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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廣場】異言堂〈獨身、修道,大不同〉 谷慕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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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慕特
 
  思索獨身與修道之間的關係為何?可以不先走古典教義或神學的傳統路線,嘗試著以下列方式來拓展新思路,應該也是個不錯的嘗試。首先,讓我們先畫個邏輯真值表來算算。我們試著假設,若A為獨身,B為修道,則下述情況的運算過程會是如何:
 
  B(修道)
A(獨身)   真(True) 假(False)
T T(一) F(三)
F T(二) F(四)
         
 
  我們就依據這四種生活經驗來思考運算,但在此之前,先要向讀者預示我的另一個問題,即:我們是憑藉著什麼標準,而得出最後的結果是真實、還是虛假呢?首先,先看看這四個生活經驗:
 
  一、既過著獨身生活,也過著修道生活之人。他們的生活態度是真實的,因此得到了「真(T)」。例如:出家僧侶、教士;仍在俗工作的居士;還有許許多多雖然單身、但認真生活、也追求靈性生活的人們。
 
  二、雖不過獨身生活,但也可以是個修道之人。他們的生活態度當然也是真實的,因此也得到了「真(T)」。例如:結婚的眾飲食男女,並不必然會影響他們的修道之路,夫妻可以選擇共修,而這甚至是最理想的婚姻生活。
 
  三、選擇獨身,但卻不精進於修道者。他們的生活態度具有許多令人質疑之處,因此得到了「假(F)」。例如:部分不求精進的僧侶、教士,現實中其實不乏此類人,而這類人是此項目中最極端的反例;另外是想不出什麼理由結婚或不結婚,也不熱衷靈修而追求世俗享樂的單身者。
 
  四、不獨身,也不精進修道之人。他們的生活態度究竟有何依循?令人質疑,因此也得到了「假(F)」。例如:在婚姻關係中不負責任的另一半;不在婚姻關係中的混亂生活……等等。
 
  我們依循著這個思索路徑,就會開始發現越來越多的特殊案例,以及更深入的追問,而這些探詢,可能會使得我們的邏輯真值表的運算相形見絀。例如:
 
  一、我們是以什麼標準判斷人們的生活是真實、還是虛假?(這問題已在上面做了預告)這一預設的答案,似乎根本上已先決定了我們以什麼方式提問。這一預設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卻是我們之所以存在與生活的基底。這預設的立場究竟為何?
 
  二、什麼是獨身?獨身就只是不結婚嗎?如果僅以結婚與否判斷,那麼沒有婚姻關係的戀人、同志是否是獨身?許多人想結婚,但只是找不到合適對象,他們算是過獨身生活嗎?
 
  造成不結婚或不能合法結婚的原因有很多,或許是出於無奈或自願。但我們所指的獨身卻似乎另有含意,就是:在自由意志的選擇中,不是個人沒有能力、或迫於無奈而不結婚,而是我願意並選擇以獨身這樣的方式生活著。這暗示著獨身生活有一種價值,值得我們追尋,而不只是結不結婚的問題而已。
 
  在教會中我們常以「婚宴」來形容修士、修女、神職人員的發願或晉鐸典禮。他們其實過著的就是獨身生活,但這種獨身生活卻有著一種與基督的婚姻關係。這一種絕妙狀況指出,獨身與婚姻不是二分對立的,而在於其生活型態是否展現出對「終極意義」的渴望與實踐。
 
  這一思索將開啟第一個疑問的解答契機。我們會發現,「修道」與否,是決定獨身或不獨身能否真實的中心判準。因此,獨不獨身,如今成為次要問題,在邏輯上,已非主要關鍵了。
 
  三、但什麼是修道?修道就是出家或不結婚嗎?後者的思考與提問已在上面解決了。即:獨身與否或結不結婚都不是重點,而是在於是否在生活中,展現出對終極意義的渴望與實踐。這其實就是「求道」的具體表現。
 
  求道無須一定要「棄俗」才能「修道」。求道的本身,作為一個對無限的追尋,其行動本身就已是修道。這是一種不間斷的生命力道展現,也就是我們在第一個追問中提到的「生命預設」。
 
  它構成、並決定了我們的生活型態,是否積極與有愛。它雖看似抽象,但的確以一種令人傾羨、仰望的尊貴姿態,真實凌駕於一切有限的社會文化與宗教形式之上。因而,物質性的「它」,就不足以充分形容「道」的超越性,反而會將之以有限的實體替代,例如:功名利祿或是系統教義與偶像。
 
  再者,由於這一求道與修道的生命型態,唯有「人」才能履現。因此,道必當具有人字旁的「他」層面。這也就是聖經所形容的「道成肉身」,或佛教所言的「人間殊聖」。但是,這個字也不夠有力。因為人的有限性被相對束縛在時空文化的條件之中,但道是凌駕、超越此條件性的束縛。道的無條件性,以及與人的關係,使「他」必須以「祂」來展現,才能象徵其超越與神聖性。但終極一切,這些文字、教義、經典與人間一切語言,都不足以相等於超越的道本身。執著在這些教義文字上的遊戲,不如直視那些未被污染的生命與信仰能動力。
 
  如果「求道、修道」的渴望與行動,才是貫徹生命真實性的標準,那麼不同的生命樣態,只要能展現出這一層次,都是真實的生命。因此,我們可以再次確認,獨身或婚姻,其實不是應當要緊抓住不放的問題。
 
  從問題的提出、思索與追問,的確發現單純以邏輯真值表的運算,來看生命問題的這個方法,是絕對不足夠的;但也不失是一個方便法門。重要的不是對方法的執著,而是活用各種方法來迫近真理。
 
  至少,我們可以提出一個結論,獨身與修道不能混同視之,但也不是對立分離。沒有修道的獨身,只是表面上不結婚而已,就終極意義而言,其實沒什麼值得傾羨與推崇的。這提醒一些自以為是的「修道人」,不要只是假裝而已。而不獨身的修道人也被提醒,不應當在繁忙的人際事務中,忘卻了求道與修道才是生命存在的初衷。對於名符其實的那些選擇獨身的修道人,也應當由衷表示欽佩與推崇。
 
  如果這樣的思考能激起一些漣漪,我想用一個追問,試著讓讀者看完這篇轉來覆去的大腦遊戲後,帶著疑慮再去思考下一個問題。
 
  羅馬天主教會對於男性司鐸不結婚的問題,到底是在堅持什麼?基督新教反對天主教獨身神職主義,主張牧師可以結婚,又是在堅持些什麼?為什麼天主教會存在著獨身神職人員較為優越的「神長」氛圍?為什麼天主教教友常質疑獨身神職人員不懂婚姻,沒資格輔導婚姻與指導兩性議題,他們堅持的理由是什麼?你可以試著想想,並回答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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