩,並協助他們逃走。
才成立二十年左右的社會服務修女會,修女們在匈牙利布達佩斯的幾個會院藏了不少猶太人;為了同時保護修女及猶太人,會祖施麗達修女(Sr. Margaret Slachta)在總會院一個人扛下這個秘密,其中初學院的修女們也很合作服從,沒有好奇地跨越屋內禁區,而避免了意外的洩密。
同修會撒拉修女(Sr.Sára Salkaházi)在她負責的一處房舍匿藏數百猶太人因被告密,而被匈國內親納粹的黨員在多瑙河畔槍殺。
她們雖不像甘地、曼德拉做保家衛國的大事,但是為了保護不是自己的同胞或族群,所採取的不服從、不合作的行動,也需要具有相當膽識,甚至願意犧牲自己生命。也許這也還是超過我們所能想像。
這樣的內心自由所帶來的勇氣,是如何培養的?我們從日常生活中又可以建立那些習慣?
當服從的重要性被強調時,也許我們不會想到服從權威也有危險性。Stanley Milgram曾於1961〜1962年間作了一系列的服從權威心理學實驗,發現一般人雖相信不傷人的道德標準,卻在合法權威的命令下去傷害無辜者(實驗用逐漸加重的電擊),他們這樣做時覺得自己已交出責任,所以沒錯。這系列實驗當然有倫理爭議,其發現有相當的分量。
關於和諧與合作,我們常見:在維護和諧時,為了不撕破面子,不想做又不明說怕得罪人。有時是在高壓環境下成長,長久不容許表達自己的需求後,缺乏自我肯定,不再清楚自己的需求,權益被侵犯後會感覺委屈、憤怒,又說不清楚。
另一種是無法直接表達不滿,採取消極的抵抗,表面同意、實則以陽奉陰違來發洩敵意,讓人不舒服又不了解,稱之為被動攻擊(passive aggressive)。或有人以自己叛逆、天生反骨得意洋洋,表示自己有主張、有膽量,不免事事反對。
不論我們是否能以成熟肯定的方式,清楚自己與他人的需求,有不同意見時可以充分聆聽、溝通與彼此了解,這一直是一個學習的過程。我們需要分辨的是:甚麼情況是需要合作,甚麼情況是需要提出相反意見來協調的。
基督徒的服從,是聆聽分辨天主聖神細微的聲音,從祈禱中、身邊的人、教會權威等等不同的地方出現。耶穌的言教身教,並不是盲目服從。
台灣最近及世界多處之抗議行動,以不合作的方式推翻既有體制,下一步該怎麼做呢?且看曼德拉怎麼做?在不合作之後,逐漸建構出可行的新體制藍圖,不是用報復高壓的手段,而是促進各方的合作。
積極非暴力的不服從與不合作,動機是為了他人(更多的生命更大的好處),方式已如名稱-積極的、非暴力的,過程不一定順利,效果看來也不一定圓滿(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如果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斷地練習以積極非暴力的方式處理身邊小事,這個過程就是小小的實踐,遇到大事件就可得心應手的面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